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協議離婚
Ⅰ 協議離婚怎麼辦
Ⅱ 協議離婚是什麼意思呢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專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屬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如下特點:
1、程序簡易、便捷;
2、離婚協議易於當事人自覺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訴訟,緩解了婚姻當事人的仇視和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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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實質條件
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其他要件
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協議離婚
Ⅲ 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
1、提交相關的身份資料;2、離婚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其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3、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4、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5、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1)核實雙方身份資料2)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3)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4)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5)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Ⅳ 協議離婚多長時間可以辦理完
協議離婚的話,主要是看你們雙方需要協商多長時間達成一致版意見。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離婚協權議書,到民政局辦理即可。當時辦理就能拿到《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那程序就會長很多。通過訴訟程序離婚,首先要通過立案,開庭審理,最後才有判決。其中這期間,如果僅有一審程序,用簡易程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序,則再一審程序中再加上三個月。當初能決定結婚在一起,雙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現了破裂,雙方多溝通盡量不要輕易說出離婚。如果確實不能繼續生活下去,也盡量選擇協商等不傷感情的方式平和的解決,沒必要最後鬧成仇人一般,畢竟曾經也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