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內
『壹』 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間保險人行駛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是
一、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
1、拒保,無息退還原保費。
2、要求客戶加費否則拒保無息退還願保費。
3、聲明免賠責任,不同意就拒保,無息退還原保費
二、人壽保險合同會有一個可抗辯期,一般情況下這個期限為兩年時間。也就是說,保險人在人壽保險合同生效之後的兩年內如果發現被保險人有騙保或者影響保險的其他因素,保險人可以行使可抗辯權將合同解除,導致保險合同無效。
(1)在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內擴展閱讀:
我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則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上述法律規定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有先給付義務的一方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後,相對方的請求權依然存在,只不過其效力暫時受到阻礙。
因此,一旦相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提出充分的擔保,抗辯權立即消滅,有先給付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應依合同履行自己的給付義務。同理,對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的行使也只使請求權的效力延期發生。
此外,即使時效抗辯權的行使也只能發生永久阻卻對方請求權的效力,而不能直接導致請求權的消滅。抗辯權的這一特點與訴訟法上的權利未發生抗辯和權利消滅抗辯不同。
『貳』 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通常的可抗辯期是多久
如果是新單投保,十天猶豫期內退保,全額返還保費。如果是理賠的話,受傷或疾病的是兩年內提供理賠資料,而死亡的可以在五年內提供理賠資料。
『叄』 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通常的可抗辯期是指
保險公司在2內有權利解除保險合同,通常就是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或者保險公司發展有風險,要解除合同。如果2年以後就進入不可抗辯期。平安人壽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肆』 人壽保險合同可抗辯期
現在的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合同,一般設有一至兩周的考慮期,考慮期間可以退保、抗辨。專但是一旦過了考慮期後屬,你就是再有本領也計算不過保險公司哪些設計合同的精英們,就是抗辨也是徒勞的,退保也就是要損失一大部分保險款的(有一個按照年份推算現金價值表附在合同後面)。
『伍』 首次承保的人壽保險合同其可抗辯期的計算起點是
以交笫一期保費收據日,為保險合同的生效曰起計算。
合同成立之日一般是以客戶繳納保險金的日期為起點,也有的以合同簽訂之日為起算點。
保險單生效(或者復效)之日起兩年後,保險人不得因為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投保時的故意隱瞞、過失、遺漏和不實說明等原因否定保險合同的效力,但是投保人欠交保險費的除外。
備註:除另行約定生效條件外,合同一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受保護。若存在欺詐、脅迫、損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況,可以主張合同無效;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況,可要求撤銷
(5)在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內擴展閱讀: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陸』 在人壽保險合同的可抗辯期間保險人行使可抗辯權的具體方式
一、拒保,無息退還原保費。二、要求客戶加費否則拒保無息退還願保費。
三、聲明免賠責任,不同意就拒保,無息退還原保費
『柒』 人壽保險可抗辯期
人壽保險的可抗辨期為兩年,是針對保險公司是否具有合同解除權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投保時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兩年內可解除合同。二是針對年齡誤告,如不符合承保條件,保險公司可解除合同。
『捌』 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通常的可抗辨期是多少天
在人壽保險合同中,通常的可抗辨期是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