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與附件
① 簽訂合同的時候,主合同上約定有附件,但附件沒有交給我怎麼辦
簽訂合同的時候,主合同上約定有附件,但附件沒有交給我怎麼辦?
從效力上來說,
無論是合版同附件還是補充協權議均具有法律效力。
但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附件一般指在主合同中已經約定見附件幾,
其實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
但補充協議不一樣,
補充協議如果和主合同約定有沖突或矛盾的,
一般以補充協議為准,
相當於對主合同的變更。
所以要看你們的意圖,
是想通過補充協議變更原來的主合同的內容還是單單只想增加主合同的內容,
如果是後者我倒是覺得無論簽哪個都問題不大。
僅供參考。
② 合同附件與合同的關系
如果合同中已經明確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那麼,附件就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附件一般可以用來解釋合同。附件要服從合同的約定。
③ 主合同中是否應約定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您好,建議約定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樣有利於雙方合法權益保護,減少糾紛。
④ 主合同簽字蓋章了的附件沒有簽字蓋章有效嗎
如果合同復里約定了,附件是制主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然有效。
如果沒有約定,但是該附件屬於附表,比如說商品型號價格見附件,具體明細見附件,確認單見附件等等,明顯屬於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當然有效。
如果是單獨的安全協議或者支付協議,有明確的需要另行簽字蓋章頁的,效力待定,追認有效否則無效。
純手打,望採納。
⑤ 主合同沒有寫清楚有附件附件是否有效
在修改的地方按手印確認,那麼附件也是生效的,除非證明當時按手印時候附件除了修改地方,其他是空白。
⑥ 主合同和合同附件相沖突時,哪個的法律效應較強
LZ的提法是有錯誤的。
首先,主合同與從合同是相對概念,與合同附件是兩碼事情。
第二,我理解的是合同與合同復印件不相同,如何適用的問題
這樣子的話,按照證據規則,法院會採納合同原件的效力。
⑦ 合同附件與主合同發生沖突怎麼辦
當合同附件與主合同矛盾的時候,可以由雙方協商確認合同條款的效力。協商不成一般應當參照同類合同的交易習慣認定以主合同條款為准。
⑧ 合同附件必須和主合同一起裝訂嗎
我認為是必須要一起裝訂的
⑨ 合同的補充協議和附件有什麼區別
一、變更內容不同
如果是想變更主合同的內容,需要簽署補充協議;想要補充主合同的內容,簽署附件即可。
二、附件不同
合同附件一般指在主合同中已經約定見附件,其實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附件一般可以用來解釋主合同,附件要服從合同的約定。
三、協議不同
合同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過程新發生的情況而另外進行的約定。補充協議如果和主合同約定有沖突或矛盾的,一般以補充協議為准,相當於對主合同的變更。
⑩ 合同附件和補充協議的區別是什麼
1、合同附抄件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是針對合同中可能出現的主要矛盾進行的細分和補充。
2、如果二者沒有沖突,有同樣的法律效益。
3、主要取決於你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