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的圖片
⑴ 醫患關系一直惡化下去會怎樣
中國的醫患關系一直是我國的一大難題,每年都會爆出因為醫患糾紛而導致醫生遭到病人暴打、威脅等事件,其中情節最惡劣的恐怕要屬2014年的那起「溫嶺殺醫」事件了,患者做完鼻腔微創手術後去找醫生復查,自我感覺手術效果不理想,而醫生的診斷說明是這次手術是成功的,不需要再次手術。因此患者認為醫生是在騙他,以致於接連投訴最後將其殺害了。這件事情曾經一度搞的醫務界人心惶惶,這樣一件連醫患都談不上的事卻導致了這樣一死兩傷的結局,又怎麼不讓醫務人員憤怒和害怕。
然而據相關調查,如同此類的醫患糾紛每年都要上漲越22.9%,可見醫患關系是怎樣的在持續惡化下去。大家根據目前醫患雙方的不信任和抱怨的現狀可以想見要是醫患關系不能得到緩解,最終的惡化結果會是什麼樣子,在答主看來,最後恐怕就是兩敗俱傷了。首先中國的醫生在面對隨時可能威脅著自己生命的病人及家屬時還能夠盡心盡力的放手治療嗎?據調查,有近半的醫生因為醫患關系考慮過轉行,還有不少醫生反對自己的孩子選擇從醫這一行業。而就答主發現,不少英語補習班有著不少醫科專業的學生,很多都有著學習出國就業的想法,可見要是再任由醫患關系這么發展下去,醫生要是不幹了或者出國跑光了,這對國內的醫療和患者都是不利的。而對於患者而言,醫患關系的惡化只會令自身受損,面對著自己不信任的醫生,而醫生也防備著自己,這樣又怎麼能夠獲得好的治療盡快康復呢。
其實,就醫患雙方來看,雙方都屬於較為弱勢的群體,醫患關系的惡化對雙方都沒有任何益處,而要解決醫患關系也是一條漫長不易的道路,不僅需要醫患雙方建立信任,也需要政府趕快行動起來,更好的規劃好我國的醫療體系,從根本上解決兩方的矛盾問題。
⑵ 因醫療糾紛,男子全家霸佔病房6年不走,後來怎樣了
醫患糾紛一直以來都是醫院和患者雙方頭疼的問題。一般的醫患糾紛,長則一兩年,短則幾個月也就解決了。北京一家三甲醫院因醫患糾紛遇到了「病房釘子戶」,病人霸佔病房長達六年不肯搬走,甚至把病房改造成家,鍋碗瓢勺、柴米油全搬到病房,一家人在病房裡吃喝拉撒,過春節都不肯搬離。
病人生病,從心理上期望得到良好的救治和情感的溫暖,但醫生面臨的是成千上萬個病人,不周之處在所難免。如何避免醫患矛盾,需要全社會的努力,醫院應該從情感上關懷病人,提高服務質量及醫療水平,病人應該體諒理解醫生。相互的理解溝通,是解決醫患矛盾的關鍵。一旦出現醫療糾紛,最好辦法是盡快走法律程序,像田某這樣長期霸住病房是不可取的。
⑶ 醫患關系的相關背景
醫患關系是醫療服務活動中客觀形成的醫患雙方以及與雙方利益有密切關聯的社會群體和個體之間的互動關系。 「醫」是指包括醫生、護士、葯檢與管理等人員在內的醫務人員群體,「患」是指包括患者或有直接或間接聯系的親屬、監護人員以及其所在的工作部門、單位等群體。
從2000年至今,醫患糾紛事件頻發。2000年8月,武漢市第六醫院,醫務科一名人員遭患者硫酸毀容。
2001年2月,湖北省廣水患者家屬將送其回家的協和醫院救護車和醫務人員扣為人質,索要30萬元賠償。
2003年9月4日,四川成都市第二醫院,懷孕護士慘遭幹部病房患者家屬毆打致流產,其丈夫也被毆打可能致殘,千人簽名要求嚴懲兇手。
2009年7月10日,湖南省辰溪縣中醫院,醫鬧百餘人佔領醫院門診大廳封鎖打砸醫院。
據中國醫學界人士專業交流網站「丁香園」不完全統計,僅2011年,全國就發生10起砍殺醫務人員事件,2011年8月,東莞長安醫院一位患者因為治療效果不理想,用菜刀砍死了一名醫生。
2012年3月23日,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免疫科醫生辦公室里,一名男子突然沖入行凶,當場造成醫務人員1死3傷。不久前,一張護士扇嬰兒耳光的動態圖片又將社會的焦點集中到了醫患關繫上。
⑷ 對醫療方面比較懂得朋友,麻煩進來下幫幫小弟!
你這是很嚴重了,趕緊去醫院,夜裡不小心會憋死人的,我已鄰居就是鼻息肉半夜去的醫院。
⑸ 發生醫療糾紛 可否拒付醫療費
1.不可以。患方經辦理住院手續住院治療,醫患雙方之間便形成了醫療服務合同關系。根據《內合容同法》相關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患方享有接受治療權利的同時,有給付醫療費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拒付醫療費,欠費狀態下,醫院沒辦法正常使用葯物進行治療,最終影響患者的治療。診療結束後,院方也有權要求患者支付醫葯費,甚至可訴訟至法院。
3.發生醫療糾紛,可先與醫院進行協商,也可第三方調解或訴訟程序。若經鑒定醫院存在過錯,會承擔相關責任。醫療費在賠償項目之中。如果醫院有責任,即使先行支付,依舊可以讓醫院承擔相應的部分。
⑹ 被人打傷後,醫院的照片CT之類的有沒有效
你去醫院就診,醫院對你的檢查都會以病人信息的形勢存在你的病歷中,包括CT片。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記錄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醫療部門記載病情、診斷和處理方法的記錄,每個病人一份。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在醫療活動中,以下這些文書記錄都屬於病歷資料: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它是最直接、科學、系統的醫療信息資料的匯總,其價值,除了作為醫務人員診斷和治療疾病的依據及醫學教學、研究的重要資料外,也是患者健康情況的檔案。
病歷是法庭上不可或缺的證據和材料,是醫務人員執行醫療行為的依據和記錄,也是醫務人員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正確、合法的依據。在醫療糾紛中,病歷資料是最重要的第一手的證據材料。掌握病歷資料,是對醫療糾紛做出准確鑒定與判斷其性質以便做出正確處理的前提條件。而且,病歷也是醫療機構作為相關法律糾紛既非原告亦非被告的第三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證據提供義務,如交通事故傷害、刑事傷害、民事傷害、工傷事故傷害、傷病後的保險費償付等。在各種訟爭中,病歷資料往往能起到重大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
⑺ 出現醫療糾紛應如何解決希望有經驗的人給予指導,謝謝!
一是可以到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衛生局)投訴,這是當前能做的主要的專工作,因為你起訴的證據不能屬證明他對兒童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只是起了水泡,而且留不留疤痕現在還說不準,因此,可以與衛生行政部門溝通。
二是到法院起訴,這個費時費力,不建議走這種途徑,而且不一定能賠多少。
最後,就診最好到正規醫院,小醫院千萬別去。
希望能幫上你。
⑻ 求助:好好的人,吃葯吃死了! 附屍檢報告。
上述葯物中:心腦康、健腦補腎丸、谷維素均屬不痛不癢的;卡馬西平用於治神經性痛,撲熱息痛、安定、巴比妥均有一定的鎮靜催眠作用。上述葯物最多引起服葯期間嗜睡,並非致死原因。
根據屍檢報告可知,患者就診前已有頭痛,說明就診前腦積水、顱高壓已經存在,18時出現嘔吐,此時顱高壓症狀更明顯。顱內高壓繼續加重後腦疝形成致死。
腦積水病因很多,多是慢性過程,想必患者頭痛已有一段時間。患者只是因疾病加重頭痛明顯了才去就診,如果不去就診不吃葯,同樣會出現這個結果。另一方面,顱高壓常有噴射性嘔吐,口服葯物根本就無法消化吸收。
結論:患者死亡與葯物無直接關系,如果打官司你們未必占上風。
⑼ 如何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 doc
1、首先應學會了解病人的心理。
當一個被確診為患有疾病時,通常不能適應病人的角色,而產生一些不良的表現作為一名醫生,應該時刻關注病人的心理變化,對病人的心理進行干預,而減少不必要的醫患矛盾。
2、相互理解
醫務人員可通過病人的目光、表情、姿勢、動作等充分了解病人的人格特點,針對病人的病情,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工作,從心理上對病人進行支持,指導其正確對待自己的疾患。同時,構建相互信任的醫患關系,需要雙方的換位思考,增進相互理解。
3、重視心理
隨著醫學模式的轉化,醫生在診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問題,重視心理指導和心理治療;另一面,醫生工作勞累,競爭激烈,還要承受一定職業風險,加之患者和社會對務人要求愈來愈高,醫生地希望患者和家屬從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們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際關系。
4、反映
在復述對方所說內容的同時,將談話引向問題症結所在的技巧。要具有對交談者所顯露的情感作出正確判斷的能力,並幫助他們表達病情,控制情緒。
5、善於運用語言藝術
醫生要善於運用語言藝術和身體語言,注重與患者的情感交流,一般情況下病人第一次和醫生對話時,他恐怕無從知道醫生的技術水平有多麼優良,但是他能夠在瞬間感受到醫生的服務態度,感受到醫生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
⑽ 談談你對醫療現狀的看法
一、醫療體制積弊太多。中國現行的醫療體制,早在新中國建立之初,毛澤東就批評過,認為是老爺衛生部。那時醫療條件差,卻還沒有高昂的醫療費之憂。社會保障不足,醫院公益性質與市場性質不分,導致醫療費高漲,多軌制的不平等醫療待遇,導致低醫保群體對醫療體制的不滿。醫院為了生存,醫生的精力大部分用在了創收之上,醫院承包核算、科室分包核算,個人分解指標完成,醫務人員還有多少心思用在技術業務上,用在服務關心病患者上?
什麼樣的體制規范什麼樣的行為,體制再有問題,總要面對病患者,總要有人面對病患者,面對病患者的不是衛生局長是醫生。是醫生就要面對病患者,這是要正視的現實問題,迴避不了的。體制的固疾,使得看病難,看病貴,服務差,病人自然不滿,一旦出現醫療失誤,矛盾將激化,又沒有有效的調解裁決體系,導致中國特有的醫患血案。
在醫療服務關系中,在醫患矛盾博弈中,醫院絕對是強者,病人患者是弱者。醫患矛盾出現後,在靠行政方式或靠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無望時,過激行為就會出現。既然沒人管,就只有靠自己,靠自己的實力,發泄不滿情緒。發生這樣的事情,雙方都是受害者。
二、醫院服務意識缺乏。患者就醫看醫生,掛號起就要不斷的排隊,健康人都受不了,何況病人。哈醫大一院事件的行凶者兩次到該醫院沒有結果,認為醫生不給他看病,隨即心生不滿。一老一少,兩個病人(患者爺爺患有癌症),一天三次進出兩家醫院大門,其狀不慘嗎?
許多時候,看一次病,在醫院被折騰一天還沒有結果,各種檢查讓你頭昏腦脹。碰到看急診,折騰一晚上,睡沒個睡處,坐沒個坐處,那難受勁,想想都知道。
網路上有帖稱,某往友和老公帶寶寶深夜看病,一次是因為拉肚子,一次是因為發燒,每次在醫院被折騰一晚上還找不到病因,且每次都被要求做全身檢查包括CT,「當時老公就差點和醫生打起來」。而寶寶發燒在美國看急診時,只配了退燒葯驗了口水。
醫院之間互相封閉,檢查結果相互排斥。重復檢查,重復治療,病人無奈。
醫院的「三率」:治癒率、周轉率、死亡率本是考核醫院的行政指標,卻被用來做為對付病患者的的手段,住院治療20天30天,重新辦理出入院手續,隨之又是一連串的檢查。還有就是拒絕推諉收治。
保定醫院是因執行「醫保費總額預付制」,醫保資金超額須由醫院自貼,職工醫保患者住院被拒收,要住就自費。
住院治療,許許多多應由醫院護士護理的工作,都轉由病人親屬或由病患者請來的護理工人代行,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這些項目的收費每天出現在帳單上。
三、醫療水平被片面誇大。宣傳中過分誇大醫療的作用,對治療的過度期望導致失望與過度治療的後悔從而產生不滿。老實說,目前醫療技術可以延緩人的生命,並不能還你健康。走著近進來,抬著出去的眾多事例,讓病患者親屬不堪回首。
醫療行為不都是全能的,有事實表明,治癒葯物治療只佔1/3,手術治療佔1/3,自愈佔1/3,在治療過程中,許多患著有某種心理依賴,比如葯物依賴,吃過葯,即使是「假」葯,無效的葯,病也會很快好起來;醫生依賴,看過醫生,相信醫生,病也會很快好起來,醫生的話對這些病人至關重要,經常使用「善意的謊言」也是出於治病的目的。這一點,醫生們比患者們更清楚。
人體是有生命的有機體,一些損傷下可以自我修復,有些疾病可以自我治癒。不像無機體的機械設備零部件,一旦壞了,你不修理更換,它永遠是壞的。
四、社會轉型帶來的功利心理泛濫。這不僅僅是醫療行業,各行各業普遍存在敬業精神喪失,工作態度冷漠,麻木不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講服務,只講收益的現象,追求現實利益。我們的醫生,還有我們的公務員、我們的商人、我們的工程師、我們的教授,那一個行業不如此?只是醫護人員人員要更特殊一些,矛盾的雙方是面對面的,一對一的。
而對於患者來說,醫生態度差,語言生硬,加上醫生收紅包、開高價葯成了公開的「潛規則」,使患方容易產生不信任感,一旦在診療過程中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有可能發生醫療糾紛。再加上有些醫療機構服務確實存在缺陷,醫療水平不高,操作不規范等,也經常造成嚴重後果。此外,醫患溝通不暢,醫方不尊重患方的知情權、選擇權,也是導致醫療糾紛的重要原因。醫生也有委屈,每天面對像自由市場一樣噪雜的醫院,有那來的好心情。
五、傳統人情味的顛覆。病患者就醫上門應是客的感覺全無。有的只是「求」,沒有好處不辦事,門難進,臉難看,病難治,醫院里充斥著衙門的作風。高額的醫療費,低劣的服務態度,沒有押金治不了病,押金不夠就停葯。醫生忙,病患者就不忙?全社會都在忙,就是忙不出來一個高一點的效率。
除了醫療行業,各種服務業都可以優惠,討價還價,可你敢和醫院、醫葯公司談價錢嗎?而在這背後醫院和葯商、醫生和葯販卻是在大搞「市場經濟」。
過去有坐診、出診之說。醫生上門,病家都待如上賓,病人看醫生也會受到尊重。現在,時代不同了,自然沒有出診上門之說,連詞語都變化了,不叫大夫叫醫生,不叫看醫生叫看病。
山寨產品在中國社會熱銷,醫療行業也不能免俗,假葯、假治療並不少見,看看醫葯單有多少憑空列出的檢查、醫療、用葯項目?
六、醫患矛盾得不到有效疏解。江西九江市湖口縣60歲的董水金,2008年其31歲的兒子董林波因為一起醫療事故成了「植物人」。2009年5月,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當事醫院縣中醫院與九江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醫療事故責任。最先的九江市醫學會的鑒定結果為,相關醫院的行為「不構成醫療事故」。後江西省醫學會的結論是該病例屬於一級乙等醫療事故,但醫方承擔次要責任。最後,中華醫學會鑒定認定此事故為一級乙等醫療事故,兩家醫院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董水金從2008年7月董林波遭遇事故,到2010年8月判決,其間經過了兩年多的糾葛。後醫院又提起上訴,過程艱辛而復雜。
事實上,相當比例的醫療事故糾紛後面,當事人都有類似的遭遇。醫療事故鑒定機構的公信力缺失,是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醫鑒的利益結合體,使得醫患關系經常由普通矛盾走向深化乃至極端。
醫方和患者在地位上並不對等,醫學會的鑒定專家都是從各個醫院的成員,醫療系統鑒定傾向性可想而知。這一方面確實引發了許多鑒定上的明顯不公。另一方面結果不利患者,也會自然地懷疑鑒定公正性。因而只要鑒定機構與其成員不能做到第三方中立,這種公信力就很難確立起來,屁股決定腦袋。
醫療糾紛以及事故認定的專業性較強,法官也難獨立判決,只能依賴於醫療鑒定。醫療鑒定結果不權威,法院判決也難讓人信服。
相當比例的醫患糾紛最後都走了司法程序。然而社會公平的最後底線也屢屢被打破。取證難,耗時長,最後要麼不了了之,要麼走上極端。如2011年9月北京同仁醫院發生的患者王寶洺砍殺喉科主任醫師徐文事件,2008年7月王寶洺就選擇了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此事,從2008年8月第一次開庭審理起, 3年多結不了案,使得他一提起官司就暴躁發怒,最後釀成了悲劇。董水金在打贏官司後,還要求追究當事醫生刑事責任。他說2011年6月22日立案,但直到現在沒有任何結果,「我找了主管局長,打了很多電話,他們一拖再拖」。
醫患矛盾加劇,也讓醫院醫生防範心理加強,在治理中也會更加消極,導致惡性循環。東莞市政府發文,為醫院配備警用器械防範病患者突發事件,可成千上萬的患者與成百上千的醫生混雜在一起,你如何防範?是否像銀行一樣,在病人患者與醫生之間架起鋼柵欄?
醫患矛盾,不是一句「加快醫療衛生改革」的口號就能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