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的保護范圍
發布時間: 2021-02-11 00:23:23
⑴ 侵權責任法適用范圍理解
我國的法律原則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是不適用實施之前的行為。
但你這個回需要答明確一個法律問題就是是否是持續侵權行為,如果是連續侵權行為,連續的期間達到了2010年7月1日那就要適用侵權責任法。
舉例說明:一個工廠2009年4月向外排放有毒液體造成周圍居民損害直至2010年7月1日才停止排放那麼這就要適用侵權責任法。但在2010年6月30日停止排放就不適用侵權責任法。這與法院什麼時候立案無關。主要看你侵權行為的時間。
⑵ 債權屬不屬於侵權責任法保護的范圍
通常是不屬於的,不過也有例外,比如一些故意侵權。不過具體我也說不太清楚,期待更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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