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管轄

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管轄

發布時間: 2021-02-14 00:08:08

合同糾紛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1)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管轄擴展閱讀: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書面合同中的協議,是指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⑵ 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當產生糾紛兒當事人有協商不成的時候,訴訟就成了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但是加工承攬合同涉及多個地點,應當向哪個法院起訴呢?小好律師為您做出解答如下: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有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何為加工承攬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使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對此做出了明確規定,即「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但是在我國民事領域奉行當事人意思自由原則,因此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協議約定以下地點之一法院對糾紛進行管轄:被個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所在地或標的物所在地。 綜上所訴,有權管轄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的法院為: 1、被告所在地(此為一般民事糾紛所普遍遵循的); 2、加工行為地(加工承攬合同所特有); 3、糾紛當事人約定的地點。 由此,您大概已經了解了當遭遇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時,應該向哪個法院主張己方的權益。但是小好律師提醒您,應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區別對照適用。

⑶ 加工承攬合同被告住所點法院有管轄權嗎

是可以的,除非合同中有特別約定。

具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版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權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同時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依據上述兩項法律規定,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應由合同約定的履行地(比如約定安裝地)或實際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轄。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也可適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規定。

⑷ 鋼構車間工程屬於建築工程合同還是加工承攬合同出現糾紛如何確定管轄權

如果從完成任務的地點看,完成的成果是客戶的所在地,這種鋼構房屋應該是建築工程合同。稅務所的說法是利益管轄驅動,你換個稅務所,在完成任務的所在地是不同的。

⑸ 加工承攬合同 能約定管轄法院嗎

加工承攬合同可以約定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回產權益糾紛答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⑹ 加工承攬合同訴訟管轄法院的相關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法院管轄權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管轄,但對於合同類爭議糾紛,雙方當事人則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法院進行管轄,這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所以會在約定的法院進行管轄

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問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問題的函

(1989年8月8日 (1989)法經(函)字第22號)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89)滬高經核字第3號請示報告收悉。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

合同履行地應為合同規定義務履行的地點。加工承攬合同主要是以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產任務為履約內容的,承攬方履約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設備、技術、人力為前提條件的。因此,加工承攬方所在地應為合同規定義務履行的地點,即合同履行地。但是,本案合同簽訂地在你市虹口區,合同承攬方所在地在你市松江縣,松江縣應為合同履行地。故,虹口區法院和松江縣法院對本案均有管轄權。現兩院在管轄上發生爭議,根據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三十三條規定,應由上海市中級法院指定管轄。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1989年08月08日

實施日期:1989年08月08日 (中央法規)

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問題的電話答復

發文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 發文時間:1989-11-23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問題的電話答復

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經(1989)7號「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合同履行地應為合同規定義務履行的地點。加工承攬合同主要是以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產任務為履約內容的,承攬方履約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設備、技術、人力為前提條件的。因此,加工承攬方所在地通常應為合同規定義務履行的地點,即合同履行地。 此復

附: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的請示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

我院最近連續收到轄區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合同履行地的請示,經研究認為:加工承攬合同應以承攬方履行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製作、測繪、測試等行為的地點為履行地;加工行為不在一地的,以行為完成地為履行地。理由是:(一)承攬方的義務是完成特定項目的工作,承攬方在加工過程中從原材料選用到工藝過程都要受定作方的檢查監督。因此,承攬方進行工作的地點就是合同履行地;(二)加工承攬合同標的物所有權是定作方的,承攬方加工期間只是負有保管義務,雙方無論採用何種交接方式,都是保管義務的轉移,而不是象購銷合同標的物交接那樣屬於所有權的轉移。因此,不能把加工承攬合同規定的標的物交付地點視為合同履行地。當否請批示。

1989年9月19日

⑻ 承攬合同糾紛管轄如何確定

承攬合同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的管轄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之間選擇。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