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協議
Ⅰ 簽三方協議是什麼意思
1、三方協議是指:應屆畢業生與單位、學校簽署的正式協議。
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簽約形式。三方協議一般一式三份,學生本人一份,學校一份,單位一份。學生與單位簽署三方協議後蓋章後,須將其中兩份三方協議交至學院學校處。三方協議會影響最終報到證與檔案等的調動。有些學校還將有無簽署三方作為衡量部分學生能否畢業和拿到畢業證的相關指標。所以,三方協議不能怠慢必須引起重視。
2、農戶若非應屆畢業生,簽署協議時不需要簽三方協議,而是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1、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2、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准。
(參考資料:網路:三方協議)
Ⅱ 三方協議是簽好還是不簽的好呢
一般快畢業的時候,輔導員會催促你上交三方協議,有的學校甚至要求不交就不給發畢業證。那我們是不是必須要簽三方協議呢?不一定!
我們先來了解三方協議是什麼。簡單來說,三方協議≠勞動合同!它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在你到企業報道、正式被企業接收之後,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就終止了。
那三方協議到底有什麼用呢?對學校來說,只是統計就業率的一個工具。對企業來說,是防止畢業生隨意毀約給他們帶來損失。對我們應屆生來說,最主要的用途是辦理人事檔案派遣,這最後關乎我們的戶籍、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這時候你肯定要問,那我到底要不要簽三方協議呢?我可不可以不簽?接下來我們分不同情形來說說到底怎麼做。
第一種,我想工作,到底簽不簽。這要看單位性質。(1)如果你的實習單位是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對於三方協議有行政管理規定,不得不簽。(2)如果你的實習單位是一家外企、私企。這樣的單位本身沒有簽訂三方協議的行政規定,他們的目的大多是想留住勞動力廉價的應屆生,維護企業利益。這時我們可以跟HR表明自己可以先入職實習,只要讓企業相信你不會出爾反爾,後續你在工作上表現的讓領導滿意一般就可以直接簽勞動合同了。這樣學校強制你交你就簽,不強制你就可以不簽了。
第二種,我想考研不想工作。如果考上了,拿錄取通知書交給學校,就不用簽三方了。如果沒考上想二戰,這時候我們可以找親戚朋友企業簽一個三方,要是沒有親戚朋友,可以問清楚違約金後先簽一個,簽完後參考下面要說的第三種情形處理。
第三種,之前跟一個單位簽了三方,現在又想毀約去新單位,怎麼辦?先理清思路:1、新單位是不是必須要簽三方協議?如果新單位可以不簽三方,那你可以在入職後直接簽勞動合同。這樣一來,學校那邊已經有了你舊單位的有效三方協議,你去哪工作學校不管,只要有就業率就可以了。2、如果新單位要求簽三方,有兩種處理方法。(1)想辦法讓學校把檔案派回原籍人社局,從原籍人社局可以很容易拿到新的三方協議。(2)學校要求必須有原單位開具的解約函才能給新三方,這時需要原單位來配合你去走接下來的手續,這個時候違約金就無法避免了,只能各憑本事少交。
現在我們總結一下今天學到的內容:
1.三方協議≠勞動合同,其法律效力在我們去單位報道後便終止;
2.三方協議的主要用途是人事檔案派遣;
3.三方協議到底簽不簽,視具體情況而特定。
在實際生活中,對待三方協議,一定要慎重,尤其要注意備注欄和「檔案去留」的填寫。備注欄主要是約定違約金等,方便處理未來的毀約問題。至於檔案去留,如果簽的是國企、機關、事業單位,簽完後你的檔案交由他們保管;如果簽的是外企、私企,你的檔案將由企業所在地人才中心保管;如果不簽三方協議,你的檔案會被送回生源地人才中心或者社保部門。不要因為學校強制不簽三方協議就不讓畢業而隨便應付自己的未來。
Ⅲ 關於簽訂三方協議
* 應屆畢業生簽訂了三方協議,即表示已經就業,反之,即尚未就業。對檔案的版的影響:權 1,簽了三方的,檔案、戶口等隨報到證一並遷往用人單位所在地區。2,未簽三方的,檔案隨報到證遷往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戶口遷往生源地派出所。3,你的戶口一直未遷出,那就只有檔案問題了(見 2)。4,未簽三方的也有報到證,但報到證的台頭寫的是省級或市級的人才交流中心。
Ⅳ 簽訂了三方協議,想毀約,具體要怎麼做
改派就可以了,你把原來簽署的各聯三方協議都要回來,讓原來的簽約單位給你出具一份解約函,協議上沒有違約金內容可以不予賠償,但是必須跟那個公司協商解決。如果用人單位要求你繳納違約金,你必須繳納不超過5000元的違約金,然後回到學校申請改派手續。
學校每隔一段時間收集一批改派的同學的手續,去省教育廳領取新的三方協議表格,發給你以後就可以繼續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與下一家用人單位簽約了。注意你只有一次改派的機會。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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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解除
為了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和學校的聲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解約手續。
步驟
1、到原簽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2、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3、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二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後,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雙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後雙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准辦理調整改派。
專家解析,三方協議只是意向而非合同,應形成妥善的解決機制。
三方協議的設立初衷是保障大學生與用人單位達成的意向,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三方協議的作用逐漸在削弱。
南京大學的這位老師認為,目前三方協議對用人單位的約束相對較少,更多規定的是學生違約後所應承擔的責任。過去都是學生違約的多,近幾年用人單位違約的情況有所增加,但學校這邊只能將其列入黑名單,不歡迎其來招人,此外沒有太多的約束辦法。
三方協議對學生的約束力也有限。梁楓律師告訴記者:「很多情況下,大學生雖然簽訂三方協議,但在不去報到的情況下,也可以跟其他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只是檔案無法轉入,這會影響幹部身份的認定等。因此,三方協議最大的約束力其實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等單位的工作崗位,實踐中的效力范圍是有限的。」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胡彩霄認為:「三方協議是帶有就業意向預約性質的協議,是應屆畢業生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工作意向的表示,並沒有形成勞動合同關系。」
與勞動者違約相比,大學生違反就業協議的責任相對輕微,一是並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二是用人單位的損失並不高。但三方協議所確定的只是就業意向,大學生解除這種就業意向具有合理性,「與用人單位相比,我們還是更傾向於保護大學生的就業自主權。」
Ⅳ 什麼是三方協議,畢業生簽了三方協議之後有哪些影響
不請自來!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回,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答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沒有簽三方協議,畢業以後,要麼檔案委託學校保管,要麼由委託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因為戶口一般不和檔案分離。如果牽涉到落戶,沒有簽三方協議,可能就會戶口打回原籍。如果不牽涉落戶,就無所謂,只是身份由應屆生變為社會人員。
簽了,就意味著你有工作了,除非違約,簽約了就意味著合同生效了。等到正常畢業,你就可以到簽約的公司報到了。
你簽三方,正常到公司報道,否則就會有違約金一般5000左右,當然也有可能不要,或者少。公司也一樣,誰先違約誰賠償,
簽了意味著你這個三方已經用了,如果放棄,就要重新下發三方,中間會有點麻煩。
當然你也可以自己找,不用三方,用三方有保證,也是遷檔案的證明。
Ⅵ 能不能隨便簽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不可以隨便簽的,因為三方協議關繫到畢業生的幹部身份、檔案及戶籍的掛靠等事項,同時也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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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Ⅶ 怎樣簽訂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畢業的學校、學生要去的單位三方簽訂故稱《三方協議》。協議中明確了三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學生報到、學校派遣、單位接收、等內容。《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對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局負責審查。《服務協議》是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在北京就業的時候必須簽署的協議由學生本人、學生要去的單位雙方簽訂由人事局審查。
那麼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至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