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侵權舉報
1. 侵犯他人肖像權應該打什麼電話投訴
我國抄《民法通則》第襲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侵犯肖像權也作出一些相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2. 如何在 Facebook 舉報侵犯知識產權的廣告
地名商標是指將行政區劃的地理名稱或其他地理區域的名稱、歷史地名作為文字商標的內容或主要內容進行使用並按法定程序登記注冊的商標。地名具有區分不同地域的作用,商標具有區分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若地名用作商標名稱則兩者的區分作用混合,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判斷。為了避免兩者的沖突,地名禁用原則成為商標法領域的國際慣例。我國對地名作為商標同樣有禁止性規定,我國《商標法》第10條第2款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由此可知,我國對地名商標採取了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即禁止將處於公有領域的地名作為商標使用,但這並不是絕對的,參照各國立法可知,各國通行的做法是限制地名商標的注冊,而不是一概加以禁止。體現在許多國家已通過第二含義理論對地名商標注冊有條件的承認和保護。我國商標法律制度應借鑒國際通行模式,以是否取得第二含義確立商標顯著性,來判斷地名商標的可注冊性。因此,在地名商標中,確定一些有關「第二含義」的指導性判斷要素尤為重要。故本文綜合論述商標「第二含義」理論的立法現狀及我國地名商標的現行規定,旨在探討地名商標的「第二含義」的判定要素,為地名商標的合理注冊提供相應的理論依據。
3. 男子投訴公益廣告侵權,真的有這種行為嗎
目前,被投訴的單位還並沒有承認自己侵權
接下來呢,我想為大家科普一下關於公益廣告的一些基本知識。關於什麼是侵權。
緊接著呢,我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專門查到了,有一篇文章就是來解釋關於公共廣告的一些版權問題。是在去年的12月的發表的文章的題目叫做公寓廣告中的版權問題不容忽視。如果你有興趣了解一下的話,可以去網站搜
。
4. 被職業打假人惡意投訴違反《廣告法》誇大宣傳,工商局立案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違反本法的行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投訴、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接到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投訴、舉報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舉報人。
有關部門應當為投訴、舉報人保密。
第五十四條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其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4)廣告侵權舉報擴展閱讀: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十五條 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投訴人:符合規定的投訴予以受理,並告知投訴人。
不符合規定的投訴不予受理,並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條 下列投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不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的;購買後商品超過保質期,被投訴人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的。
消費者協會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等其他組織已經調解或者正在處理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或者消費者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
第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消費者投訴後,當事人同意調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調解,並告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調解人員等事項。
第十八條 調解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主持。經當事人同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邀請有關社會組織以及專業人員參與調解。
第十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調解人員是消費者權益爭議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當事人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投訴公正處理的,應當迴避。
當事人對調解人員提出迴避申請的,應當及時中止調解活動,並由調解人員所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
第二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調解,可以要求消費者權益爭議當事人提供證據,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調查取證。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消費者權益爭議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第二十一條 調解過程中需要進行鑒定或者檢測的,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交由具備資格的鑒定人或者檢測人進行鑒定、檢測。
鑒定或者檢測的費用由主張權利一方當事人先行墊付,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承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調解過程中,需要委託異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助調查、取證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證明,受委託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予以協助。
第二十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調解過程中,應當充分聽取消費者權益爭議當事人的陳述,查清事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針對不同情況提出爭議解決意見。在當事人平等協商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5. 網路關鍵字廣告商標侵權該怎麼辦
您好,您可以先將其廣告進行保存,然後向商標局提出商標保護,提出對方商標侵權。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
6. 廣告侵權存在哪些形式
侵權主要分為四種類型
第一種是商標侵權。
第二種類型的侵權行為是抄襲別人的外型、結構、原理等。
第三種侵權是商品的顏色、包裝及卡具涉嫌侵權。
第四類是樣本侵權。
7. 在網上有人偷用我們的廣告詞是否可以投訴
不可以;
1、廣告詞屬於公開化的網路信息,在廣告法裡面不涉及到抄襲或者挪用內等行為,你可以通過點容擊廣告詞聯系對方讓對方記性修改;
2、如果對方再廣告中實用了你的公司名稱或者公司品牌亦或者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替代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
3、在投放平台進行投訴時可以的,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涉及到公司產品,公司信息的廣告詞都不屬於抄襲,也不屬於侵權,因此在網路上面投訴是沒有任何意識的一件事情;
4、在廣告投放中抄襲廣告詞屬於一種競爭,在該競爭過程中如果對方詆毀你的公司品牌或者可以通過法律突進進行維權。
8. 沒經個人同意,私自在我房產上設廣告位屬於侵權么
是的,屬於侵權行為,可以要求對方拆除,甚至賠償損失。
房屋產回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答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9. 商家在小區內做廣告,如果該廣告是違法、侵權的,那麼物業公司要承擔什麼責任
廣告是工商部門管理的范圍,按照我國廣告法,如果有人舉報,工商部門處罰商家的違法廣告行為,由於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監管責任同時受到工商部門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