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收購合同
❶ 承包橡膠林地合同書
一、合同名稱要改。
發包方是集體不是個人?從合同標出的字眼來看,好象是個人。如果是個人,就不叫承包,而是轉包,屬於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所以,合同名稱應該改為《橡膠林地轉包合同》。
二、第1條。應該改為「甲方願意將從**手中承包來的地名為中央嶺和下村坡的兩片橡膠林地轉包給乙方經營。」
三、第2條的上面另起一段,寫上「林地座落」,再分2個小段,分別寫上具體座落。
四、第4條中,「銷售產品」後面加上「收入」二字,在一切費用和管理後面加上「及收入」三個字。
五、第5條中說到「橡膠木材都屬於乙方所有」,而第六條又說「乙方應把林權證移交甲方保存」。前後矛盾。
六、第8條中「在年限未滿乙方可更換各種作物種植」。是不是說可以砍掉橡膠樹?如果是,這條沒有問題;如果不是,就有問題。
七、第10條中「不能割讓他人」又允許「過後任何一年乙方要轉讓橡膠林地給他人,任乙方定價,甲方無權干涉」。前後矛盾。
八、鄉鎮領導和村隊長不必簽名。但原發包方最好簽名和蓋公章。
九最好到林業局辦理流轉登記。
以上是甲乙雙方都是個人,且甲方是從另外第三方處承包來的橡膠林才適用。如果是向村集體承包的話,等你補充回答我前面的問題後再回答。
❷ 期貨中的橡膠合約是什麼意思
橡膠是指天然橡膠品種 後邊的數字代表和約號
橡膠0808就是08年8月和約 橡膠0907就是09年7月份和約
一般前兩個數字代表年份 後兩個代表月份
❸ 橡膠樹買、賣的合同書怎樣寫才能更好點因為買、賣橡膠樹時很容易吃虧。
您可以租給他20年或幾年合同領寫一份就行!!
❹ 淘寶橡膠加工廠能開合同嗎
當然可以,可以線下聯系合同而後生產!!你什麼製品我這里也可以代加工生產橡膠製品,質量有保證!需要網路:李秀權工作室!
❺ 承包一片90餘畝土地種植橡膠,合同期為40年,所有手續齊全,合同有註明如徵用賠償歸我們所有。但不是本村
按照法規政策,因為是你們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你們不能獲得安置補償費,但是,可以按照你們在這5年的投入,獲得一定數額的青苗補償費等等。
❻ 開家想公司,請問什麼屬於再生資源
再生資源屬於廢舊回收,具體規定如下:
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規范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實現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
再生資源包括廢舊金屬、報廢電子產品、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如廢紙、廢棉等)、廢輕化工原料(如橡膠、塑料、農葯包裝物、動物雜骨、毛發等)、廢玻璃等。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統稱「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的回收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國家鼓勵全社會各行各業和城鄉居民積攢交售再生資源。
第五條國家鼓勵以環境無害化方式回收處理再生資源,鼓勵開展有關再生資源回收處理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
第二章經營規則
第六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七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八條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除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前款所列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九條生產企業應當通過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簽訂收購合同的方式交售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合同中應當約定所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名稱、數量、規格,回收期次,結算方式等。
第十條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對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
出售人為單位的,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並如實登記出售單位名稱、經辦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出售人為個人的,應當如實登記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
登記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一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發現有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時,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發現的贓物或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依法予以扣押,並開列扣押清單。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經查明不是贓物的,應當依法及時退還;經查明確屬贓物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再生資源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理等全過程應當遵守相關國家污染防治標准、技術政策和技術規范。
第十三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從事舊貨收購、銷售、儲存、運輸等經營活動應當遵守舊貨流通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再生資源回收可以採取上門回收、流動回收、固定地點回收等方式。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可以通過電話、互聯網等形式與居民、企業建立信息互動,實現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務。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商務主管部門是再生資源回收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准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再生資源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再生資源利用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示範。
公安機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的登記管理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內的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違反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建設、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納入城市規劃,依法對違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和清理整頓。
第十六條商務部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國范圍內再生資源回收的產業政策、回收標准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具體的行業發展規劃和其他具體措施。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設置負責管理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機構,並配備相應人員。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城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工商、環保、建設、城鄉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密度、環境和資源等具體情況,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劃。
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包括社區回收、中轉、集散、加工處理等回收過程中再生資源停留的各類場所。
第十八條跨行政區域轉移再生資源進行儲存、處置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九條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是行業自律性組織,履行如下職責:
(一)反映企業的建議和要求,維護行業利益;
(二)制定並監督執行行業自律性規范;
(三)經法律法規授權或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業統計、行業調查,發布行業信息;
(四)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回收標准。
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應當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條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而擅自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處罰。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由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三條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二款規定,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未如實進行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發現贓物或有贓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或屢教不改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嚴重失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侵害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所稱「生產性廢舊金屬」,是指用於建築、鐵路、通訊、電力、水利、油田、市政設施及其他生產領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的金屬材料和金屬製品。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建設部負責解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工商、環保、建設、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客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希望能幫到你。
❼ 急需修改一份供貨合同(關於化工、橡膠類產品的)···各位大哥大姐幫個忙了··
三、交貨地點: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汽運或鐵內運(最好由供方選擇),容費用承擔根據你們的約定。
五、驗收標准及提出異議期限: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異議,需方怠於通知或者目標物收到之日起未通知供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超出時限亦視需方認定合格.
第五條有問題:需方在驗收中發現有問題應「妥善保管」是什麼意思?「妥善保管」這個詞不好定義。
應改為:貨到後雙方當場驗貨並簽字確認。
六、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除非是緊俏物資,否則款到發貨似乎不太合理,尤其是化工類材料。建議改為:先付定金,驗收合格後全額付款。
希望能幫到你。
❽ 橡膠製品的長期合同和訂購協議怎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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