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合同
1. 在欠條說上簽了借款合同,逾期沒有還會怎樣
我記得好像合同採用的是區塊鏈儲存,你如果違約沒還就會影響你的個人信用。這就跟花唄,借錢花這些平台上借錢一個原理。
2. 欠款逾期不還,借款合同上寫違約金30%並每日付日息0.5% 法院會支持么
只能選擇一個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內 【違約金】容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3. 借款合同中逾期還款利息如何計算
依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是借款人的基本義務,逾期還款應承專擔違約責任。對於違約責任屬,依合同法規定,合同約定有違約金的,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放款人可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本人認為,債務人違約的,債權因其違約而造成的損失主要是依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因追討而支出的費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息比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稍高,該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債務人亦可預見,依據民法可期待利益原則,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如果借款單上的利息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規定,在債權人主張的情況下,應予以支持,利息計算起止日應是逾期行為發生之日即借款到期後的次日開始計算至清償之日止。
4. 有借款合同對方逾期不還能不能起訴
可以的,只要所有借款說明齊全可以起訴的,不過需要一個靠譜的律師。
5. 欠款合同與借款合同的區別,兩者有什麼不同
欠款合同與借款合同的區別在於:前者因為之前的借款未還,而與出借人達成一個確認欠款,並確認還款時間的合同;後者則是借款人為了借款而與出借人簽訂的合同,主要是確認借款金額,借款時間,承擔的利息和還款的時間等內容。
換句話說就是,前者是已發生借款的事實,而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而另外與出借人達成的還款合同;後者是尚未借出錢款,為了借出錢款而與出借人達成的合同。
6. 如何計算借款合同的逾期違約金和利息
我們認為,應區別不同情況,做出不同的計算。 1、僅要求本金而放棄違約金和逾期利息請求的,只判決本金。 2、雙方對逾期違約金和逾期利息有約定的,當事人對利息有明確請求數額,且不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可按其請求數額判決。 3、如債權人僅請求借款方返還本金並按約定或國家規定計收利息的,計算至起訴日至的可按其請求判決。 4、貸款方請求返還本金及全部應付利息的,應判決至判決確定之日後十日。因判決的確定是個變數,可能因不上訴和上訴而不同。 5、判決確定後十日之前,當事人自動履行的,在其履行時自動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屬於不按法院判決執行。 6、在判決確定後應該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決加倍罰息。在強制執行時以此執行不屬於判決不確定。 7、對於雙方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明顯過高的,一方提出請求,法院可以依法予以適當調整。雙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應調整。 應該注意的是,出借人雖然大多是銀行,但也屬企業性質,是獨立的法人,都有自己獨立的人格,有自己處分的權利。與此同時,出於各種不同的考慮,法院在判決時除應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權利外,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訴訟請求,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結果即不應超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其不合法的請求也不應予以支持。
7. 一份借款合同 逾期1日支付百分之十的利息 這份合同具備法律效益嗎
現在關於借貸利率的規定已經發生變化,之前的規定是年息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四,月利率為回百分之二,現在不能答超過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年息百的之十幾。逾期一日百分之十太高了,明顯是高利貸,可以報案。每天百分之十就是每月百分之三百,月三倍高的離譜,法律上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