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房協議書
⑴ 修房合同怎麼寫
私人房屋修建合同書(你可以根據本協議修改一下)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乙方在承攬建設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築項目:************私房建設工程
第二條、建設地點:************號
第三條、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備
1、甲方將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搗制樓面時下雨影響樓面質量。
第四條、建房工期:(另定)
第五條、承建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該房屋(第一期)從2009年7月23日~2009年8月13日(其餘工程量於2010年開春後定開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共需完成地面以上高度1.2m(以待修建的路面高度為准),內容包括:地基開挖,地基砌築,底層屋面回填,上下水管、電線預埋、安裝等。
2、整體建築包工費(不計材料),按照建築面積定價,本房屋修建的建築面積為 m2,包工費 m2/元(包括人工工資及施工工具),
3、整體建築建設內容:主體工程,上下水管、電路、閉路電視線等預埋安裝,門窗安裝,底樓牆面土料處理,大門一面牆(南面牆)瓷磚粘貼等。
4、付款方式:第一期:2009年7月23日~2009年8月13日工程包工費,待完工後付清所需工時費(首期預付30%)。第二期2010年工程另定。
第六條、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房屋建築施工經驗,以確保乙方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重點抓好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施工,嚴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設標准建房,在施工期間,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
3、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施工,若發現圖紙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後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設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建房後的牆體、窗戶安裝、門等要做到平整、光滑,牆磚、地面做到平滑,杜絕空鼓,符合相關標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並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返工、修改後仍不能達到約定的合格使用條件的,乙方承擔工程質量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進度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損失,均有甲方負責承擔賠償。
2、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提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預留維修費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
二○ 年 月 日
⑵ 建房協議怎麼寫
集資合作建房協議書
甲方(單位)
地址: 電話:
乙方(職工) 電話:
職務/職稱: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和《關於加強我省集資合作建房管理的暫行辦法》,為明確集資合作建房單位和職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乙方參加集資合作建房。該套住房位於 市 路 街(院) 巷 號 棟 層 號,戶型為 房 廳,住宅總建築面積 ㎡m², 住宅戶內建築面積 m²(其中享受面積 m²,超標面積 m²),公用面積 m²。
裝修情況:
第二條 經省、市房改辦核定,該套住房建設成本總造價為 元,乙方集資額為 拾 萬、 仟 佰 拾元(¥ 元)。其中: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乙方控制面積出資額為 元;超標准面積在20m²以內 m²按房改市場價 元/m²計 元,20m²以上 m²按房改市場價加價30%計 元,共計 元;公用部分出資額為 元。甲方資助額為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乙方控制面積出資額占建築安裝成本的比重為 %;乙方擁有該套住房 %的產權,甲方擁有該套住房 %的產權。
第三條 甲方負責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為乙方領取集資建房《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 住房保修期為竣工驗收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如因乙方人為損壞房屋,維修費由乙方自行負責,保修期後乙方住宅戶內建築面積范圍內所發生的養護維修費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的正常養護由用戶共同分攤;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如經技術鑒定確認是非人為因素損壞的,由建房單位負責修復。
第五條 乙方參加集資合作興建的住房,除本協議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約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築安裝成本全額集資擁有全部產權的,可依法進行房屋買賣、產權交換和租賃。擁有部分產權的,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依法進行房屋買賣和租賃;按現行房改政策規定補足建築安裝成本費取得全部產權後,也可依法進行房屋產權交換。
乙方參加集資合作興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後,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資助。
第六條 住房產權年限與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屆滿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l、
2、
3、
4、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政府房改有關政策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改辦、房產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
乙方: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