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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制是有編制嗎

發布時間: 2021-02-12 07:18:03

㈠ 請問聘用制人員與合同制工人、編制員工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編制不同

聘用制、合同制都是沒有事業單位編制的,編制員工是有編制的。

2、待遇問題

合同內定崗定酬,無法享受政府規定的事業單位加工資,加福利等待遇,不享受公費醫療住房補貼子女上學照度等政策,參加社保,工資需要交稅;社保的退休金是對照社會平均工資和你交的社保基數綜合發放的,基本上是上一年度的平均最低工資稍微高一點,而事業單位有編制退休的拿退休前一年度的全額平均工資,享受公費醫療。

3、合同問題

聘用制、合同制都是需要簽訂合同,權利及義務都在合同中體現。合同簽約時長根據受聘工作內容而定,通常時限遠比合同制員工短,福利待遇比合同制員工除了勞動法所要求的得到保障外,企業本身的一些福利待遇是無法享受到的。

(1)聘用合同制是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聘用制、合同制都是沒有事業單位編制的,合同內定崗定酬,無法享受政府規定的事業單位加工資,加福利等待遇,不享受公費醫療住房補貼子女上學照度等政策,參加社保,工資需要交稅;

社保的退休金是對照社會平均工資和你交的社保基數綜合發放的,基本上是上一年度的平均最低工資稍微高一點,而事業單位有編制退休的拿退休前一年度的全額平均工資,享受公費醫療,這點差別很大;

聘用制和合同制現在區別不是很大,一般學校能夠做到同崗同酬同福利,但政府福利非編制員工是無法享受的。

㈡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是事業編制嗎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為企業編,不是
事業編
。事業編為考試,面試等程序招錄。單位自行聘用為
企業編制

㈢ 事業單位現在都是聘用制嗎那算不算有編制呢

事業單位聘用制推行時,取消原有的編制制度。從單位負責人開始,根據事業單位自身職能與發展需要,所有崗位和人員都向社會公開招聘,充分體現一視同仁,公開公平。

在1999年召開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之前,事業單位人員與公務員一樣,被視為「旱澇保收」的「鐵飯碗」。而聘用制的推行,則意味著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將簽訂聘用合同,雙方有了僱傭關系。

2010年,我國聘用制度推行范圍繼續擴大,全國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員的比例達到90%。與此同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穩步推進,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核准率為80%以上,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啟動崗位設置工作。

截至2012年底,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實現全覆蓋,初步建立了公開、競爭、擇優選拔新進人員的制度框架。

(3)聘用合同制是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安置未聘人員實行「兩條腿走路」。原有的固定製身份人員中的落聘、待聘人員,要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採取轉崗聘用、參加培訓等辦法,在本單位、行業、系統內妥善安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和按國家規定原招收的合同制人員,嚴格執行聘用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聘用期滿後,雙方可根據自願的原則和工作需要,確定是否續聘。

簽訂合同:最長不得過退休,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合同是必需的。聘用合同使用省里統一製作的文本,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人員,若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聘用單位應當滿足。

在合同管理中,還對試用期做了規定。不再被約定試用期的有:原有職工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和續簽合同的;安置到事業單位工作的軍轉幹部和復員退伍軍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人才。對於其他人員可約定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可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對在本實施意見下發前已實行聘用制的單位,保持已有政策不變。簽訂合同時,聘用單位不得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財物。

㈣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沒有編制現在事業單位都簽合同,都是沒有編制嗎那簽了合同之後是不是合同限制不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屬於招聘性質,簽聘用合同,但是沒有事業編制,由雙方簽訂的內合同約定待容遇和薪酬。

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即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㈤ 跟事業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是不是就有了事業編制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過考試,簽聘用合同,是有事業編制的。

2、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3、你要是對自己的編制不確定,你咨詢一下當地機構編制部門。

4、事業編都是簽合同的,但是這是聘用合同,其決定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人事關系,所以它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而合同工簽的是勞動合同,與單位確定的是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

(5)聘用合同制是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政府依法

監管和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事業單位受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合同,有編制嗎現在事業編是不是也簽合同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過考試,簽聘用合同,是有事業編制的。

2、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3、你要是對自己的編制不確定,你咨詢一下當地機構編制部門。

4、事業編都是簽合同的,但是這是聘用合同,其決定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人事關系,所以它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而合同工簽的是勞動合同,與單位確定的是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

(6)聘用合同制是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政府依法

監管和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事業單位受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編制的嗎編制還需要簽聘用合同嗎

1、事業單位通過統一的事業編制考試進行公開招聘,成功通過考試並被錄用是屬於事業編制的。

2、必須通過全國或各省的事業編制考試,成績合格並被錄用才是事業編制,其他途徑進入事業單位均不屬於事業編。若不確定是否事業編,可以咨詢當地機構編制部門。

3、事業編需要簽合同,簽的是聘用合同,其不決定勞動關系,決定人事關系,因此該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與事業編對應的是合同工,合同工與單位確定的是勞動關系,要簽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7)聘用合同制是有編制嗎擴展閱讀:

1、事業編制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事業單位一般包括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

事業編制分為如下幾類: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2、事業單位聘用制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我國於2009年全面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

聘用基本程序與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制定聘用工作方案。

(二)事業單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應當報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

(三)公布聘用崗位、崗位職責、聘用條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項。

(四)通過本人申請、民主推薦、負責人提名、公開招聘等形式產生應聘人選。

(五)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公示擬聘結果。

(六)聘用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公布聘用結果。

(七)訂立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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