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反擔保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2-11 03:34:33
『壹』 反擔保合同
屬於詐騙
屬於民事糾紛,應有法院來處理,公安機關無法處理。內
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容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以及反擔保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抵押財產
第五條-保證
第六條-擔保范圍
第七條-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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