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車合同
① 用公司名義買車需要注意什麼
自己已的公司,以後一般不會有債務糾紛,如果以公司名義買車,開發票是公司的,以後做為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個月做帳還可以計提折舊,增加公司的開支。
② 公司獎勵員工購車協議
樓上那位推銷律師服務,也實在不合適。。。。。。。
我覺得樓主的說明回已經寫得很好了,大答可以直接做一份協議的。
你們可以參考崗位合同,附加條款:
甲方提供XX型號XXXX汽車作為獎勵,車款為XXX,
按服務滿一年折算1萬計,來還清車款。乙方如果提前離職,則須還清剩餘車款(如果車輛提前報廢也需還清) 。
③ 購車協議書合同怎麼寫
簡單的汽車買賣合同範本(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機動車一輛:
車牌號碼: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紅色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_萬元整(包含保險費在內: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清金額______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車款之日,交付車輛及隨車工具一並轉讓給乙方,甲方購買車輛的保險也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辦理過戶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交付給乙方該車的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甲方完全承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後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八條:甲方與乙方有優先為裝貨協議,帶貨費用如下:70元/立方(按紙箱規格計算)、____________元/件、____________元/單趟(如油價上漲,貨價相應增加燃油附加費)。運輸途中,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物品完好無缺,不能造成甲方紙箱踩壓、污漬、損壞、丟失、淋濕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
乙方司機,如乙方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跑車,應在2天前回復甲方,甲方有權請別的車輛。
第九條:如乙方帶貨到目的地,要等櫃下貨,甲方要補一定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的汽車買賣合同範本(二)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____車,車號為____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 ,價格為_____ (¥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 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④ 我在公司簽訂的購車合同能成為在公司的勞動關系嗎
沒搞清楚你的身份。簽購車合同是?你是買車的顧客嗎?那肯定不是勞動關系。你是銷售人員?還是你替公司去買車?
是否構成勞動關系的依據是存在勞動事實。比如打卡記錄、勞動合同、發工資記錄等等。
⑤ 購車合同有什麼用嗎,我已經提完車了
俗話說,抄口說無憑,白紙黑字,襲落字無悔。
合同,就是書面的正式文件,可以證明你和4S店之間具體都有那些約定。特別是關於服務和產品質量方面的規定和義務。
如果到時有啥沖突或者爭議,畢竟口說無憑,拿出合同,按照合同上寫的條款辦事。退一萬步說,假設有官司要打,到了法庭上,合同也是最有力證據。沒有了合同,你就缺乏證據了。
⑥ 買車掛在公司名下需要注意購車合同什麼細節
這個問題很重要,也很棘手。不小心,忘記註明是私人付款,今後車就是公司的了。私人付款最好申請公證機關「公證」。若款項較大(2、30萬),最好委託律師處理。
⑦ 我是公司購車,已經和4s店簽了公司購車合同,但以個人名義交了20w定金,以後應該怎麼操作
由公司購車,車子的名下是公司的。如果全款是個人的,在繳納車輛購置稅上開的發票是公司的,可以抵扣增值稅,公司購車就有這個好處。以後可過戶到個人名下。
⑧ 單位簽訂的購車協議合理嗎
分析一下你與你單位共同出資購買車輛的行為在法律上的界定,1、我「在公司干滿4年,車款還完,就會過戶到我的名下」,這是一個附條件的合同,結合合同條款的解釋規則,可以這樣推定,如果你能夠在單位工作四年且還完單位所承擔的購車款部分,那麼單位所有的汽車份額歸於你,即該汽車的所有權完全歸於你一個人。2、你與單位的購車協議如果有效,則可以認定對所購買的車是一個共同的出資購買行為,在車輛所有權未完全歸於你個人所有時,你與單位對車輛的共有關系為按份共有,至於車輛登記的法律意義,依據我國現行法律,汽車應當在車管所進行登記,登記是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目的是為了便於管理,那麼汽車作為動產所進行的登記並不是所有權性質登記,只能作為所有權證明的一個證據且對外有一個公示的意義。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依你們的協議,並沒有各自對汽車所有權份額比例的約定,那麼只能依據各自的出資比例來確定所有權份額,但在按份共有期間,從整個期間來看這個份額是動態變化的(即你持的份額漸漸增大),當某個時刻定格時(懂得物理學中時刻與時間的區別嗎?)出現了某種事實(如你們的車侵犯了第三人的權利時,或你們進行分割等事實)時,要依據份額處理糾紛,這時這種份額歸各自的多少就會定格下來。3、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⑨ 簽訂購車合同有啥細節要注意的嗎
您好:
1、車輛信息務必寫詳細
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違約責任要明確。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3、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4、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
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5、選擇實力、信譽好的經銷商
因為經銷商的誠信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在買車時不要忘記詢問或查看經銷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並注意經營場地與登記場地是否一致,防止遭遇商業欺詐,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如果經銷商提供的合同不太規范,消費者也可以就未盡事宜與經銷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時,消費者要注意「訂金」與「定金」之間的差別。
知識拓展:
(一)訂金和定金的差別
1、定金。定金是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銷售者(賣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傢具銷售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
2、訂金。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可視為「預付款」。「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傢具銷售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與傢具銷售者協商解決並要求經營者退款。如果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
(二)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