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企業合同
① 民爆器材公司怎樣申請要經過那些部門申批
通常是安監局審批,有些小地區合並在經貿局、商務局管,申請條件:
1、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依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第36條)
2、在本省經營范圍內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和民爆器材專用運輸工具;倉庫設計、建築結構、安全距離以及安全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安全規范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依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第36條)
3、具有健全的安全責任制和完備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依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第36條)
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安全生產法第16條、第18條)
5、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法第19條)
6、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任職條件,並依法參加民爆器材行業組織的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法第20條)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8、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安全生產法第23條)
9、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安全生產法第44條)
10、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法第37條、第39條)
11、經過具有民爆器材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單位進行的安全評價報告,並達到規定標准;(安全生產法第25條)
12、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生產法第17條、第33條)
13、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安全生產法第17條、第33條)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理時限:
(一)申請材料齊全、有效、規范的應予以受理,並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同時退還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三)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銷售許可證》並報省民爆器材行業管理部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通知申請企業。
(四)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認為需要組織專家對申請企業進行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另行計算,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評審所需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國發[1984]5號)
《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管理暫行規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
《廣東省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需提交的材料:
①廣東省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證申請審批表(請點擊附件下載)
②《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新設立企業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查原件,存復印件)
③民用爆炸物品倉庫的產權證書(或租用合同)、庫區1/10000的地形測量及四鄰距離圖、1/2000的倉庫平面布置圖(包括消防、避雷設施);(查原件,存復印件)
④安全性評價報告;(具備由國防科工委審核推薦,國家安監總局授予的民爆器材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達標級或安全級評價報告)
⑤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⑥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倉管員、押運員等相關的人員的資格證書
⑦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
⑧重大危險源評估意見及應急預案
⑨《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兩份
② 民爆企業如何要求供電局不能瞬間停電的函
很簡單,你只要以公函形式向供電局申請你的民爆企業的具體性質、工作、可專能的話,具屬體到那天、幾點進行什麼爆破。你可提供你的營業執照、特爆許可、用電協議和合同,到具體管你的供電局的XXXX所即可。特別注重不能瞬間停電的原因和危害。
③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申請文件有哪些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的管理,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於非軍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類火葯、炸葯及其製品和雷管、導火索等點火、起爆器材。
第三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的審批。
公安機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境內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
海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環節的管理。
第四條 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逐單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嚴禁進出口未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的民用爆炸物品。
第五條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可以申請進口用於本企業生產的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含半成品),出口本企業生產的民用爆炸物品(含半成品)。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企業可以申請進出口其《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核定品種范圍內的民用爆炸物品。
第六條 申請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應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申請報告及已填寫相關內容的《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一式五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進出口合同原件、復印件及中文譯本(譯本應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下同);
(六)進口民用爆炸物品,應當提交具備與進口量相適應的倉儲條件和滿足行業安全要求的證明材料、不低於我國現行產品標準的證明材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運輸和儲存標準的證明材料、符合《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標識、登記標識通則》的證明材料、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標準的證明材料和產品使用說明(相關材料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七)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應當提交民用爆炸物品進口國的許可文件原件、復印件及中文譯本、最終用戶證明和最終用途證明;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業和信息化部驗證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後,將有關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第七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
第八條 工業和信息化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准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應當向申請人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國家禁止進口或者明令淘汰的民用爆炸物品,工業和信息化部不予批准進口。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實行「一批一單」和「一單一關」管理。
第九條 進出口企業應當將獲准進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和數量等信息向收貨地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同時向所在地省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應當依法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
第十條 企業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憑《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向口岸海關辦理進出口手續。
第十一條 違反海關有關規定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依照海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海關無法確定進出口物品是否屬於民用爆炸物品的,由進出口企業將物品樣品送交具有民用爆炸物品檢測資質的機構鑒定,海關依據有關鑒定結論實施進出口管理。
第十三條 民用爆炸物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者場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應當依據本辦法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接受監督和管理。
第十四條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批准文件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撤銷其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批准文件,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
第十五條 未經批准或者超出批准范圍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進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備案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企業塗改、倒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人員在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的,依法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商請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第二十條 硝酸銨的進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硝酸銨的出口,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省級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的規定管理。
第二十一條《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審批單》的式樣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海關總署制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④ 民爆物品安全責任書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公章)巫山縣公安局騾坪派出所
安全監管負責人:
安全監管民警:
民爆物品使用儲存單位:(公章) 巫奉高速A4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安全監管負責人:
安全監管責任人:
二O 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單位在使用和儲存民爆物品的過程中,保證做到:
一、 合法持有《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原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並按爆破方案和設計進行爆破作業。
二、 專職爆破員、保管員、安全員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三、 建立健全領用發放制度、領用、發放、退庫登記准確。
四、 在使用現場有專用臨時儲存設備,並且當日沒有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時退庫。
五、 編碼雷管登記制度落實規范。
六、 按照《爆破安全規程》的要求設計建立專用儲存倉庫經過驗收後方可儲存民爆物品。
七、 儲存的民爆物品種和數量與設計容量相符。
八、 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出入庫制度。
九、 在倉庫配備消防設施並經消防管理部門驗收。
十、 在倉庫配備防雷設施,每年經主管部門至少檢測一次。
十一、 按要求喂養犬只,協助守庫員守衛倉庫。
十二、 完善防盜、報警、通訊設施。
十三、 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同庫儲存。
十四、 不非法持有、私藏、轉讓、轉借和非法使用民爆物品。
十五、 自覺接受公安機構的安全管理,整改各種不安全隱患。
如果不按要求進行管理,主動接受公安機構的查處。
⑤ 民爆行業管理手冊文件由哪裡審核那裡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 158 號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於2006年12月11日經建設部第1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汪光燾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范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維護建築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實施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取得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並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監理活動。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工程監理行業組織應當加強工程監理行業自律管理。
鼓勵工程監理企業加入工程監理行業組織。
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第六條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其中,專業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劃分為若干工程類別。
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專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其中,房屋建築、水利水電、公路和市政公用專業資質可設立丙級。
第七條 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等級標准如下:
(一)綜合資質標准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於6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並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3、具有5個以上工程類別的專業甲級工程監理資質。
4、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60人,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5人,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築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於15人次。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二)專業資質標准
1、甲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並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或者具有工程類高級職稱。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築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於25人次;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2人。
(4)企業近2年內獨立監理過3個以上相應專業的二級工程項目,但是,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本專業工程類別甲級資質的除外。
(5)企業具有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6)企業具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9)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2、乙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並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
(3)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築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者其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合計不少於15人次。其中,相應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少於1人。
(4)有較完善的組織結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6)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本規定第十六條禁止的行為。
(7)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造成重大質量事故。
(8)申請工程監理資質之日前一年內沒有因本企業監理責任發生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或者發生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
3、丙級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
(2)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並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工作的經歷。
(3)相應專業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不少於《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附表1)中要求配備的人數。
(4)有必要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三)事務所資質標准
1、取得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具有書面合作協議書。
2、合夥人中有3名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合夥人均有5年以上從事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經歷。
3、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4、有必要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
第八條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相應許可的業務范圍如下:
(一)綜合資質
可以承擔所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
(二)專業資質
1、專業甲級資質
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見附表2)。
2、專業乙級資質:
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二級以下(含二級)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見附表2)。
3、專業丙級資質:
可承擔相應專業工程類別三級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見附表2)。
(三)事務所資質
可承擔三級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見附表2),但是,國家規定必須實行強制監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監理企業可以開展相應類別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技術咨詢等業務。
第三章 資質申請和審批
第九條 申請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初審完畢,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日。其中,涉及鐵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專業工程監理資質的,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送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在20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初審意見審批。
第十條 專業乙級、丙級資質和事務所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專業乙級、丙級資質和事務所資質許可。延續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准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每套資質證書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並發放。
第十二條 申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及相應電子文檔;
(二)企業法人、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三)企業章程或合夥人協議;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工作簡歷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監理工程師及其他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
(六)有關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技術和檔案等管理制度的證明材料;
(七)有關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的證明材料。
取得專業資質的企業申請晉升專業資質等級或者取得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申請綜合資質的,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企業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企業《監理業務手冊》及近兩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監理工作總結。
第十五條 申請資質證書變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證書變更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工程監理企業改制的,除前款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股東大會關於企業改制或股權變更的決議、企業上級主管部門關於企業申請改制的批復文件。
第十六條 工程監理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建設單位串通投標或者與其他工程監理企業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
(二)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
(三)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
(四)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五)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六)將承攬的監理業務轉包;
(七)在監理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八)塗改、偽造、出借、轉讓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
(九)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七條 工程監理企業合並的,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可以承繼合並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工程監理企業分立的,分立後企業的資質等級,根據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本規定的審批程序核定。
第十八條 企業需增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的(含增加、更換、遺失補辦),應當持資質證書增補申請及電子文檔等材料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遺失資質證書的,在申請補辦前應當在公眾媒體刊登遺失聲明。資質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予以辦理。
附件:1.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
2.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表
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表
(單位:人)
序號 工程類別 甲級 乙級 丙級
1 房屋建築工程 15 10 5
2 冶煉工程 15 10
3 礦山工程 20 12
4 化工石油工程 15 10
5 水利水電工程 20 12 5
6 電力工程 15 10
7 農林工程 15 10
8 鐵路工程 23 14
9 公路工程 20 12 5
10 港口與航道工程 20 12
11 航天航空工程 20 12
12 通信工程 20 12
13 市政公用工程 15 10 5
14 機電安裝工程 15 10
註:表中各專業資質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配備是指企業取得本專業工程類別注冊的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
附表2
專業工程類別和等級表
序號 工程類別 一級 二級 三級
一 房屋
建築
工程 一般公共建築 28層以上;36米跨度以上(輕鋼結構除外);單項工程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 14—28層;24—36米跨度(輕鋼結構除外);單項工程建築面積1萬—3萬平方米 14層以下;24米跨度以下(輕鋼結構除外);單項工程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
高聳構築工程 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住宅工程 小區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單項工程28層以上 建築面積6萬—12萬平方米;單項工程14—28層 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下;單項工程14層以下
二 冶煉
工程 鋼鐵冶煉、連鑄工程 年產100萬噸以上;單座高爐爐容1250立方米以上;單座公稱容量轉爐100噸以上;電爐50噸以上;連鑄年產100萬噸以上或板坯連鑄單機1450毫米以上 年產100萬噸以下;單座高爐爐容1250立方米以下;單座公稱容量轉爐100噸以下;電爐50噸以下;連鑄年產100萬噸以下或板坯連鑄單機1450毫米以下
軋鋼工程 熱軋年產100萬噸以上,裝備連續、半連續軋機;冷軋帶板年產100萬噸以上,冷軋線材年產30萬噸以上或裝備連續、半連續軋機。 熱軋年產100萬噸以下,裝備連續、半連續軋機;冷軋帶板年產100萬噸以下,冷軋線材年產30萬噸以下或裝備連續、半連續軋機
冶煉輔助工程 煉焦工程年產50萬噸以上或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上;單台燒結機100平方米以上;小時制氧300立方米以上 煉焦工程年產50萬噸以下或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單台燒結機100平方米以下:小時制氧300立方米以下
有色冶煉工程 有色冶煉年產10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加工年產5萬噸以上;氧化鋁工程40萬噸以上 有色冶煉年產10萬噸以下;有色金屬加工年產5萬噸以下;氧化鋁工程40萬噸以下
建材工程 水泥日產2000噸以上;浮化玻璃日熔量400噸以上;池窯拉絲玻璃纖維、特種纖維;特種陶瓷生產線工程 水泥日產2000噸以下:浮化玻璃日熔量400噸以下;普通玻璃生產線;組合爐拉絲玻璃纖維;非金屬材料、玻璃鋼、耐火材料、建築及衛生陶瓷廠工程
三 礦山
工程 煤礦工程 年產120萬噸以上的井工礦工程;年產120萬噸以上的洗選煤工程;深度800米以上的立井井筒工程;年產400萬噸以上的露天礦山工程 年產120萬噸以下的井工礦工程;年產120萬噸以下的洗選煤工程;深度800米以下的立井井筒工程:年產400萬噸以下的露天礦山工程
冶金礦山工程 年產100萬噸以上的黑色礦山采選工程;年產100萬噸以上的有色砂礦采、選工程;年產60萬噸以上的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年產100萬噸以下的黑色礦山采選工程;年產100萬噸以下的有色砂礦采、選工程;年產60萬噸以下的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化工礦山工程 年產60萬噸以上的磷礦、硫鐵礦工程 年產60萬噸以下的磷礦、硫鐵礦工程
鈾礦工程 年產10萬噸以上的鈾礦;年產200噸以上的鈾選冶 年產10萬噸以下的鈾礦;年產200噸以下的鈾選冶
建材類非金屬礦工程 年產70萬噸以上的石灰石礦;年產30萬噸以上的石膏礦、石英砂岩礦 年產70萬噸以下的石灰石礦;年產30萬噸以下的石膏礦、石英砂岩礦
四 化工
石油
工程 油田工程 原油處理能力150萬噸/年以上、天然氣處理能力150萬方/天以上、產能50萬噸以上及配套設施 原油處理能力150萬噸/年以下、天然氣處理能力150萬方/天以下、產能50萬噸以下及配套設施
油氣儲運工程 壓力容器8MPa以上;油氣儲罐10萬立方米/台以上;長輸管道120千米以上 壓力容器8MPa以下;油氣儲罐10萬立方米/台以下;長輸管道120千米以下
煉油化工工程 原油處理能力在500萬噸/年以上的一次加工及相應二次加工裝置和後加工裝置 原油處理能力在500萬噸/年以下的一次加工及相應二次加工裝置和後加工裝置
基本原材料工程 年產30萬噸以上的乙烯工程;年產4萬噸以上的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 年產30萬噸以下的乙烯工程;年產4萬噸以下的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及塑料和化纖工程
化肥工程 年產20萬噸以上合成氨及相應後加工裝置;年產24萬噸以上磷氨工程 年產20萬噸以下合成氨及相應後加工裝置;年產24萬噸以下磷氨工程
酸鹼工程 年產硫酸16萬噸以上;年產燒鹼8萬噸以上;年產純鹼40萬噸以上 年產硫酸16萬噸以下;年產燒鹼8萬噸以下;年產純鹼40萬噸以下
輪胎工程 年產30萬套以上 年產30萬套以下
核化工及加工工程 年產1000噸以上的鈾轉換化工工程;年產100噸以上的鈾濃縮工程;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乏燃料後處理工程;年產200噸以上的燃料元件加工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核技術及同位素應用工程 年產1000噸以下的鈾轉換化工工程;年產100噸以下的鈾濃縮工程;總投資10億元以下的乏燃料後處理工程;年產200噸以下的燃料元件加工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的核技術及同位素應用工程
醫葯及其它化工工程 總投資1億元以上 總投資1億元以下
五 水利
水電
工程 水庫工程 總庫容1億立方米以上 總庫容1千萬—1億立方米
總庫容1千萬立方米以下
水力發電站工程 總裝機容量300MW以上 總裝機容量50MW—300MW 總裝機容量50MW以下
其它水利工程 引調水堤防等級1級;灌溉排澇流量5立方米/秒以上;河道整治面積30萬畝以上;城市防洪城市人口50萬人以上;圍墾面積5萬畝以上;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 引調水堤防等級2、3級;灌溉排澇流量0.5—5立方米/秒;河道整治面積3萬—30萬畝;城市防洪城市人口20萬—50萬人;圍墾面積0.5萬—5萬畝;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面積100—1000平方公里 引調水堤防等級4、5級;灌溉排澇流量0.5立方米/秒以下;河道整治面積3萬畝以下;城市防洪城市人口20萬人以下;圍墾面積0.5萬畝以下;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下
六 電力
工程 火力發電站工程 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 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
輸變電工程 330千伏以上 330千伏以下
核電工程 核電站;核反應堆工程
七 農林
工程 林業局(場)總體工程 面積35萬公頃以上 面積35萬公頃以下
林產工業工程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
農業綜合開發工程 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
種植業工程 2萬畝以上或總投資1500萬元以上; 2萬畝以下或總投資1500萬元以下
獸醫/畜牧工程 總投資1500萬元以上 總投資1500萬元以下
漁業工程 漁港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水產養殖等其他工程總投資1500萬元以上 漁港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水產養殖等其他工程總投資1500萬元以下
設施農業工程 設施園藝工程1公頃以上;農產品加工等其他工程總投資1500萬元以上 設施園藝工程1公頃以下;農產品加工等其他工程總投資1500萬元以下
核設施退役及放射性三廢處理處置工程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
八 鐵路
工程 鐵路綜合工程 新建、改建一級干線;單線鐵路40千米以上;雙線30千米以上及樞紐 單線鐵路40千米以下;雙線30千米以下;二級干線及站線;專用線、專用鐵路
鐵路橋梁工程 橋長500米以上 橋長500米以下
鐵路隧道工程 單線3000米以上;雙線1500米以上 單線3000米以下;雙線1500米以下
鐵路通信、信號、電力電氣化工程 新建、改建鐵路(含樞紐、配、變電所、分區亭)單雙線200千米及以上 新建、改建鐵路(不含樞紐、配、變電所、分區亭)單雙線200千米及以下
九 公路
工程 公路工程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及一級公路 一級公路路基工程及二級以下各級公路
公路橋梁工程 獨立大橋工程;特大橋總長1000米以上或單跨跨徑150米以上 大橋、中橋橋梁總長30—1000米或單跨跨徑20—150米 小橋總長30米以下或單跨跨徑20米以下;涵洞工程
公路隧道工程 隧道長度1000米以上 隧道長度500—1000米 隧道長度500米以下
其它工程 通訊、監控、收費等機電工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環保工程和沿線附屬設施 一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環保工程和沿線附屬設施 二級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環保工程和沿線附屬設施
十 港口與航道工程 港口工程 集裝箱、件雜、多用途等沿海港口工程20000噸級以上;散貨、原油沿海港口工程30000噸級以上;1000噸級以上內河港口工程 集裝箱、件雜、多用途等沿海港口工程20000噸級以下;散貨、原油沿海港口工程30000噸級以下;1000噸級以下內河港口工程
通航建築與整治工程 1000噸級以上 1000噸級以下
航道工程 通航30000噸級以上船舶沿海復雜航道;通航1000噸級以上船舶的內河航運工程項目 通航30000噸級以下船舶沿海航道;通航1000噸級以下船舶的內河航運工程項目
修造船水工工程 10000噸位以上的船塢工程;船體重量5000噸位以上的船台、滑道工程 10000噸位以下的船塢工程;船體重量5000噸位以下的船台、滑道工程
防波堤、導流堤等水工工程 最大水深6米以上 最大水深6米以下
其它水運工程項目 建安工程費6000萬元以上的沿海水運工程項目:建安工程費4000萬元以上的內河水運工程項目 建安工程費6000萬元以下的沿海水運工程項目;建安工程費4000萬元以下的內河水運工程項目
十一 航天航空工程 民用機場工程 飛行區指標為4E及以上及其配套工程 飛行區指標為4D及以下及其配套工程
航空飛行器 航空飛行器(綜合)工程總投資1億元以上;航空飛行器(單項)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 航空飛行器(綜合)工程總投資1億元以下;航空飛行器(單項)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
航天空間飛行器 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跨度18米以上 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面積3000平方米以下;跨度18米以下
十二 通信工程 有線、無線傳輸通信工程,衛星、綜合布線 省際通信、信息網路工程 省內通信、信息網路工程
郵政、電信、廣播樞紐及交換工程 省會城市郵政、電信樞紐 地市級城市郵政、電信樞紐
發射台工程 總發射功率500千瓦以上短波或600千瓦以上中波發射台:高度200米以上廣播電視發射塔 總發射功率500千瓦以下短波或600千瓦以下中波發射台;高度200米以下廣播電視發射塔
十三 市政公用工程 城市道路工程 城市快速路、主幹路,城市互通式立交橋及單孔跨徑100米以上橋梁;長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城市次幹路工程,城市分離式立交橋及單孔跨徑100米以下的橋梁;長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 城市支路工程、過街天橋及地下通道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1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廠;5萬噸/日以上污水處理工程;3立方米/秒以上的給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以上的雨泵站;直徑2.5米以上的給排水管道 2萬—10萬噸/日的給水廠;1萬—5萬噸/日污水處理工程;1—3立方米/秒的給水、污水泵站;5—15 立方米/秒的雨泵站;直徑1—2.5米的給水管道;直徑1.5—2.5米的排水管道 2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1萬噸/日以下污水處理工程;1立方米/秒以下的給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以下的雨泵站;直徑1米以下的給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的排水管道
燃氣熱力工程 總儲存容積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模15萬立方米/日以上的燃氣工程;中壓以上的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的熱力工程 總儲存容積1000立方米以下的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模15萬立方米/日以下的燃氣工程;中壓以下的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150萬平方米的熱力工程 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的熱力工程
垃圾處理工程 1200噸/日以上的垃圾焚燒和填埋工程。 500—1200噸/日的垃圾焚燒及填埋工程 500噸/日以下的垃圾焚燒及填埋工程
地鐵輕軌工程 各類地鐵輕軌工程。
風景園林工程 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1000萬—3000萬元 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
十四 機電安裝工程 機械工程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5000萬以下
電子工程 總投資1億元以上;含有凈化級別6級以上的工程 總投資1億元以下;含有凈化級別6級以下的工程
輕紡工程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
兵器工程 建安工程費3000萬元以上的坦克裝甲車輛、炸葯、彈箭工程;建安工程費2000萬元以上的槍炮、光電工程;建安工程費1000萬元以上的防化民爆工程 建安工程費3000萬元以下的坦克裝甲車輛、炸葯、彈箭工程;建安工程費2000萬元以下的槍炮、光電工程;建安工程費1000萬元以下的防化民爆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製造工程總投資1億元以上;船舶科研、機械、修理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船舶製造工程總投資1億元以下;船舶科研、機械、修理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
其它工程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 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
說 明
1、表中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未列入本表中的其他專業工程,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在相應的工程類別中劃分等級。
3、房屋建築工程包括結合城市建設與民用建築修建的附建人防工程。
⑥ 民爆公司和爆破員未簽勞動合同,但已培訓,發證,並在公司作業三個月,在此期間,公司未向從業人員發過
公司違法終止復勞動合同。
一、制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起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滿一個月的次日需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二、根據你的描述,你現在已經與民爆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並且向單位主張2個月的兩倍工資以及補發一個月未支付的工資;由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標准賠償,即可以要求民爆公司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1個月的賠償金。
⑦ 南陽民爆公司如何注冊
通常是安監局審批,有些小地區合並在經貿局、商務局管,申請條件:
1、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依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第36條)
2、在本省經營范圍內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和民爆器材專用運輸工具;倉庫設計、建築結構、安全距離以及安全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安全規范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依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第36條)
3、具有健全的安全責任制和完備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依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第36條)
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安全生產法第16條、第18條)
5、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法第19條)
6、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任職條件,並依法參加民爆器材行業組織的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法第20條)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8、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安全生產法第23條)
9、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安全生產法第44條)
10、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法第37條、第39條)
11、經過具有民爆器材安全評價資質的中介單位進行的安全評價報告,並達到規定標准;(安全生產法第25條)
12、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生產法第17條、第33條)
13、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安全生產法第17條、第33條)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收費標准:不收費 辦理時限:
(一)申請材料齊全、有效、規范的應予以受理,並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同時退還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三)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銷售許可證》並報省民爆器材行業管理部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通知申請企業。
(四)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認為需要組織專家對申請企業進行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另行計算,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評審所需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國發[1984]5號)《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管理暫行規定》(國防科工委第2號令)《廣東省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需提交的材料:
①廣東省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證申請審批表
②《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新設立企業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查原件,存復印件)
③民用爆炸物品倉庫的產權證書(或租用合同)、庫區1/10000的地形測量及四鄰距離圖、1/2000的倉庫平面布置圖(包括消防、避雷設施);(查原件,存復印件)
④安全性評價報告;(具備由國防科工委審核推薦,國家安監總局授予的民爆器材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達標級或安全級評價報告)
⑤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⑥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倉管員、押運員等相關的人員的資格證書
⑦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
⑧重大危險源評估意見及應急預案
⑨《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兩份
⑧ 如何審核合同
合同審核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合同進行法律把關,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合同的審核大體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一、審核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核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核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對合同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審核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主要審核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託書。 4、對於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比如:礦用乳化炸葯及雷管必須有相關權威機關頒發的民爆器材的生產企業證照。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對於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復雜的,所以應該盡量採用書面形式。 三、審核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核應當重點審核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 四、審核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1、審查合同項目是否需要經過上級批准或列入資金計劃; 2、重大采購和基本建設合同是否經過招投標程序; 3、審核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