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一本通
A. 甲方代表一本通的目錄
第一章 基本建設管理概述
第一節 基本建設的內容
一、基本建設的概念
二、建設項目的組成
三、建設項目的分類
第二節 建設項目管理組織
一、項目管理組織的建立
二、建設項目的管理體制
第三節 項目建設程序
一、項目建議書階段
二、可行性研究及其報告編制階段
三、建設地點的選擇階段
四、設計工作階段
五、建設准備階段
六、建設實施階段
七、竣工驗收階段
八、項目後評價階段
第二章 建設項目前期立項決策管理
第一節 項目建議書
一、項目建議書的內容編制
二、項目建議書的審批
第二節 可行性研究報告
一、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作用
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依據和要求
三、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及人員資質的要求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製程序
六、項目評估
七、項目評估與可行性研究的關系
第三節 建設項目廠址選擇
一、廠址選擇的原則和要求
二、廠址選擇應考慮的因素
三、廠址選擇的重要性
四、廠址選擇的程序
五、廠址選擇的方法
第四節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一、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作用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的主要內容
第五節 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
一、必須進行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對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程序
三、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四、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審定
第六節 建設項目的國民經濟評價
一、國民經濟評價的概念
二、影子價格
三、國民經濟評價參數
四、國民經濟評價指標和報表
第七節 項目基本建設的規劃管理
一、項目規劃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項目規劃管理的內容
三、項目規劃的編制
第八節 建設項目工作前期准備
一、建設用地的審批程序
二、辦理用地申請必須提供的文件和資料
三、建設工程申請和准申
四、送審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
五、項目施工前的准備工作
第三章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第四章 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
第五章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第六章 建設項目監理管理
第七章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
第八章 建設項目施工驗收管理
附錄一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附錄二 建築施工常用符號與代號
附錄三 常用計量單位換算
參考文獻
B. 侵權責任法的調整對象是否包括債權
侵權法保護的民事權益是否包括債權,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在實踐中,專爭議都比較大。屬
如果保護債權,在某些情況下會造成侵權責任的無限放大。比如,你撞了一位某酒吧的簽約歌手,某酒吧因為這位歌手的受傷未能履行合同而遭受了重大損失,如果侵權責任法也保護債權,那麼該酒吧的損失也需要你來賠償。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和那個酒吧的老闆是競爭對手,你知道撞到那位歌手該酒吧的損失院超過你需要賠償的錢,於是你故意撞到那位歌手,那麼對該酒吧來說其損失不能得到賠償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現在也出現了一些認為侵權責任法應當有選擇地保護債權的觀點。比如,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竹博士主編的《侵權責任法一本通》認為:對於故意侵害債權的行為,也可以適用侵權責任一般條款進行救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主編的《侵權責任法條文理解與適用》認為:相對權一般不適宜由侵權責任法保護,但是,如果加害人明知他人的相對權存在,仍惡意去侵犯他人權利的,應當承認侵權責任的成立。(也就是我上面舉的第二個例子的情況)
而且在司法考試2010年的考題中,也體現了第三人惡意侵犯債權需要賠償的精神。
C.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辭退員工
企業合法地辭退員工的規定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如果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的不予賠償
員工違反公司紀律,公司紀律具體要看你跟所在公司簽定的合同,合同需要勞動局的認可,公司可根據合同上的規定對你做出相應的處罰吧`,我理解的是這樣的.
你可以下個勞動法看看不需要
1、協商解除勞動關系,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企業單方面解除除勞動關系(1)無理由單方面解除的,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2)有理由但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包括:勞動合同司法解釋三。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3)有理由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包括: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勞動合同法一本通。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均可以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只不過第三十九的情形,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D. 我想系統學習勞動法,請推薦相關書籍。
《勞來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匯源編》、《明明白白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相關知識問答》、《勞動合同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使用解答》等。
如果在法院上班,有一定的法理基礎,只要熟悉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就OK了。供參考。
E. 中行的本外幣一本通規定一年只能5W結匯
這個不是中行的規定,是外匯管理局對個人結售匯的規定,所有銀行都一樣的。詳細規定參考《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10.11.12條
F.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辭退員工,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規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法的情形有: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應該給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
(6)合同法一本通擴展閱讀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G. 定期一本通好還是定期存單好
農村信用社定期一本通和存單的區別:
一本通
「一本通」全稱回「活期一本通」:
① 活期一本通是指一答本存摺管理人民幣和多種外幣活期儲蓄的存款方式。
② 活期一本通也稱活期多幣種賬戶,是一種綜合性的活期賬戶,即在一個分戶賬中,即可以存取人民幣亦可存取外幣。
③客戶可將自己不同幣種的活期儲蓄集中存於一個活期賬戶上。
「一本通」的特點:
① 活期一本通集人民幣和多種外幣於一折,方便保管。
② 活期一本通起存金額人民幣為1元,外幣為不低於10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幣。
③ 可以在開戶申請預約轉存,即在指定日期將約定的金額、存期轉入定期一本通。
存單
存單是銀行憑以辦理儲蓄業務的一種信用憑證。
一般用於一次存取的整存整取、定活兩便儲蓄。
存單持有人的權利:
從法律上來說,存單是證明存款人與金融機構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憑證。它反映了以下的合同內容:
① 雙方具有建立存款關系的真實意思表示。
② 存款已實際交付金融機構。在法律上,存款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即必須有存款人將存款實際交存於金融機構的行為,存款合同才告成立。
③ 存款金額、存款期限、利率等條款均為合同的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H. 看一些法律的書有用嗎,看的話看哪本,誰幫忙解答
懂法來律,對生活還是很有幫自助的。
推薦一些相關發條和書籍:
《刑法學》張明楷老師,這本書講解的內容比較高級,如果僅僅是看看的話,可以只看《刑法》法條和司法解釋,《刑法一本通》也可以。
與我們的生活聯想比較密切的,對於多數人來說比較實用的是《合同法》、《物權法》、《行政處罰法》和《民法總論》。這些看看發條就行了。
法律條文並不能望文生義地理解,它的意思並不像表面看上去那麼簡單,所以,僅僅是看看的話,不可以自己的理解去評判現實生活中的事物。
I. 農村信用社定期一本通和存單有什麼區別
農村信來用社定期一本通和存單自的區別:
一本通
「一本通」全稱「活期一本通」:
① 活期一本通是指一本存摺管理人民幣和多種外幣活期儲蓄的存款方式。
② 活期一本通也稱活期多幣種賬戶,是一種綜合性的活期賬戶,即在一個分戶賬中,即可以存取人民幣亦可存取外幣。
③客戶可將自己不同幣種的活期儲蓄集中存於一個活期賬戶上。
「一本通」的特點:
① 活期一本通集人民幣和多種外幣於一折,方便保管。
② 活期一本通起存金額人民幣為1元,外幣為不低於10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幣。
③ 可以在開戶申請預約轉存,即在指定日期將約定的金額、存期轉入定期一本通。
存單
存單是銀行憑以辦理儲蓄業務的一種信用憑證。
一般用於一次存取的整存整取、定活兩便儲蓄。
存單持有人的權利:
從法律上來說,存單是證明存款人與金融機構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憑證。它反映了以下的合同內容:
① 雙方具有建立存款關系的真實意思表示。
② 存款已實際交付金融機構。在法律上,存款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即必須有存款人將存款實際交存於金融機構的行為,存款合同才告成立。
③ 存款金額、存款期限、利率等條款均為合同的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J. 在勞動合同或者企業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辭退條件有哪些
辭退一般認為是勞動者有過錯或不足,對應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這種情版況下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權償金的。
如果將辭退改為解除,那麼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並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