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糾紛案例
1. 民事糾紛案件
這個官司可以打,可以當做公益官司來打,但應該有一個過硬的律師以及提供相應的人證就行,因為這個案子是不能有什麼物證的。可以參照當年郝勁松打的公益官司。並申請法庭由對方支付訴訟費用,請求公交公司支付相應的賠償,但賠不了多少的。
2. 民事糾紛案例 急急~~~
如果確來實能確定是她源先動手,那麼的話你是屬於正當防衛的。如果你把她打成輕傷,而你沒有受傷的話,你只需賠償她部分醫療費就可以了,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如果調解不成,你就讓她對你進行民事訴訟好了,其它不用管她,反正你不用負刑事責任。
1、如果如你所說,是她先動手,則屬於正當防衛。她沒有使用凶器,你也沒有,則不構成防衛過當問題,你不用負刑事責任。
2、如果調查不清是誰先動手,法院一般會判定為互相歐斗,彼此根據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如果她沒有輕傷,也不會承擔什麼責任。
3、如果你負刑事責任的話,就不會有調解了。可見這里你只是應該負民事責任,所以不用被判刑的,請放心..不過如果她做了傷情鑒定,是輕傷以上的話,就不同了。你還是再具體了解一下情況吧。
3. 民事經濟糾紛案例
一般情況下,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內理。
但有兩種情容況例外:一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二是夫妻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借貸關系發生時債權人知道該約定。
你可以對照自己情況。
除非欠條上寫明為你妻子個人承擔,或你們夫妻財產早約定各自所有,債主也知道你們家有這個約定,否則都是夫妻共同債務。
4. 民事糾紛案例
在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下列四種:(一)和解 (二)調解(三)仲裁(四)訴訟
(一)和解。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是民事糾紛的主體,他們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是否行使處分權能、何時行使處分權能以及以何種方式行使處分權能概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二)調解。糾紛當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范(習慣、道德、法律等規范),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信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
在我國現階段的調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這被西方人士成為「東方經驗」,除此之外,還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公民之間的調解等。
(三)仲裁。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並製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沖突的方法。仲裁屬民間性質。仲裁的基礎是當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說,提交仲裁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否則,仲裁程序不能啟動。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員也由當事人選任。仲裁的最大特點是快速、簡便。隨著國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
(五)訴訟。民事訴訟即老百姓所講的「打民事官司」。相對於人民調解、當事人自我平息、單位(或部門、社區)處理和仲裁機制而言,民事訴訟是典型的公力救濟形式。這種公力救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強制性。民事訴訟還是國家處理民事糾紛的最有效也是最後的手段。因此,國家往往要對訴訟的主體、程序、制度等做出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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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案件怎麼處理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 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 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引進 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 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 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 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 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 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6. 民間借款糾紛案例
可起訴要求對方返還本金,並可主張利息。但法院一般不會支持這么高的利息,最多是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7. 民事糾紛的案例
1、吳某珍訴深圳XX醫院美容手術侵權案
要點:盡管醫療事故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醫療事,代理原告從醫療主體和舉證責任角度出發勝訴。該案媒體有跟蹤報道。
2、何X俊訴東莞南山XX輕型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案(代理原告)
要點:在當事人舉證不足的前提下,代理當事人積極調解,促成人民法院以調解結案。
3、曾X慧訴羅湖區XX商鋪轉上糾紛案
要點:在我方當事人一審判協議無效的情況下,與同事共同代理二審、成功撤消一審判決,維護了當事人的有效合同利益。
4、黃X坤、黃X琴訴南山XX學校監護不當案
要點:原告的女兒在南山永成學校就讀,放學後由於學校未接送回家,而導致在校園外發生交通事故,代理原告追究被告的監護過錯的民事責任。並促成有關部門取締該學校。該案媒體有跟蹤報道。
5、段X平訴深圳市XX凈化設備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案
要點:在原告居間成功而被告否認合同的情況,代理原告通過電話錄音和利用證據規則而成功勝訴。
6、周X訴深圳市XX實業有限公司快餐消費權益案
要點:一份快餐引起的消費權益保護訴訟——在證據不夠充分的情況下,代理原告成功主張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並獲得精神賠償。該案在媒體有跟蹤報道!
7、方X訴龍崗區XX小學人身傷害案
要點:方X之子在XX小學讀小學,課間被校園內的一輛雜貨車撞亡,代理原告向被告要求人身傷害賠償以及精神賠償,共獲一百多萬元賠償金該案在媒體有報道!
8、XX*D*WIDNER訴深圳市XX眼科醫院手術侵權案
要點:美國公民XX*D*Wildner在深圳市XX眼科醫院做眼科手術而致眼部嚴重不適,代理其主張患者權益,指出醫院在行手術前的簽字協議有隱蔽性誤導。該案有媒體跟蹤報道!
9、李X新、陳X芬、文X宗等訴深圳市XX興實業有限公司商鋪租賃合同糾紛案
要點:因情勢變遷導致原告租賃的商鋪無法正常經營,代理原告通過訴訟,解除租賃合同,使原告獲得合理賠償。
10、林X添訴劉X借款案
要點:原告被告原為朋友關系,原告贈與被告若干款項,但雙方朋友關系破裂後,原告把該款主張為借款而訴請返還。代理被告對抗原告主張,成功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規定駁回原告訴求:此案媒體有報道.
11、胡X明訴XX康實業有限公司借款糾紛案
要點:為成功追回巨額借款,代理原告提起訴前保全,扣押被告租賃收入,並通過訴訟判定借款有效,得到法律的支持和執行。
12、金X訴深圳市XX公司著作權糾紛案
要點:金X書法作品「賀」字被XX公司(未經許可)使用,代理金X向被告成功索賠,該案爭議較大,也是比較典型的知識產權案件,媒體有跟蹤報道!
13、左X明訴付X英產品質量糾紛案
要點:有人說原告買假打假,並受到人身威脅,為維護原告正當權益,代理原告通過訴訟討回說法,盡管原告沒有被視為消費者,但是仍比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以及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獲得賠償。
13、六旬老人洗澡中突發心臟病,猝死在水池中,浴池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人民法院在處理這起民事糾紛案件中,認為浴池有義務保障浴客的安全,負有導致老人死亡的次要責任,並判定浴池賠償死者2萬元。
8. 糾紛調解案例
鄰里糾紛調解案例
在生活中鄰里糾紛往往是由於人們之間的理解和溝通不夠,相互之間缺乏諒解禮讓,所產生的摩擦 2011年5月,XX社區盤西組居民庄春花與庄永華就兩家相鄰巷子砌牆一事,發生了矛盾糾紛,雙方互不相讓,由口角很快發展到動手。庄春華說這條巷子經常有污水流淌,現在整治酷夏天氣炎熱,每天都會有陣陣惡臭散發出來,影響了自己家人的生活。於是庄春華未和隔壁庄永華商量便在在巷子里起了到隔牆。這一下污水是進不來了,但引起鄰居庄永華的強烈反映:你怎麼有權隨便砌隔牆自己獨用?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嗎?雙方很快發生爭吵並動起手來,庄永華阻止庄春花繼續砌隔牆。
庄春花向XX街道XX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反映了情況,請求法律幫助。XX社區調解委員會給予了接待,並及時介入調解。調解人員先到現場勘察,並向其他居民和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庄永華說:「我也不是沒事找他家麻煩,這個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憑什麼把它圍起來?成了她一家的嗎?」社區調解人員針對庄永華提出的問題征詢庄春花的意見,問她想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沒想到庄春花脫口說:「還能怎麼辦,他打我也打了,罵我也罵了,我豈不是白吃虧呀?現在誰怕誰啊!」調解人員嚴厲地說:「現在是法治國家,你說的是不對的。還有,舉國上下都在建設和諧社會,鄰里之間互動友愛是一種美德的體現。古人都曉得遠親不如近鄰,你們怎麼不明白呢」。並耐心開導她:「第一火氣不要大,第二要講法,第三要講德。你耐心地聽我講,污水引發的惡臭,影響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麼解決而不是什麼也不說就自作主張的忙活起來。還有違章砌隔牆有兩個不對:第一是違章,第二是占為已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設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為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但行為卻是違法的,要糾正。他雖然動手是不對的,但是你也有不對的地方,所以雙方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協商才能解決問題。
通過調解人員的耐心開導勸說,最終雙方達成協議。一、圍牆南至前門小屋,北至庄永華房屋衛生間窗戶北側50厘米處,牆高不超過2米。二、北側圍牆盡頭處由庄春花安裝一扇門,庄永華同意在自家房屋牆上打一門栓插孔。門鎖鑰匙各人一把,出入時通知對方。三、建圍牆及門的費用由庄春花負責,所有權屬庄春花,雙方簽字後生效。
在社區平時生活中,鄰里難免會出現一些矛盾和糾紛,如果處理不當或多或少會影響著社區安定。其實鄰里糾紛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為雙方互不相讓,導致矛盾激化。鄰里雙方應當按照「方便生活,團結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互間的通行、通風、採光、衛生、噪音和互不幹擾等相鄰關系。如給對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調解作為一種方便高效率、經濟實用的糾紛處理方式,在處理鄰里糾紛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人民調解委員會分布在我們城市的大街小巷,貼近我們的生活;人民調解工作人員是生活在我們身邊的人,他們了解我們的生活。鄰里糾紛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於鬧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於鬧上法庭,而人民調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滿足了居民的需要,維護了鄰里關系的和諧和穩定,促進了社區的健康與文明,是基層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