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品質協議
Ⅰ 質量保證協議書是每個單位和供應商都要簽的嗎
在購銷合同和相關業務中,質量保證協議書應該是每個生產單位和供應商都是要簽署的。這樣才能夠在購銷合同和業務中提供貨真價實,質量優秀的產品,達到銷售的目標。供參考。
Ⅱ 和供應商簽訂委外加工合同內含:產品質量協議、成品檢驗規范、整機可靠性檢驗 規范是由采購還是品質提供
1、如題所述,采購協議一般由采購部門主責(擬定合同條款並與供應方洽談商議)回,那麼對於合同答內所涉的采購事項品質方面的約定或要求,則應由品質部門協助確定(相關標准);
2、可見,合同的擬定簽署由采購部門負責,合同內容中所涉品質等專業事項則由品質部門協助完成,其規范標准等內容由品質部門提供;
3、請予結合公司實際職能范圍予以界定。
Ⅲ 供應商品質保證協議屬於體系幾階文件
可以按三級文件管控
Ⅳ 跟PCB板供應商簽定品質協議,誰有範文,裡面一定要包含其必須嚴格按照我公司設計方案執行並且不得隨意更改的
看看圖片裡面的內容就知道了。
Ⅳ 葯品供應商質量協議怎麼寫啊
什麼怎麼寫,該簽字的地方簽字,該蓋章的地方蓋章就行了,其他沒有了,我們都是那樣簽的,條款都是醫葯公司提前弄好的, 後附: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執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明確質量責任,保證葯品質量安全有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質量保證協議。
(一)甲方義務: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葯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甲方單位公章(紅印)。
二、甲方銷售的葯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質量標准;
2、應有法定的批准文號和生產批號;(國家規定的例外)
3、包裝標識符合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
4、一般應發出三個月內的葯品,並附合格證,首次經營品種必須附出廠檢驗報告單;
5、同一品種每次發貨的批號,10件以內不能超過1個批號,100件以內不能超過2個批號;
6、中葯材要標明產地。
三、甲方如提供進口葯品時,必須每次將該批號口岸葯檢所的檢驗報告單、進口葯品注冊證復印件加蓋甲方質量管理機構紅印章給乙方,復印件應清晰可辨。
四、甲方對提供的葯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葯品質量不合格,應承擔檢驗費、沒收罰款及處理等一切費用。
(二)乙方義務:
一、乙方也應向甲方提供葯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乙方單位公章(紅印)。
(三)協議說明:
一、本協議適用於書面購貨合同和不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貨合同。
二、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Ⅵ 供應商品質協議怎麼做,誰有樣板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應商質量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狀態 版次 A2 頁碼 1 OF 4 1. 目的: 為確保物料采購質量的穩定性,使供應商向我司按期提供保質保量的合格物料;有效傳遞質量壓力,促進供應商自主提升質量。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應於向**公司提供與產品相關物料的所有供應商(包括外協商)。 3. 定義: 供應鏈:采購部、品保部、PMC部 4. 權責: 4.1 采購部:負責供應商協議簽署跟進及處罰結果處理。 4.2 品保部:負責供應商質量管理。 4.3 PMC部:協同采購與品保作好相關訂單調整工作。 5.管理規定: 5.1 供貨前提: 5.1.1所有供應商在供貨前必須掌握***的質量標准,必須與**公司簽定三份協議,即《品質保證協議》、《供貨協議》、《東莞龍光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環保協議》,針對外包五金及涉及三防和供應商必須簽定《外包五金類產品三防管控防腐蝕質量保證協議》。(註:風險供應商除外)。 5.1.2供應商在交貨時需按照我司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告(包括環保聲明、聲明清單、第三方認證報告、鹽霧實驗報告、出貨檢驗報告、材質報告、可靠性項目檢測報告等) 5.2質量管理規定: 5.2.1對於經常出現質量問題的物料,由采購部組織品質部、工程部去供應商處進行現場稽核或進行技術探討,盡可能地向供應商提供技術支持。 5.2.2對於經常出現質量問題的物料,IQC進行加嚴檢驗,若加嚴檢驗後發現供應商仍然沒有改善(且品質部、采購部、工程部已提供了相應的技術支持及明確的檢驗要求);視情節嚴重經供應鏈成員商討總經理批准後將對該供應商採取罰款、減少份額、限制新訂單投放及取消供貨資格等措施。 5.2.3供應商在送貨時沒有按照我司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告(包括環保聲明、聲明清單、第三方認證報告、鹽霧實驗報告、出貨檢驗報告、材質報告、可靠性項目檢測報告等)或定期未向我司品質部提供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每次處以200元的罰款。 5.2.4供應商向我司提供的相關報告必須真實有效,資料清析,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處以500元罰款,若因此給龍光公司造成損失,所有損失由該供應商全部承擔。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應商質量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 *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狀態 版次 A2 頁碼 2 OF 4 5.3質量問題處罰細則: 發生局點 問題類別 來料質量問題 (LAR、RID) 生產質量問題(FD) 生產批次質量問題 (不良數≥25%或數量大於30PCS) 客戶處投訴質量問題 市場投訴 一般質量問題 以月為單位進行統計,根據月度質量考評進行處理 以月為單位進行統計,根據月度質量考評進行處理 以月為單位進行統計,根據月度質量考評進行處理,如對訂單交期造成影響則每批次罰款1000元 1、批量問題未造成批量隔離的每批次處罰2000元 2、如批量問題造成客戶處批量隔離則每批次處罰5000元; (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每起罰款10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漏加工 每起處罰300元 每發現1PCS處罰30元(如造成產品報廢則追加產品賠償費用) 以月為單位進行統計,根據月度質量考評進行處理,如對訂單交期造成影響則每批次罰款1000元 1、零星問題按每PCS罰款100元,(如造成產品報廢則追加產品賠償費用) 2、如批量問題造成客戶處批量隔離則每批次處罰5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每起罰款10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錯、混料問題 每起處罰500元 每發現1PCS處罰50元(如造成產品報廢則追加產品賠償費用) 每批次罰款2000元(另需承擔處理問題的所有費用) 每起罰款5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每起罰款10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三防問題(如表面腐蝕、鹽霧不合格等) 首次處罰500元,第二次1000元,以500元為單位遞增 / 每起罰款3000元(另需承擔處理問題的所有費用) 每起罰款6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每起罰款20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環保問題 每起處罰5000元(如造成訂單延期則追加1000元罰款) / 每起處罰6000元(另需承擔處理問題的所有費用) 每起處罰10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每起處罰50000元(另需承擔處理此次問題的費用及客戶罰款、賠償等)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應商質量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 PZ-W64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狀態 版次 A2 頁碼 3 OF 4 5.4 誠信問題處理:如因供應商提供假資料、劣質產品或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等弄虛作假行為將視為誠信問題論處,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及損失全部由責任供應商承擔,視情節嚴重經供應鏈成員商討總經理批准後將對該供應商採取罰款、減少份額、限制新訂單投放及取消供貨資格等措施。 5.5質量問題處理規定: 5.5.1對於LAR與RID連續三個月不達標及每月問題TOP5(質量問題排名前5)的供應商,品保部IQC負責人通知供應商高層來我司溝通檢討,輸出記要進行持續跟進; 5.5.2對於月度考評打D的供應商經供應鏈決定後將停止現有訂單投放,進行限期三個月的整改,整改後供應鏈成員再進行重新驗廠,如驗廠仍不合格將直接關閉; 5.5.3對於連續三個月考評打C的供應商經供應鏈成員確認後將對其採取訂單調整、禁止新物料投放及減少原有供貨份額等措施,如第四個月考評仍為C類將直接按D類處理; 5.5.4物料在我司生產過程中或在客戶處出現質量問題後我司以工作聯絡單、工程圖紙變更方式要求供應商進行改善時,若供應商未改善仍向我司提供未改善前的物料,將對供應商處以500-1000元/次的罰款。 5.5.5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後,我司要求供應商以書面形式向我司提供改善措施或整改方案未按時向我司提供,將對供應商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5.5.6返工工時費用按每人每小時30.00元計算;挑選工時費用按每人每小時30.00元計算; 5.5.7發生以上規定的質量事故,我司將以《供應商處罰確認單》的形式通知供應商的處罰金額,並要求供應商在三天內回簽,逾期將由我司自行處理。其罰款金額將從《供應商處罰確認單》發出當月該供應商的貨款中扣除。 5.6 PCN違規處罰規定: 5.6.1 PCN違規但沒有導致質量問題發生,罰款1000元. 5.6.2 PCN違規且導致質量問題發生,除質量問題罰款以外,再追加罰款5000元。 5.7對供應商的要求: 5.7.1供應商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我司的圖紙,品質標准、技術規范或行業標准加工;對於產品不符合圖紙要求時,則及時與我司工程部、品質部進行溝通;合理化建議可以向我司工程部提出並進行溝通。 5.7.2供應商的物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方可送貨。 5.7.3對於供應商自采購的物料,或經過外協商進行二次加工的物料,直接供應商承擔一切責任。 制定日期 2009-11-25 供應商質量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 * 生效日期 2009-11-28 受控狀態 版次 A2 頁碼 4 OF 4 6.參考文件: 6.1《環保產品作業規范》 PZ-W34 6.2《PCN變更流程》 PZ-W54 7.附件: 7.1《外包五金類產品三防管控防腐蝕質量保證協議》 PZ-W01-R01 7.2《品質保證協議》 7.3《供貨協議》 7.4《東莞龍光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環保協議》 PZ-W34-R03 7.5《供應商處罰確認單》 電子流 修訂日期 修訂前版本 修 訂 內 容 2008-08-19 A0 1.細化物料在客戶處批量隔離對供應商處罰的相關規定; 2.增加供應商所供三防高風險物料在我司、客戶處發現後對供應商處罰的相關規定; 2009-11-25 A1 1.增加定義與權責; 2.增加供應商供貨的前提條件與要求; 3.對供應商出現質量問題後的處理權責更改; 4.對於供應商質量問題處罰進行細化,明確各環節出現的質量問題與處罰的對應關系。 5.增加對漏加工及錯混料處罰條例; 6.增加誠信問題處罰條例; 7.增加對供應商月度質量考評結果的處理方案; 8.增加挑選工時的費用規定; 9.變更處罰單據,變更為《供應商處罰確認單》; 10.增加PCN違規處罰條例; 制定: 審核: 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