公司合同專用章
㈠ 合同專用章是不是必需要有編號
單位就僅有一個合同專用章,是不需要編號的。一個單位業務員較多,每個業務員都隨身帶一枚合同專用章,有的地區有合同專用章編碼,為了區分蓋章的人,章上編上號碼,一看就知道是誰蓋的章了。每枚章的法律效力應當是一樣的,都代表蓋章的單位。
合同專用章編碼叫仿偽碼,共13位。前四位是區號編碼,一般和營業執照前四位對應,第五,六,七位是具有刻公章資質的公司編號,每個公司的編號都不一樣的,後六位是刻公章的那家刻章公司的序列號。
合同專用章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合同專用章專門用於簽訂經濟合同.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公章的仿偽碼雖然是用來仿偽的,但是不能真正的起到仿偽作用,編碼只能在當地公安分局治安科去查詢,一般人都查不到。
(1)公司合同專用章擴展閱讀:
合同章與公章的不同: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還另行刻制合同專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為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存在不同。
(1)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2)用途范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於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於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於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性、專業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經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 ,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㈡ 合同專用章和公司章區別
合同專用章和公司章區別
一、使用范圍不同
1、公章適用范圍廣泛,涵蓋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二、執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2、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2)公司合同專用章擴展閱讀:
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 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 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 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 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 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後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 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 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
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復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公司公章
網路-合同專用章
㈢ 協議是蓋公章還是合同專用章
協議是蓋合同專用章。
1、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准。
拓展資料
1、印章一般只在其標示的名稱范圍內使用。鑒於不同的印章具有其獨特的作用,在使用時應當加以區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公章不像合同專用章那樣可以刻多個,公司單位只可以刻一個公章。
2、公章可以說是「公家」的或是「公用」的印章,所以在所有印章中公章的效力范圍是最大的,公司單位最常用的也是公章,公章是最重要的印鑒章之首,公章是公司企業單位權力的象徵。公章是每家公司、企業、集體在業務、財務來往中必備的最重要的印鑒章。
㈣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和行政公章有什麼區別
合同專用章是簽訂合同用的,可以用行政公章代替合同章,但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