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公司
❶ 公司和公司之間的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1、不要猜,說具體事情,才能准確判斷。
2、籠統的說,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糾紛,民事案件,經濟合同糾紛,刑事案件都有可能。
❷ 公司設立糾紛一般有哪些
公司設立糾紛是指因公司設立過程中所形成的權利義務爭議而發生的糾紛。那麼公司設立糾紛一般有哪些?一、設立中公司相關糾紛設立中的公司在此階段必然要進行一系列的經營活動,如需要為公司籌建租房、購進辦公用品、雇傭工人等等,而此時擬設立的公司尚未成立,如果發起人以擬設立的公司名義進行了上述活動必然構成沒有被代理人的無權代理,導致行為無效,從而引發糾紛等等。二、出資糾紛。三、公司設立不能糾紛。四、公司設立無效糾紛。公司成立無效是指已獲准登記的公司由於其設立時不可補正的瑕疵,在事實上不具備法人資格而被有權機關依法認定其自始不成立。我國公司法對公司成立設定了較為嚴格的條件,如果公司設立時沒有達到上述條件,即使公司通過弄虛作假,矇混過關,取得了經營執照,公司成立也是有法律上的瑕疵的。五、公司設立中的欺詐糾紛一些熟悉公司設立運作過程,或者在其他方面具有信息優勢的人,往往會利用他人對公司知識的缺乏和開設公司經營創業的善良願望從事欺詐活動。行為後果無效往往伴隨著糾紛的產生。
❸ 公司員工之間的糾紛怎麼處理。
公司員工之間的糾紛處理方式是:
一、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調解前先弄清事情的基本情況。
第一、弄清當事人。有時張三和李四的糾紛只是表面現象,而趙五和王六之間的糾紛才是實質,或是主要問題。主次關系或多重關系都需要理清,調解時才能「對症下葯」。 對糾紛各方當事人的思想狀況及在矛盾中所處的地位要基本掌握,從而可以根據不同的當事人,確定不同的調解方法。
第二、弄清沖突的焦點。不弄清沖突的焦點是什麼、爭執的對象是什麼,只根據表面現象或一時的表現急於著手調解是不妥當的。
第三、弄清產生沖突的背景。有時糾紛是由於誤會產生,有的糾紛起因是一些不實之言。因此,弄清真正的原因,糾紛也就容易平息了。
二、勸解通常採用以下方法。
第一、當面勸解。有的糾紛已爭執清楚;當事人也有解決問題的思想基礎,客觀條件具備。這時,可以把雙方當事人叫到一起,彼此把問題說清楚,致歉,握手言合。
第二、引導勸解。對於火氣大,缺乏解決問題的思想基礎的人,應耐心引導他站在對方立場上考慮一下問題,同時看到自己的不足之處,然後再來解決糾紛。
第三、迂迴勸解。有時當事人背後還有支持者,可先做支持者工作,通過支持者迂迴地做當事人的工作。
❹ 公司糾紛
你應該仍佔10%而不是4%,但最終是否能夠達成這一目標就得看你們之間的文字證回據了。最終的股權應該答項是B佔60%,A佔30%,你佔10%。 這個結果的前提是,B投入30萬,A投入20萬,你一分錢不出的結果。如果B投入40萬,A投入20萬的話,那麼你和A的股權應該有所稀釋。相信你明白的,但不是A所說的那個結果。
❺ 公司糾紛的公司糾紛的分類
公司糾紛的類型是公司糾紛的外在表現形式,依據不同的分類標准,公內司糾紛可以劃分容為:股東與公司間的糾紛;股東與股東間的糾紛;公司或股東與公司管理者間的糾紛;公司債權人與公司或股東間的糾紛。 但通常我們將公司糾紛劃分為以下三類:
一、公司資本金方面的糾紛,基於公司資本關系引發的糾紛
二、股東權利方面的糾紛,基於股權關系引發的糾紛
三、公司人格獨立和股東有限責任方面的糾紛
❻ 公司之間的經濟糾紛要怎麼辦
合同爭議管轄法院有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因此在需要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爭議時,各方都希望爭議能在己方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訴訟,從而發生法院管轄爭議。但是如果能在合同中約定具體的管轄法院,就會避免合同爭議解決前的法院關系糾紛了。
合同約定法院管轄時應如意避免如下問題:(1)表述不清楚,容易產生歧義,如:「如果發生爭議,可由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實際上約定本身隱含了糾紛;(2)約定由上述五個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轄,因超出法院管轄范圍導致約定無效;(3)約定違反了級別管轄或專屬管轄的規定,導致約定的受訴法院實際上沒有管轄權,錯失爭議解決的最佳時機;(4)約定管轄法院不利於案件調查取證或勝訴後出現異地執行問題。
如果採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一定要約定明確。第一、約定的仲裁機構必須真實存在。我國仲裁機構是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以及其他設區的市設立,縣一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不設立仲裁機構,如果約定區/縣一級政府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因為該仲裁機構根本不存在,約定無效。第二、仲裁機構的名稱應具體明確,不得籠統約定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因為這樣的仲裁條款只是約定了仲裁地點而對仲裁機構沒有約定。不過,如果約定某地仲裁機構仲裁,而該地區只有一家仲裁機構,一般認為該約定指定了確定的仲裁機構。第三,不得同時約定法院和仲裁機構同時管轄,否則視為約定不明確導致無效,爭議由法院管轄。第四、約定仲裁可以不必限於各自所在地,因為仲裁沒有地域管轄的問題,為了避免地方仲裁機構的地方保護主義傾向,可以約定雙方以外的地區的仲裁機構仲裁。
❼ 公司糾紛的公司糾紛的特點
通過將公司糾紛與民事糾紛、行政糾紛、刑事糾紛相比較,可以總結內出公司糾紛的以下特點:容
一、公司糾紛在本質上屬於民事糾紛,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民事糾紛。
二、公司糾紛不同於普通的民事糾紛。其一,公司糾紛起因於對公司法所規定的特殊的公司法權利義務的違反;其二,公司糾紛的主體雖為平等主體,但糾紛主體多具有特殊的身份關系。
三、公司糾紛的類型具有多樣性。公司中相關權利義務主體眾多,既有公司、股東、公司管理者,又有公司的債權人等。
❽ 公司與公司之間經濟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公司與公司之間經濟糾紛一般屬於民事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內通則》
第二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條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