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購合同
Ⅰ 新人做海外代購,定金如何處理和賣家如何維權
賣家可以依照定金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與買家另行協商、約定。
1、定金罰則具體內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2.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2.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3.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2 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Ⅱ 我在日本留學,想做日本的海外代購。有興趣的一起合作啊
"代購"就是由代購商或經常出入境的個人幫消費者買到商品。人們總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在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上看到很多世界各地或具民族特色的商品,但由於時間、距離和政策等原因,不能把喜歡的商品買回來,所以上盼達網選擇正品直購商品。人們消費水平的提高和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國內的商品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
代購,簡言之就是找人幫忙購買你需要的商品,這些商品或者尚未在國內上市,或者其價格比當地的劃得來。然後通過快遞發貨或者直接攜帶回來,又或者從國內攜帶商品到國外給別人。
隨著網路的發展,各種代購網店如雨後春筍般在網路上興起。有資料表明,自從淘寶網開通海外代購服務以來,該網店每月成交量均增長3倍。尤其是2008年12月份以來,國外大品牌接連不斷的折扣加速成交量上升,大有對國內的奢侈品實體店產生沖擊的勢頭。
最早的代購人群為海外留學生,他們有一定的購買能力,對時尚也有了解,因此成為幫親朋好友在國外采購奢侈品的最佳買手。而跑腿的次數一多,委託人自然要給些「小費」感謝。久而久之,以收取商品價格10%的代購費,成了不少代購的共識。隨著海外代購受到國人熱捧,除了職業代購人外,因公經常出差的人、境外導游和空姐成了「私人代購」行業中的主力軍。
代購流程
購買方向代購方下單並付款
代購方在國內購買相應貨物
代購方將貨物發出國外
快遞公司接收貨物
快遞公司將貨物送達購買人
代購方確認收款
注意事項
1、化妝品代購提示:有些「心地壞壞」的傢伙,在網上回收正版化妝品的瓶子,灌入假的內容,重裝包裝,當作正品買出去,千萬要小心!!
2、盡量要求賣家從國外直接郵寄到你的手上並附購物小票,不要從買家處中轉,目的一,確保該物品的確從國外購買;目的二,防止調包。
3、有些商品看上去很便宜,但一定要問清楚,是不是最終價,有些賣家以低價吸引你購買商品,之後告訴你,運費30,關稅50,代購費50,總得算下來,可能比專櫃的價格還是高。
4.從國外寄回來的物品丟失了怎麼辦?如果貨運途中丟失, 請及時聯系快遞公司。無論是什麼物品丟失,都會按照申報價值和郵件保險進行賠償。
維權問題
海外代購奢侈品「看上去很美」,實際上風險很大,一旦受騙,維權成本也將高出許多。新興的海外代購基本以網路為平台,一方面雙方之間是民事委託還是經營性關系在法律上尚有爭議,另一方面網路上還沒有行之有效的信用系統,高價奢侈品的做假暴利帶來的道德風險也高。此外,由於比起普通網路購物,多出一道「代購」手續,海外代購的不可控因素更多,消費者即使發票在手,也有可能是「真發票,假貨品」,更難以通過正常渠道來維權。
法律關系
海外代購主要分兩種,一種是私人代購,另一種則是官方代購。前者一般在電子商務網站上開個網店,為顧客提供代購服務;而後者則多為專業類的購物網站。私人代購又可以分為熟人海外代購和職業私人代購。而不論是私人代購還是官方代購,又大多涉及網路代購。
在海外代購的法律關系中,一般涉及三個主體:實際購買人、名義購買人和商品出賣人。海外代購的整個過程實際上包含著兩個法律關系:一是實際購買人和名義購買人之間的委託合同關系,委託的內容是購買指定的商品,如化妝品、箱包等;二是名義購買人和商品出賣人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我國民法上對此也有一種特殊的制度設計,稱為「隱名代理」。
我國《合同法》第402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在一般的代理關系中,代理人要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法律行為,而隱名代理中代理人一般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行為。
一般情況下,海外代購面臨法律風險的主要環節在於商品售出以後,實際購買人的權利如何保障。
現行風險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出國留學,海外代購就成為了一個被無數人流傳的名字。但是近期,海床總署開始實行新的命令,關於海外代購的產品可能會被算成是走私。如果想要安全過關,還要繳納想要的費用,否則都算是走私。
Ⅲ 海外代購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一、涉嫌「逃稅」
海關總署於2010年連續出台兩份文件,一份是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降低了個人郵寄進境物品的免徵稅稅額標准,規定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而此前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0元以內,海關予以免稅;另一份是海關總署第54號文件,關於進境旅客攜帶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的規定,具體為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上述兩份文件分別針對海外代購貨源中的郵寄和私人攜帶,征稅標准變得更加嚴格,在執行環節也加強了監管,一旦未按規定執行,就會涉嫌逃稅。
二、受行政處罰風險
以海外代購中比重最大的化妝品為例,化妝品出現的安全性問題主要集中表現在使用禁用原料、被微生物污染、存在過敏性物質等幾個方面,我國對化妝品進口和流通方面的管理規定主要包括:
1、《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進口化妝品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2、2004年衛生部《關於簡化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程序的通知》(衛監督發【2004】217號):自2004年8月1日起對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實行備案管理,此外,對於特殊用途化妝品的進口則需申請許可。
3、化妝品經銷商經銷未經衛生部批準的進口化妝品,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對經銷商進行處罰。
三、知識產權
海外代購的存在有相當一部分原因是正品生產商在各個國家實施不同的定價策略,導致國內外同樣的產品存在價格差,而把國外低價產品以代購的形式進口到國內銷售就涉及到了知識產權的平行進口問題。關於專利、商標、版權等三種知識產權的平行進口問題,我國允許專利產品的平行進口,但對商標和版權的載體產品是否允許平行進口,並無明文規定,一般認為平行進口進來的商品,如果改變了產品原有樣貌或質量,導致產品聲譽降低或消費者誤認,則應該認定為侵權,否則應該依照權利用盡原則不認定侵權。
四、消費者權益
如果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瑕疵,甚至對使用者造成損害,實際購買人想對海外零售商追訴賠償,存在兩大障礙,即法律的適用和合同的相對性。
就法律適用而言,比如名義購買人與海外零售商的購買合同在香港等地訂立,可以適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損害發生在內地,又可適用《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就可能涉及法律適用沖突的問題。
五、代購者和第三方代購平台之法律風險
1、關於代購者
我所認為,海外代購是買賣合同關系。基於這一前提,代購者作為賣方,其將面對前述分析中所有可能出現的潛在法律風險,包括稅收、行政監管、知識產權以及消費者權益等。
2、第三方代購平台的風險
這里的第三方代購平台,是指僅為代購行為提供技術平台支持,不參與實際代購也不從中分享獲益的平台。以代購網站為例。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之法律規定: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據此,如果代購網站不能向消費者提供代購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代購網站要求賠償。
Ⅳ 現在很多海外代購,大量運輸家電回國,在報關時,不能提供3C認證,卻能正常清關,這是為什麼呢
代購的意思就是在國家允許每個人購買的數量范圍之內,這部分也稱之為私人物品,不需要回什麼納稅答的,另外這部分產品也是沒有質量保證的,出了問題,不會有商家承擔責任,你找代購的人人家也不會簽訂合同的。
簡言之:代購就是幫你出去買國外的東西回來
Ⅳ 購買海外全球購商品,為什麼簽代理購結匯協議
商家簽訂代理購結匯協議作用:能擴大商家購匯額度,適用於淘寶網全球購市場的回所有賣家,包括答全球購買手市場賣家和全球購店鋪市場賣家。
全球購買手市場是淘寶網為身在境外且有能力提供海外品牌商品代購服務的賣家量身打造的專屬創業平台。全球購店鋪市場是淘寶網為有海外品牌授權且有持續穩定經營能力的賣家提供的專屬創業平台。
(5)海外代購合同擴展閱讀
《淘寶網全球購市場管理規范》第十條全球購市場採取月度考核機制。
(一)全球購的賣家每30天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淘寶網可根據賣家淘信用水平,為信用良好的賣家延長考核周期。淘寶網可根據賣家淘信用水平,為信用良好的賣家延長考核周期;
(二)月度考核指標,包含准入要求以及境外簽到要求。
Ⅵ 海外代購不依報關法納稅.這樣算不算走私
您好!按抄照海關規定,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即委託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並依法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備齊合同、發票、運單、裝箱單等商業單據以及所需的監管證件等向海關申報,辦理通關手續。 海外代購以個人物品郵寄進境屬於違規操作,如有緝私舉報線索可聯系當地海關的緝私部門。
Ⅶ 代購屬於違法犯罪么
代購不屬於違法犯罪。
「代購」不等於「違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國回來買點東西,可以不繳稅,享受一定實惠。另外,代購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圍內做,比如一些代購網站,對國內稀缺商品進行國外采購,而後快遞給客戶,他們會在最終價格上計入稅款,或者客戶簽收時補繳稅款,這也沒有問題。
「海外代購並不違法,逃稅才是犯罪。」
按照海關的規定,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稅,而如果轉售用以贏利,則屬商業目的的貨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稅
(7)海外代購合同擴展閱讀:
熟人海外代購:借熟人去香港或者出國之機,讓其代購一些商品,大都是化妝品、手錶之類的小件奢侈品,這就是熟人海外代購。熟人海外代購十分常見,而且在所有海外代購中存在的風險其實是最小的。
但即使這樣,熟人海外代購仍然有可能面臨如下問題:首先,如果實際購買人指示不清,名義購買人購買到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這種情況下,根據代理制度,實際購買人只能自己承擔損失,且不能直接去要求海外的零售商退貨,因為其不是買賣合同的直接相對人。
其次,如果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瑕疵,甚至對商品的使用者產生了損害,實際購買人想對海外零售商訴求賠償,存在兩大障礙,即法律的適用以及合同的相對性。
就法律適用而言,因為名義購買人與海外零售商的購買合同在香港等地訂立,可以適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損害發生在內地,又可適用《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可能涉及法律適用沖突的問題。
另外,如果要援用《合同法》,名義購買人為合同的當事人,實際購買人直接起訴零售商違約,鑒於合同的相對性,原告身份會受到置疑。
Ⅷ 代購過海關交稅問題
一、從海外代購,由收貨人繳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24條規定,進口貨內物的收貨人應當容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海關申報。收貨人超過規定期限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徵收滯報金。所以,從海關征稅的角度來看,代購貨品的過程中,收貨人是納稅義務人(收貨人可能是代購人,也可能是最終的買主)。為了避免糾紛出現,買賣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交貨的地點或者關稅的實際負擔者,這樣就會避免買主莫名其妙收到報關單的情況出現。
二、納稅地點:代購時需要事先約定。一般為代購地點的海關指定銀行。萬一因為沒有約定出現北京繳稅,可請代購方先墊支哦!
三、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根據有關規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審定或估定後通過估價確定的價格,它是海關徵收關稅的依據。以奶粉為例,不同品牌價格不一,為了便於管理,給同類產品取一個合理的中間價格,作為征稅的依據。目前一台鍵盤式筆記本電腦的完稅價格調低為2000元、稅率也降為10%,這樣一台電腦只要交200元。您的筆記本是否可這樣歸類,視報關時填寫名稱等因素而定。
Ⅸ 想做加拿大代購,但是不知道程序應該是什麼樣的,應該怎麼做代購
作為一個代購入門者首先要考慮如下5個問題:
1,貨源
做代購你要想好要怎麼做。是准備自己淘,還是與國外的朋友合作,還是做國內代購的下線。自己淘,缺點就是不一定什麼都能買到,有很多東西都只在超市或者商場賣,比如日本的很多東西,網上的價格比店裡的貴。
與國外的朋友合作,那麼要談好分成以及對代購這件事要有一個預期,兩個人的步調要一致,一定要注意磨合。做國內代購的下線,就是俗稱的代理了。顧客都知道你是做代理的,不會追問貨源,你可以多家拿貨。
2,運輸
其實國際運輸很簡單,但是不同國家的運輸政策不同,美國按磅計費,日本德國是首重加續重,因此越多越好,加拿大澳洲等按公斤收費。所以,在買不同國家的東西時,要注意重量問題。有的需要自己搭東西拼箱,有的可以自己買。但是對於美國日本這種有境內稅收與運費的國家來說,盡管美國國際運費政策很好,但是要考慮美國境內運費,有的時候還是需要拼單湊箱的。
運費影響著貨物的成本。
3,銷售
生意開始時,要學會虧本。這個本,不一定是錢,還可以是你的精力與勞動力。所以,開始的時候平價出,是最好的。但是,平價出,不是所有東西都平價出。有的東西成本高,利潤低,可以平價出。有的東西成本低,但市場價高,就不能平價出,就是少掙點出,不然惹一堆麻煩,諸如:你的東西是不是正品啊?別人賣那麼貴呢,你的怎麼那麼便宜?
如果在淘寶或者微店開店,那麼要學會燒錢做推廣,光靠口碑可不行。另外,淘寶水深,大家恐怕都不敢去淘寶買東西,所以,你可以去申請一個淘寶店,用做涮信譽與付款,經營的同時涮出個淘寶皇冠店,你也是個本事。
而在朋友圈賣東西,純屬口碑傳播。買過你東西的人,接受過你服務的人,會將你介紹給他認識的人。傳遞的是信任,賣出的是人品。刷屏不是人人都愛的,所以,可以每天刷一點。
4,顧客
用不讓人反感的方式去推銷自己,在不同的群,展示我不同的專長,讓大家認識我,繼而信任我,找我買東西。通過這個,我有了很多新的顧客。像網紅一樣去展示自己。朋友圈裡還可以有轉發送禮,關注送禮等活動。
5,售後
賣東西,不是賣完就拉倒的,靠好售後帶回回頭客。在和顧客前期的交流中,在回答問題的時候有所側重。盡可能讓顧客了解產品,為自己減少麻煩。東西賣出去了,顧客遇到問題了,盡快答復,一定要專業點,不要老用不知道來搪塞,時間長了,人家會不信你了。
(9)海外代購合同擴展閱讀:
海外代購主要分兩種,一種是私人代購,另一種則是官方代購。前者一般在電子商務網站上開個網店,為顧客提供代購服務;而後者則多為專業類的購物網站。私人代購又可以分為熟人海外代購和職業私人代購。而不論是私人代購還是官方代購,又大多涉及網路代購。
在海外代購的法律關系中,一般涉及三個主體:實際購買人、名義購買人和商品出賣人。海外代購的整個過程實際上包含著兩個法律關系:一是實際購買人和名義購買人之間的委託合同關系,委託的內容是購買指定的商品,如化妝品、箱包等;二是名義購買人和商品出賣人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中國民法上對此也有一種特殊的制度設計,稱為「隱名代理」。
中國《合同法》第402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在一般的代理關系中,代理人要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法律行為,而隱名代理中代理人一般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行為。
一般情況下,海外代購面臨法律風險的主要環節在於商品售出以後,實際購買人的權利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