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要簽勞動合同嗎
Ⅰ 試用期 一定要簽合同嗎
試用期需要來簽訂勞動源合同。一、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Ⅱ 請問試用期的員工需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的員工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版勞動合同期許可權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由此可以得出勞動者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需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要簽勞動合同嗎擴展閱讀
試用期長短的法律規定與合同期限掛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
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
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半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Ⅲ 試用期員工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一旦進入單位工作,就要在一個月內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合同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