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憑合同
A. 深圳租賃合同怎麼辦理
深圳市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到房屋管理部門要。
你與出租方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按照正規的合同去簽,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拿到租賃管理所辦理備案手續。備案以後,出租方要按照規定繳納個人出租房屋的稅費就可以了。
B. 辦理深圳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些什麼資料
辦理深圳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以下材料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資料:
1、首先憑房屋資料到轄區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領取《房屋租賃合同書》,並按要求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好,不得塗改。
2、有效房屋產權證明書(如《房地產權證》、《建築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峻工驗收書》或《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等)復印一份(驗原件)
3、與轄區計劃生育部門簽訂的計劃生育責任書一份(原件);
4、出租方為個人還需要提供業主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5、出租方為單位或公司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6、共有房屋出租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和共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資料:
1、當承租方為個人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辦理住宅合同時,承租方為育齡婦女(年齡在20-49歲)的,需提交計劃生育部門查驗的計劃生育有關證件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2、當承租方為單位或公司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證證明復印件一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深圳房屋租賃合同不予登記的情況
主管機關對當事人提交文件進行審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
(1)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的;
(2)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3)租賃合同期限超過規定期限的;
(4)租賃合同期限超過土地使用年限的;
(5)租賃合同內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
(6)未取得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
(7)產權有爭議或者產權受到限制的;
(8)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9)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2)深圳租憑合同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C.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 要怎麼辦理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流程如下:
1、房屋租賃當事人憑產權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賃管理部門領取空白《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表》和《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2、房屋租賃當事人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當事人對租賃合同的條款可做增刪。
3、填寫《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表》,在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賃管理所申請合同登記備案,並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
(2)房屋租賃合同書(原件);
(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4)《出租屋流動人口綜合管理責任書》;
(5)《深圳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
(6)出租屋業主或管理人應當提供出租屋編碼卡。
(3)深圳租憑合同擴展閱讀:
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含縣級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部隊房地產權證);
(2)購房合同書、付清房款證明,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自出具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有效);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賃合同期限超過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約定需要徵得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原件)和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薄復印件;
(4)拍賣所得的房屋出租,需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付清房款證明、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裁定書或仲裁機關的仲裁裁決書和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信息查詢單或司法裁定過戶備注;
(5)臨時建築類房屋出租,須提交經規劃或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
D. 在深圳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租賃管理
房屋租賃關系的設立、變更,當事人應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區主管機關登記或者備案。
第七條
租賃登記,由當事人向區主管機關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
(二)房屋租賃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四)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本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拓展資料
《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共八章、六十一條(含附則),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而制定的,過去在特區內實施的有關規定與該條例相抵觸的,以該條例為准。
房屋租賃當事人建立租賃關系應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遵守國家法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是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是區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區主管機關),區主管機關可以在街道辦事處(鎮)設立派出機構。市主管機關對房屋租賃市場實行統一管理。
市、區主管機關行使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房屋租賃的法律、法規和本條例;根據本條例規定擬定各項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和管理;
(三)根據本條例的規定查處非法房屋租賃行為;
(四)根據房屋租賃當事人的申請調解處理房屋租賃糾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區主管機關行使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和市主管機關授予的其他職責。市主管機關應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區主管機關的指導。
參考資料
深圳政府在線--住房領域--政策法規
E. 在深圳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身份證,居住證,女性需要計劃生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