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
①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分析怎麼寫
20xx年我鎮綜治辦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十八大」精神,以「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等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創建「平安浩山」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今年來,我鎮繼續加大在企事業、行業、區域性組織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調解組織的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參與的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通過橫縱網路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今年來,全鎮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73起,調處73起,調處率達100%;其中人民調解73起,調處成功68起,調處成功率達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委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人調辦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各村了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范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群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根據區綜治辦和區人調辦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村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鎮定期召開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參與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范。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范化建設標准,結合我鎮實際,規范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准,調委會的「五簿兩冊」,調解文書格式,統一刻制調委會印章。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范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我鎮根據區人調辦的要求,針對各村的實際,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幹,紮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運用廣播、宣傳車、牆報等各種媒體宣傳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分發有關法律常識材料到全鎮各村,加強了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鎮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後,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群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工作的落實。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來,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村各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群體性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村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安定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村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舊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河市鎮針對本區域征地、城鎮改造易引發群體性糾紛的特點,實行鎮領導分片,幹部掛村的辦法,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加強排查、掌握信息,及時化解,實現了征(拆遷)量上升,上訪量下降的目標。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鎮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
3、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為切實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全鎮人民調解工作上新台階、新水平。根據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和市司法局《關於在全市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和部署, 鎮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了「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工作方案,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深入扎實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
同時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積極開展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各項工作,推進村居民主法治建設進程。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今年來,我鎮依託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培訓基地,聘請2名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專業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培訓常年客座講師,制定人民調解工作培訓遠景目標和短期計劃,健全調解工作培訓長效機制。組織開展綜治協管員、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繼續完善調解員參加法院審理旁聽、典型案例分析、調解格式文書製作評比等制度,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區局提供的現代辦公資源,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簡訊息收集周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各村信息員的日常溝通,了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發要點,促進我鎮及時掌握調解信息,交流工作經驗。
三、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裡,我們將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調解培訓長效機制。定期組織調解員開展人民調解培訓;二要深化人民調解志願者隊伍建設。積極吸收法律服務機構人員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專兼職相結合的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三要繼續加大行業調委會建設。全面鋪開在企業、學校及行政執法機關內部設立調解組織工作,進一步構築大調解格局。
② 求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工作方案
aa鎮2011年春節前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統一行動工作方案
2011年春節將至,為了確保轄區的社會穩定,加強社會矛盾糾紛的預防調處工作,促進本轄區春節期間社會穩定,確保轄區人民群眾過上歡樂祥和的春節,鎮黨委、鎮政府決定,在2011年春節前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集中統一行動,為確保集中統一行動的順利進行和取得實效,特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穩定觀為統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建設開放K縣、平安K縣、和諧K縣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事要解決」為主要目標,排查、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實現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兩下降」的工作目標。具體做到:
(一)深入細致排查本轄區、本部門的群眾信訪突出問題、社會矛盾糾紛及群體性事件苗頭隱患。
(二)集中時間和力量解決影響當前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矛盾糾紛,實現重點矛盾糾紛問題得到有效化解,新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調解,影響轄區社會穩定的突出隱患得到有效消除,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明顯下降。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集中統一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矛盾糾「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集中統一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aa鎮黨委書記)
(aa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副組長:(aa鎮黨委副書記)
(aa鎮鎮黨委委員、鎮政府副鎮長)
(aa鎮鎮黨委委員、鎮政府副鎮長)
(aa鎮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aa鎮鎮黨委委員、鎮政府副鎮長)
成 員:(aa鎮司法所所長)
(aa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aa鎮黨政辦主任)
(aa鎮計生辦主任)
(aa鎮經貿辦主任)
(aa鎮社保所所長)
XXX(各村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聯系電話:4858714),由鎮分管綜治、穩定工作的副主任ppp任辦公室主任,成員有….,負責抓好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大化解」集中統一行動的具體組織實施。
四、工作步驟
(一)排查階段(1月15日至23日)
1、深入排查。各社區、村要結合實際,在前一階段排查的基礎上,進一步細致、反復排查本轄區存在的矛盾糾紛問題苗頭和隱患,堅持做到對矛盾糾紛摸清底數,摸清成因,摸清問題,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區別不同情況,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實行專人負責,落實調處化解的責任領導和人員及工作措施。
(二)集中調處階段(1月24日至2月8日)
1、集中調處。各社區、村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預定的調處工作方案,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全面開展「大調處」活動,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2、領導包案。要堅持實行矛盾糾紛調處領導包案責任制,要按照南寧市信訪工作「一崗雙責」的規定,包案調處重大矛盾糾紛問題,一抓到底,包問題得到解決,包矛盾得到化解,包工作取得實效。
3、專項整治。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和上級交辦的矛盾糾紛案件,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實地,開展專項調處和綜合整治。
4、落實責任。對排查出來的每一件矛盾糾紛,要嚴格實行「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調處化解責任制;對梳理出來的重點教育對象,要逐人落實「包情況掌握、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置」的「五包」責任制,確保矛盾糾紛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實,有效果。
5、鞏固治理。對經過調處的重大復雜矛盾糾紛,要實行跟蹤回訪,督促協調調處事項的落實,徹底解決問題。對回訪中發現的可能出現反復或者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的情況苗頭,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化解,防止矛盾問題出現反復調處工作進展情況,每辦結一件,及時上報銷案,未結的要及時上報進展情況(至2月8日),報鎮綜治辦公室。
(三)驗收階段(2月9日至12日)
以「事已解決」作為「三大」統一行動的驗收標准解矛盾糾紛和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真實效果。
五、工作措施檢驗化
(一)大力化解農村「三大糾紛」。要加大對「三大糾紛」的調處力度,全面清理積案,及時調處新案,對可能激化的「三大糾紛」問題,要組織專門力量,落實防範措施,堅決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二)做好企業穩定工作。對職工反映強烈,存在非正常上訪隱患的企業,要深入企業,指導和督促企業領導班子主動擔負維護穩定的責任,加強對職工法律、政策的宣傳工作。對破產、關閉的企業,要認真研究解決職工就業和生活保障問題,切實把問題解決好。
(三)認真抓好征地拆遷中的穩定工作。要加大對征地拆遷信訪問題的辦理力度,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解釋,教育引導群眾正確理解和自覺支持征地拆遷工作,依法合理地解決糾紛問題。
(四)妥善處理農村集體收益分配糾紛。農村集體收益分配、土地承包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穩控工作,防止發生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
(五)做好排查處置工作。各社區、村要對引發矛盾糾紛的隱患進行細致排查,及時進行處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推動集中統一行動的順利開展。
要把集中統一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開放K縣,平安K縣、和諧K縣建設的重要措施來抓。各社區、村書記、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集中統一行動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要具體抓好集中統一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要親自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組織、協凋和落實。要精心研究制定集中統一行動具體實施方案,確保集中統一行動的深入有效開展。
(二)加強督查,嚴格問責,保證集中統一行動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加強檢查督促,掌握進展情況,找出薄弱環節,提高調處質量。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度遲緩,效果不明顯的,要採取有力措施進行督導,盡快扭轉工作局面。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排查調處工作不力,不能限期完成調處工作任務,或推諉扯皮,激化矛盾,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嚴肅查究責任。
aa鎮黨委
aa鎮鎮政府
2011年1月14日
③ 如何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中的作用
一是規范組織,強化領導,為大調解提供有力保障。成立了由區委副書記任組長,公、檢、法、司等24個部門一把手為成員的多元矛盾糾紛調解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了人民調解網格化建設,制定出台了基層人民調解隊伍建設標准。在全區共配備了人民調解員980餘名,負責調解本村(社區)的普通矛盾糾紛。在優秀人民調解員中選聘鄉鎮(街道)級人民調解員120名,負責調解農村較為復雜、難以調解的矛盾糾紛。對一些重大難題,由鄉鎮(街道)調解委員會組成調解小組進行調解。規范了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建設。我區現有金融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道路交通損0害賠償、勞資糾紛、物業糾紛、醫患糾紛、旅遊糾紛7個行業性調解委員會。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矛盾糾紛4400餘起。統一製作《調解文書檔案》,規范調解程序和調解檔案,增強調解工作的合法性,提高了公信力。在隊伍建設上,制定了基層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標准,定期舉辦調解員培訓班、司法行政協理員輪訓班。在
二是完善人民調解機制建設。健全基層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強化村居調解室建設,建立了調解「談話室」,打造了黨員幹部「先鋒調解團」隊伍,深化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加強行業調解組織建設指導,積極指導交通、婚姻、金融、醫患、勞資、物業等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行業調解組織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的作用。強化法律服務所管理工作,完善法律服務所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極大地促進了基層矛盾化解,築牢了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三是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在管理上實現「三個規范」,即規范規章制度、規范檔案管理、規范考核獎懲。對各項制度進行充實完善,全部統一刊板上牆接受群眾監督;將考核成績與幹部任免、評先評優等掛鉤;對人民調解工作有關薄冊卷宗做出了明確規定,使檔案卷宗管理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不斷加強與醫院、民政、交通、人社、老齡委、婦聯、工商等有關行業、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強化有關職能部門的作用,將上述部門退休的老領導、老黨員、老幹部以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工作者,吸納到行業調委會中來,優化調委會人員結構,形成專兼結合的人民調解員隊伍,實現人民調解員隊伍專業化、社會化。完善行業調委會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排查、信息通報、聯動協作、聯席會議等多項工作制度,確保行業調委會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規范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