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財務
Ⅰ 簽訂合同時,財務應該審核哪些內容
一、簽訂抄合同時,財務應該審核的內容:
1.交易總金額是否准確。
2.檢查付款方式、付款條件、發票類型及取得時間是否清晰明了。
3.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4.當事人應是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5.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6.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際,就是合同生效之時。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但是,《合同法》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經批准、登記後即生效。
Ⅱ 公司財務需要跟公司的合同
公司合同是公司從事經濟業務的依據,雙方經濟業務的權利義務都體現在合同內容里,做為財務需要在簽合同的時候參與監督並給出意見,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進行稅務籌劃,降低稅務風險,也可以幫公司節約成本。如果等合同條款都簽訂了,在經濟業務進行過程中才發現問題就不好調整了。
以上回答謹作為參考,謝謝!
Ⅲ 什麼是財務合同
就是為第三方擔保而承擔的風險,風險就是價值啊。而公允價值就是風險的市場公允價值。比如A公司為B公司擔保向銀行借款500萬,A公司用股票或債券資產作擔保,該風險資產的價值是600萬,那麼就因該按擔保金額的低者即擔保金額500萬入賬
Ⅳ 財務如何參與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內容,財務部門要對合同進行全方位的管理,運用管理職能以及合理的管理方法及時的履行管理職能。在項目實施的各大階段,財務人員都要遵守合同規定,堅持企業自身的信譽。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要嚴格控制各項目的支出,財務管理人員在做好基礎服務的基礎上加強合同控制,可以主要針對以下方面開展:
1、簽約前對合同實施分類管理
在合同簽訂之前,相關的財務人員要積極配合合同管理部門做好准備,謹慎對待,特別對以下兩類合同重點管理:
經濟類合同的簽訂策略。在起草經濟類合同時,財務部門要提前對涉及財務的相關條款給予意見與建議,同時在合同審計過程中更要進行嚴格的把關,以避免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帶來的一系列的財務風險。把財務人員的合同審查重點放在合同主體、價格、擔保、支付方式與合同支付條件、合同票據、關鍵節點、合同生效與合同變更等細節上。例如對於合同主體的審查,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批準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本單位的經濟利益,同時也要注重雙方部門是否具備有履行合同所簽訂數據的能力,如加強對對方企業可靠性的調查,以確保其真實可靠。相對於所設計的財務數據更要進行嚴格的控制,確保其准確無誤,積極遞交合同管理部門進行蓋章以保證其合法性。
工程類合同的控制與管理。要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直接費用的管理,此類合同價格大,但是格式相對規范,這時財務人員更要通過對詳細的條款作出分析,建立起完備的查賬表,通過合同的形式將之反映出來,便於日後的核實。
要確定工程項目的間接合同所需的費用,包括一系列的融資合同以及保險合同等等。這類合同前期需做大量的工作,風險相對也較大。因此,財務人員要及時跟進,及時關注合同項目的相關進度,同時也要最大程度地防範合同帶來的風險,節約費用。
2、財務管理人員的履約控制重點
加強合同交底與備案策略。很多單位在簽約時很重視,一旦合同簽訂,對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夠重視,甚至忽視,給日後的合同糾紛埋下隱患。因此,企業應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部門按制度要求及時將合同的原件送往財務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根據合同的性質進行分類收藏,隨時做好目錄更新。同時企業應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使各相關人員充分明確工作職責,積極掌握合同的具體內容。
財務人員需按照合同的具體要求加強財務結算。凡未按合同協議條款履約的,或應簽訂書面合同協議而未簽訂的,或驗收未通過的業務,財務管理部門有權拒絕付款。財務人員切實做好質量驗收,更要注重相關的質量保證,並配合各部門積極做好合同款項的收繳工作。在結算時要嚴格按照清晰的結構、准確的結論進行資源的變動,要有詳細的數據作為支撐。
加強合同變更控制與管理。財務人員要認識到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項目實施具有復雜性、長期性等特點。必須強化變更意識,建立健全合同變更管理制度、報告和行文制度,使合同變更過程有審批手續,變更後合同內價格的確定有章可循,減少和避免變更的隨意性。財務人員應掌握變更的原則,分清合同變更性質,重點關注工作量的變化、工作性質的變化和工作范圍的變化,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項目目的的實現。
針對我方違約的控制和對方違約的控制,首先應加強對各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及索賠的宣貫和教育,同時建立企業監督保障機制。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對方可能發生違約、不能履約、延遲履約等行為的,或企業自身可能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協議的,企業各部門間須深入協調與監控,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密切配合及時採取應對措施,並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匯報。對方違約時,應當按合同協議條款約定收取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企業損失時,應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企業自身違約時,應當由合同協議承辦部門以書面形式報告企業有關負責人,經批准後履行相應賠償責任。
面對合同爭端,財務人員應根據合同糾紛調處制度,區別對待。合同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並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協議糾紛解決方法,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合同協議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應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並依合同協議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法律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仲裁或訴訟方案,報企業有關負責人批准後實施。糾紛處理過程中,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向對方作出實質性答復或承諾。
在當前的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情況之下,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環境中健康持續發展,就必須強化合約意識,不斷加強自身的管理水平。綜合分析,財務人員可抓住財務管理的重要環節進行管理,不斷加強合同控制,嚴格按照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經濟核算,以不斷提升經濟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發揮財務管理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來迎接當前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保障企業立於不敗之地。
Ⅳ 合同會計工作內容及職責
財務會計主要負責公司的憑證審核,賬簿登記,納稅稅申,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一、熟悉掌握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遵守各項收費制度、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保證專款專用。
二、編制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
三、按照會計制度,審核記賬憑證,做到憑證合法、內容真實、數據准確、手續完備;賬目健全、及時記賬算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定期對賬(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准確、及時、完整。
四、嚴格票據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發票,收據要合規范。票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
五、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定期做好財產清查和核對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七、遵守《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負責對出納會計及其他有關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
八、對主管部門和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進行的監督,要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九、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預算資料、印章、票據、有關文件、會計檔案、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情楚,並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
十、遵守職業道德,做到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一絲不苟、熱忱服務。
計人員崗位職責。
會計員的崗位責任制
1.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2.即使確認銷售收入,正確計算增值稅、消項稅額。
3.劃清費用的開支范圍及營業內外收入。
4.認真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
5.按財務制度規定正確核算利潤分配。
6.按期繳納各種稅款。
7.債權、債務及時登記、及時查清、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
8.對會計帳目及憑證要按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9.對商場的財務檔案要立冊,嚴格執行查閱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記帳要及時、准確,明細帳要按日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但不能超過三天。不許先出報表和後帳。
1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及商場制定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經理。
Ⅵ 財務人員如何審核合同
(一)對合同履行能力的評估。一般來說,會計人員並沒有責任去進行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調查的,但應對已調查情況應進行復核,包括對各種公司證件復印件的核實及其他方式的復核,如網上調查、電話查詢等 。
(二)對合同條款文字表述的審核。合同條款文字表述的審核,雖非會計人員的職責,但也要進行審核。合同條款的文字表述要求非常嚴謹,一般來說,格式文本的合同是千錘百煉的標准格式,無需進行審核,但非格式合同文本要進行斟詞酌句的修訂,要對經濟行為用准確的文字表述。
(三)標的的數量、質量條款的審核。購進合同中,標的物的購進數量、進貨時間、質量標准要認真審閱。
( 四)款項收付結算條款的審核,合同中款項的款項收付結算條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之一,是財務人員必須審核的重點內容。
(6)合同財務擴展閱讀:
對特殊事項的審核
對租賃類合同,需判斷租賃形式是否符合企業資產管理規范,比如某些企業規定未經批准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融資性租賃;對於涉及企業市場競爭的核心設備,不得採用租賃的方式獲得資產;對經營性租賃方式在經濟上應具備可行性。
關聯交易類合同應審核是否涉及關聯交易,關聯交易的額度是否符合企業規定;屬於關聯交易的,合同金額是否在年度剩餘關聯交易額度以內。
捐贈、贊助類合同應重點審核交易的涉稅事項。按照企業所得稅扣除要求,非廣告性贊助支出、非公益性捐贈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涉及押金或保證金條款的合同,應審核押金或保證金收據的開具方式。
Ⅶ 是不是所有的合同財務部都要保存
合同由誰保管是公司具體定的 ,其實按理說不應由財務部保管 。
我們公司就專是由財務部屬保管的。
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屬於印花稅征稅范圍的憑證共有五大類: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此類憑證是印花稅征稅憑證的主要部分,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及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營業帳簿包括單位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設的各種帳冊。
(四)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及土地使用證。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可見合同都應貼印花稅的。
Ⅷ 合同和賬務處理的關系
如果不是對外出口的,沒有關系的,出口企業合同的品名、單位、數量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