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案例及分析
Ⅰ 侵權責任法,案例分析
該案駕駛員承擔主責,韓某承擔次責,大約是四六開。
原因是這樣的駕駛操作超出了車輛正常運用范疇,屬不安全作業;其次駕駛員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採取切實的安全監控,有放任危險因素存在的客觀過失。而韓某在車輛行進過程中攀爬拖車,屬於明顯知道危險情況下抱著僥幸心理而作為,也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方面。但是,駕駛員是車輛的操作方,負有對乘員安全的監管責任。因此駕駛員要承擔主要責任。
但其中要注意一點,如果乘員的意圖不為駕駛員了解,駕駛員誤以為乘員跳車是等待車輛上坡停車後再上車的話,那麼這個責任可能為對開,或倒四六開(即乘員承擔主要責任)。這需要駕駛員充分舉證證明自己。
這里不存在「意外傷害」問題。意外傷害屬於無法預見的范疇,而本案的發生可以預見並明顯違反安全駕駛和安全乘車的共識。
Ⅱ 侵權責任法案例分析
1、由具體行為人承擔責任。
2、若雇員系一般過失,由僱主承擔責任;若雇員系故意或重大過失,由僱主和雇員承擔連帶責任。雇員造成僱主傷害的,直接向雇員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3、甲和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4、原則上為甲。
5、皆為甲的扶養人。
6、乙承擔適當減輕的主要責任,丙的父母承擔次要責任。
Ⅲ 用侵權責任法分析以下案例
1.該媒體侵犯小蘭的隱私權2.本例雙方均無過錯,適用公平責任原則,應根據雙方經濟情況分擔損失3.本例乙的人身損害只能由該小偷負責4.本例雙方按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Ⅳ 《侵權責任法》案例分析 陸某是某小學三年級學生(9歲),一日趁體育課自由活動時,溜出學校大門。
一、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版造成損害的權,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所以該機動車的車主並不承擔責任,應由盜竊人王某承擔責任。
二、根據《侵權責任法》地四十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在本案中,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應當承擔補充責任
三、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本案中,此事肯定會給九歲的陸某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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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法律基礎 侵權責任法 案例分析
lz的問題 何必搞得如此的深奧 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 這種法理上的東西 完全沒有必要深回究嘛
首先 是施工答方崔某 如果未盡到安全防範和警示的義務 自然擔責
其次 曹某為什麼會偏離機耕路 而石灰坑也有4米的土壩 為什麼還會掉進去 他是否自己也有過錯
再次 村委會的坑 應該是有填坑的義務
最後 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是一種特殊的侵權形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三條確立了該制度,並以數個侵權行為的結合方式是直接結合還是間接結合作為判斷承擔連帶責任還是按份責任的依據。如果數行為之間聯系緊密,對損害後果的發生缺一不可,則可以認定為直接結合,行為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行為人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對損害結果而言並非屬於直接或必然的因素,而是由於行為人所不能預見和認識的客觀的、外來的、偶然的情況使各行為人的行為結合在一起,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則數行為之間應認定為間接結合,行為人按照各自過錯大小承擔按份責任。
Ⅵ 法律學侵權責任法簡單的案例題分析
沒有題目怎麼回答?
Ⅶ 侵權責任法案例解讀的介紹
《侵權責任法案例解讀》,是2010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Ⅷ 侵權責任法案例解讀的目錄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節 侵權責任法的保護范圍
楊某某等訴劉某某利用領導關系進行同性間的性猥褻侵犯人身權精神損害賠償案
——侵權法的保護范圍
湖南王躍文訴河北王躍文等侵犯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姓名權的侵權法保護
彭家惠訴《中國故事》雜志社名譽權糾紛案
——名譽權的侵權法保護
劉翔與《精品購物指南》報社、北京精品卓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友百貨有限責任公司肖像權糾紛上訴案
——肖像權的侵權法保護
南方都市報與劉艷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糾紛案
——隱私權的侵權法保護
丁曉春訴南通市教育局、江蘇美術出版社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著作權的侵權法保護
第二節 侵權責任糾紛的法律適用
陸紅訴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國際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案
——涉外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適用
簡某某交通肇事案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侵權損害賠償
徐某某、舒某某訴潘某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侵權損害賠償訴訟的關系
第二章 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第一節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和責任構成
李海峰等訴葉集公安分局、安徽電視台等侵犯名譽權、肖像權糾紛案
——過錯責任原則及其適用
王保富訴三信律師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律師執業賠償責任的認定
劉某與廣東省廣電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從化供電分公司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上訴案
——無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
程某某訴許某某狼狗咬人致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侵權責任構成中的因果關系
金某某訴公房使用人舒某某、公房所有人某紙箱廠樓房窗戶玻璃墜落致其人身傷害賠償糾紛案
——侵權責任構成中的過錯
第二節 數人侵權及責任分擔
博內特里公司訴上海梅蒸公司等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共同侵權行為的認定
錢某某訴孫某某、周某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
尚景偉訴劉某等三人玩耍中突然發生的損害共同侵權賠償糾紛案
——共同危險行為的認定與責任承擔
李某某訴吳某某、某商場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累積因果關系)
吳文景、張愷逸、吳彩娟訴廈門市康健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牛姆林旅遊發展服務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部分因果關系)
第三節 侵權責任的形式
李忠平訴南京藝術學院、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名譽權侵權糾紛案
——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劉有祥訴洛陽鐵路分局洛陽列車段、長沙鐵路總公司郴州車務段鐵路旅客運輸人身傷亡賠償糾紛案
——侵害生命權的損害賠償范圍
高淳縣民政局訴王昌勝、呂芳、天安保險江蘇分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被侵權人死亡時賠償權利人的確定
黔江區永安建築有限責任公司與被上訴人黔江區民族醫院、黔江區供電有限責任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侵害財產權的損害賠償范圍
賈國宇訴北京國際氣霧劑有限公司、龍口市廚房配套設備用具廠、北京市海淀區春海餐廳人身損害賠償案
——侵害健康權的精神損害賠償
朱杭訴長闊出租汽車公司、付建啟賠償糾紛案
——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
勝利油田勝華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與李英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見義勇為者的補償請求權
李萍、龔念訴五月花公司人身傷害賠償糾紛案
——公平責任的適用
第三章 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朱永勝訴世平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過失相抵規則的適用與效力
寧某某訴某有限公司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過失相抵能力
羅倩訴奧士達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不可抗力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訴吳金艷故意傷害案
——正當防衛的民事法律後果
田寶志訴北京青龍縫紉製品有限公司緊急避險損害賠償案
——緊急避險的民事法律後果
第四章 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馬旭訴李穎、梁淦侵權損害賠償糾紛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時的責任主體
宮某某、肖某某訴應某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職務侵權時賠償義務人的確定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訴彭崧故意殺人案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喪失意識或失去控制的情況下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
毛某某訴某公交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職務侵權中的轉承責任
寶供物流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等與張繼停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勞務派遣中的職務侵權責任
周開鳳等訴宜昌縣建設局人身損害賠償案
——定作人對承攬人所受損害的賠償責任
劉明訴鐵道部第二十工程局二處第八工程公司、羅友敏工傷賠償案
——工傷事故的責任主體
張靜訴俞凌風網路環境中侵犯名譽權糾紛案
——網路侵權的責任主體
王菲訴海南天涯在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名譽權、隱私權糾紛案
——網路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責任
王利毅、張麗霞訴上海銀河賓館賠償糾紛案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性質
李彬訴陸仙芹、陸選鳳、朱海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經營者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范圍
葉某某訴某中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學校在學生傷害事故中的責任性質
周某某訴某初級中學、瞿某某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學校傷害事故的責任主體
第五章 產品責任
武某訴貝親株式會社等產品責任糾紛案
——產品責任的構成
荊某某、張某某訴美國通用汽車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賠償主體
陳梅金、林德鑫訴日本三菱汽車工業株式會社損害賠償糾紛案
——產品責任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
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周慶安訴王家元、李淑榮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分擔
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處理
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與李學兵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借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主體
李珍訴馬紹獻等肇事大貨車車主、肇事司機及僱主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
——機動車已轉讓但未過戶時交通事故的責任主體
林某某訴中保公司某市支公司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
——盜用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賠償主體
第七章 醫療損害賠償
曾某某訴某中心醫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損害責任的構成
徐某某訴某腫瘤醫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機構違反告知義務的賠償責任
方金凱訴同安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過失的認定
李繼蓮等訴蚌埠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過失的推定
徐某某訴某中心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張某某訴某血站輸血感染丙肝醫療糾紛案
——因輸血造成患者損害的責任承擔
呂某某訴某賓館、某醫院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醫療美容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章 環境污染責任
楊凌訴北京城市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工程管理處、北京地鐵運營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
——環境污染責任的構成
廣西合浦西場永鑫糖業有限公司與蘇充均等海域漁業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環境污染責任中因果關系的舉證責任
上海漢殷葯業有限公司等與瞿偉榮等環境污染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環境共同侵權的責任分擔
第九章 高度危險責任
梁某某訴某縣氣象局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佔有、使用高度危險物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
賈錫傑訴山東黃河工程局等人身損害賠償案
——從事高度危險活動的侵權責任
史桂金等訴北京鐵路分局北京西水電段等案
——未經許可進入高度危險活動區域的責任
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陳某某訴羅某榮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吳兵等與趙秀英等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陳星星訴如皋市如城鎮鄧元小學、如皋市人民公園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案
——動物園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章 物件損害責任
中國科學院沈陽計算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與苑凱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
——工作物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孔祥啟訴李立等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損害賠償糾紛案
——堆放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重慶煙灰缸傷人案
——拋擲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殷某某訴某市政管理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地面施工緻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後記
Ⅸ 侵權責任法案例分析題目
酒店對賓客負擔安全保障義務,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本案中,酒店保專安不制止,對甲的屬損害構成間接侵權,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具體先由乙對甲進行賠償,若甲無法賠償或沒有完全賠償能力,酒店就應在它未盡的義務范圍內對甲進行賠償。
Ⅹ 侵權法案例分析
1、過錯推定原則,民通126條:建築物或其它設施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內倒塌、脫落、墜落造成容別人損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除外。
2、存在侵權行為、有損害結果、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有因果聯系、主觀過錯
3、飯店負主要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莫小明是在接受飯店的服務過程中,由於飯店存在安全隱患造成的損害,所以飯店應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