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漏水糾紛
㈠ 房頂漏水與樓上鄰居的糾紛。
《侵權責任法》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第七條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專事權益,屬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所以說,你可以向法院對您的鄰居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就房屋損害部分要求其進行賠償。
㈡ 房屋漏水這類糾紛適用什麼法律解決
房屋漏水分情況可不同使用,例如《民法通則》,《物權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
不同的滲漏原因適用不同法律
1、對商品住宅質量糾紛法律的適用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適用該規定的前提條件是要確定開發商建造的房屋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如果滲漏給受害人財物帶來損害的,開發商則還要按照《民法通則》承擔侵權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滲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鄰關系人造成的,即使在五年的質保期內,開發商也不應承擔責任。
如果滲漏既有開發商建造房屋的質量問題,又有滲漏受害人和其相鄰關系人裝修不當的原因,則應相應減輕開發商的責任並讓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樓上住戶因裝修房屋、改建管道、不當用水等造成的滲漏時的法律適用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時的法律適用
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是受害者自已的過錯,而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則相鄰各方均無過錯,在這樣的情況下,應相鄰關系立案的目的僅是尋求解決的途徑,至於責任的承擔,則要依據查明的滲漏原因來確定。
4、《民法通則》的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9條規定,「相鄰一方必須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應當予以准許;但應在必要限度內使用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損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補償。
相鄰一方可以採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採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毀損或者可能毀損他方財產,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持。」
6、《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八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屋頂漏水糾紛擴展閱讀:
常見的滲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關法律關系:
1、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滲漏,形成商品住宅質量糾紛法律關系。
2、樓上住戶因裝修房屋、改建管道、不當用水等造成的滲漏,形成財物損害的侵權法律關系。
3、樓下住戶裝修中對其樓頂造成損害而導致滲漏,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4、房屋使用久遠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滲漏,也是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5、共用設施、設備導致滲漏且已過保持期,則應適用物業管理糾紛法律關系。
㈢ 家裡屋頂漏水於樓上發生糾紛
1、向小區物業反映,請他們派人查看,初步查出原因,如果物業初步認為是樓上造成的結果專,請物業、屬居委出面協調。
2、在物業居委協調對方都不聽取的情況下,就只能走司法途徑了。你最好聘請個律師,因為打官司是重證據的。最好請專業鑒定單位鑒定你家房頂漏水是因樓上違規裝修造成的,那麼就可以請求法院判對方承擔你的損失了
㈣ 屋頂漏水怎麼賠償
首先是無償維修,直至修復。若就是無法修好,可以按照屋面新做防水進行賠償。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㈤ 樓頂漏水糾紛應向誰投訴舉報
樓頂漏水糾紛應向誰投訴舉報,首先看房屋質量保修期有沒有過,要是回沒過,房屋答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建設部門投訴。不過如果涉及賠償問題,還是需要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認定,然後才能向開發商索賠。專家提醒,消費者最好在購房時就將房屋質量賠償條款寫進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以方便維權。
如果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首先最好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資料、團購、論壇)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最後,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樓頂漏水糾紛可以投訴的部門很多,但是每個部門都有「不能解決」的可能,最後的建議依然是起訴。為避免類似糾紛,消費者在購房時就應該將房屋質量賠償條款寫進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將賠償條款明確下來對買賣雙方都是有好處的。
㈥ 遇到房屋漏水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是樓房
建議與鄰居協商,一般有樓上處理,是他們家的防水有問題
協商不成的,可以找居委會調解處理
實在不行的,才向法院起訴處理
如果還在質保期內,找開發商處理,先問問物業,維修券是否已交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