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糾紛
⑴ 交通事故先報派出所然後報的交警,交警說屬於民事糾紛立案,過了幾天可以去交警支隊調監控嗎
交通事故一般會產生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回請求公安機關答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建議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由公安交管部門下達事故認定書,根據事故認定書主張相關賠償。
⑵ 如果與交通警察發生糾紛,交警有權利滯留對方嗎
發生糾紛交通警察沒有權利滯留對方,對方無理取鬧,動手或辱罵交警,報警,公安警察可以帶走到派出所解決問題。
⑶ 與交通警察的糾紛
唉,現在的在編人員很多都是這樣,不用大驚小怪了。
⑷ 一般民事糾紛,警察都是怎麼處理的
財產類民事糾紛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現因民事糾紛產生斗毆等情節,公安局應專對糾紛中的肇事屬方或過錯方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治安處罰:凡持械傷人或故意損壞財物者,應視情必須給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罰款的處罰;糾紛雙方均有錯且又均符合治安處罰條件的,必須視情分別給予處罰。治安處罰不影響對民事賠償的調解。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處理,應製作書面「調解協議書」,交由當事人雙方簽字生效。「調解協議書」應存檔備查。對不服公安派出所調解意見的,應勸導雙方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1、協商。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⑸ 和交警發生糾紛交警告到派出所派出所要拘留我請問什麼情況才能被拘留呀
平常慣壞了,前面可以夠上妨礙公務,情節不是很嚴重,要上綱上線也是可以的。案件已經有派出所處理了,找人說情吧,現在這個社會。
⑹ 異地執法(交警)出現糾紛怎樣處理
上報
⑺ 因發生交通糾紛交警扣下機動車輛是否合理
一、交警能扣留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嗎
根據公安部令第70號《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後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准、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車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由此可見,出了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有權力扣留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但扣車是有條件及時間限制的。
二、交警有權扣車的情形
根據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下列情形,各級公安機關交警隊有權扣車:
(1)酗酒、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3)持轉借、挪用、塗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5)學習駕駛員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的;
(6)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7)駕駛兩輪摩托車未帶頭盔的;
(8)機動車號牌或者行駛證系塗改、偽造、冒領、挪用、轉借、失效的;
(9)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的;
(10)機動車無號牌和行駛證,且沒有其他行駛合法憑證的;
(11)機動車號牌或者發動機、底盤號碼與機動車行駛證記載不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
(13)與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機動車特徵相同的。
⑻ 你好 我是跟交警進行了糾紛,然後交警昨天報的警,在過程中我被交警給打了派出所已經受理了
已經報警,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依法處理。到底是你涉嫌妨害內公務,還是警察毆打無辜公民容,都要由證據確定 。我在此不能妄下結論和評判。
如果公安機關在辦案中有徇私舞弊的行為,你既可以提出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還可以向檢察院投訴控告 ,以求得公平處理。
⑼ 跟交警大隊糾紛應該去哪說理
先要求出具扣押手續,再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⑽ 那的解放軍和交警發生沖突
是廣西玉林的,視抄頻已經禁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