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用工協議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就在與自己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單位工作。
勞務合同是用人單位不是與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與專業的勞動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合同,該用工合同即為勞務合同。這時該用人單位實際上是用工單位。這時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勞動者是與派遣公司鑒定勞動合同,與派遣公司是勞動合同關系。
其主要區別是「用人」與「用工」的區別。 具體講: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它是兩種性質不同的合同。第一個區別,首先從性質上看,勞動合同是受到勞動法調整;而勞務合同是一個類似於提供勞務,實際上是一種買賣合同,它是受到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調整。
第二個區別,勞動合同是按勞分配的原則,而勞務合同它是一個等價交換。
第三個區別,勞動合同它的內容是由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這兩部分,法定條款其中就有要為員工繳納相關的保險,而勞務合同,不存在上保險。
第四個區別,勞動合同如果出現一些違法的情況,勞動部門是有權利管的,比如勞動局的執法大隊。而勞務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的話,就直接到法院去起訴,勞動合同需要一個勞動仲裁,如果通過這個勞動仲裁之後對結果不復,再到法院去起訴,從這個程序上來看是這樣的。
第五個區別,勞動合同如果發生一些違法的情況,可能涉及到三方面的責任,一個是行政責任,一個是賠償責任,還有一個是刑事責任,限制人身自由,例如進了工廠以後不讓你出去,有可能會觸犯刑事責任,而勞務合同一般只發生民事責任,就是勞務費的支付問題。
Ⅱ 臨時用工協議書
臨時用工協議時
甲方:(企業)
乙方:(個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完成(下列工作:具體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開始時間:
2、工作地點:
3、工作環境級條件:
4、工作報酬:
5、勞動保護:
6、合同結束:甲乙雙方約定,自乙方完成甲方的上述工作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Ⅲ 簡單的用工協議怎麼寫
務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三、乙方的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勞動保護及其他。
五、其它約定條款;
六、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關於合同的簽訂,雙方的信息一定要填寫好,還有相關的責任義務也要明確規定,以防後面發生糾紛的時候很難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Ⅳ 用工合同協議怎麼寫
一.合同
1. 合同工與被僱傭的企業具有勞動關系——與用工單位簽合同,福利由用工單位繳交——合同期比較長,最少有5年。
2. 勞務工與勞務派遣公司有勞動關系——同勞務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福利由勞務派遣公司繳交(勞務派遣公司收管理費)——合同期短,比如1年1簽。
二.升職
合同工有較大升職空間,勞務工基本是干比較簡單的工作。比如電信門前的PLMM,雖然穿PL制服,基本是勞務工,很難轉為用工單位的合同工。
解除合同時若合同規定有補償的,都會補償的。
三.待遇
勞務工幹活不收錢,勞動合同工按合同收錢
四.年齡
勞務工比較年輕,
合同制員工比較老,因為解除合同比較困難——呵呵!
五.學歷
合同制新招員工起碼要本科,勞務工就中專就可以了。
六.前途
雇勞務工的公司其實都滿大的,象電信/銀行之類的,招個本科生畢業起碼都23,24歲坐在門前職工傷心,公司也用得不舒服;招勞務工,可以找20歲左右的,對第一份工要求不高的,起碼可以用5年,客戶/公司/職工大家開心。對勞務工也不錯,因為起碼是一個了解大單位的機會,如果好好乾一樣可以得勤工獎之類的,下一次求職可以說:「我在某大公司工作過。」
七.補充
其實我們公司就用了很多勞務工,有些甚至用了十幾年了。勞務工就是個沒辦法的辦法,因為以前的合同制員工的合同簽得太長了,解除一大批的話又怕引起勞動糾紛,那幫人幹活比勞務工差多了。可是勞務工通常都沒有歸屬感,有時會做一些短期行為。
Ⅳ 用工協議(長期)
工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1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無限制
3 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
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
,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
人民幣)/月(大寫: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
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
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
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
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
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
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
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
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