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協議書
1. 復婚協議書復婚後具有法律效力嗎需不需要公證
最近在辦案過程中有當事人咨詢復婚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經過多年經驗總結,我個人認為復婚協議是否有效,要看協議本身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和《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一份合法有效的復婚協議一般包括三方面:一、是否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二,該協議的內容是否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三,該協議的內容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所以復婚協議是否有效要看協議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 想問一下復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復婚並辦理了手續後,之前的離婚協議內容除涉及財產以外的部分沒有法律效力。
3. 復婚再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自願離婚協議書範本一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註: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註: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註: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於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註: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四、離婚後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4. 夫妻復婚協議書範本
復婚,如同新婚,應到婚姻登記管理機構重新登記,領取「許可證」。如果你們的復婚是有條件復婚,含有許多附加條款,那你們就自己簽訂個協議,並履行該協議。但結婚證必須領取。
5. 復婚協議書怎麼寫
復婚協議書
事實及理由:
男女雙方雖已在二零零三年辦理了離婚,但因為雙方感情未徹底破裂,有一女需要撫養,故兩人一直在一起生活,沒有分開。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共同生活中感情及物質各方面都有所保障。故決定簽署這份復婚協議書。
協議事項
1、 男女雙方本著同等自願的原則決定復婚,雙方要做到互敬互愛、互相扶持,並保證無論任何情況下不能遺棄對方(無論重病傷殘或其他情況。)
2、 男方必須要與女方共同承擔起贍養老人和撫養孩子的責任。
3、 雙方財產歸共同所有,有房子一處(一百平方左右),其房子所有權歸男女雙方共同所有,用於居住和生活。欠債也由雙方共同負擔。
4、 男方保證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毆打侮辱女方,不能讓女方在精神和身體上受到任何傷害,否則女方有權結束婚姻。
5、 男方如果不顧夫妻感情,毆打辱罵女方,並導致感情破裂,讓女方受到身體和感情上的傷害,男方要為此支付給女方兩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6、 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雙方都不能在感情及行為上背叛對方,若一方背叛導致離婚,背叛方必須支付給受害方精神損失費五萬元。
7、 此協議一式兩份男女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提示:
如果是雙方意思表示的結果並且都是自願的,應該是有效的。前提是協議內容不能有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的內容,如果有那就是無效的。
6. 復婚協議書是在辦完復婚登記後再公正還是在復婚前公正
雙方可以就福婚後的財產進行公證,具體公證時間應該由雙方協商解決專,沒有嚴格的規定。根屬據《公證法》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7. 復婚不簽復婚協議書可以嗎
協議是雙方自願約定的,沒有法律規定復婚要協議。
雙方同意復婚,手續齊全可以共同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