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怎麼變更
發布時間: 2021-02-10 18:41:06
❶ 離婚協議書的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民政協議離婚的,根據民政部印發的《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規內定,離婚登記容完成之後,當事人要求更換離婚協議書或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的,那就得看情況了。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對涉及財產的協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變更:
1、雙方是協議離婚;
2、在1年內提出;
3、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❷ 離婚協議書如何再修改
如果在辦來理離婚登記後,允許夫妻隨源意變更,那麼會造成離婚協議書變成一張廢紙的後果,不能對夫妻產生有效約束。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應按照雙方的協議履行義務。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作了除外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也就是說,離婚協議書能反悔,但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