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方沒簽合同
A. 為何甲乙丙三方的合同,甲方沒簽字,乙方還贏了丙方的官司
合同糾紛講究相對性,誰在合同上簽字合同約束誰,乙方、丙方簽了就約束兩方,甲方沒簽就不約束甲方,但是合同對已經簽字的有約束力
B. 簽署承諾書甲方乙方沒簽字就丙方簽字了生效嗎
承諾書涉及甲乙丙三方,甲方、乙方沒有簽字,只有丙方簽字,這份版承諾書是無效的。權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就是說,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題目所述,有涉及方沒有簽字,最起碼不符合第一條規定,所以這份承諾書在法律層面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C. 一式三份的合同當時丙方沒有簽字,後來乙方私下找到丙方加蓋了印章,合同有效嗎
1、丙方沒有加蓋印章之前,合同尚未成立。因為合同要成立,得三方簽字或蓋章。
2、丙方加蓋印章後,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了,一般就生效,除非有法律特別規定的情形。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D. 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沒簽字,此合同生效嗎
丙方身份是什麼 如果不是買賣雙方 一般無所謂
E. 如果上述合同中丙方沒有簽字,此合同成立嗎
一般我們在簽定合同或協議書時,簽定雙方都會各持一份, 雙方的合同都是對方起草填寫的,只是我方這邊的合同對方沒簽字,並不存在合同丟失的問題
F. 「合同法」甲方乙方丙方。。急
個人認為:乙公司用得是虛假簽章,行為本身就不屬於合法行為,不具備合同生效要件回,所以甲乙之間的答合同應該是自始沒有效力,至於進行了錢、物等給付或者交換,原則上雙方返還,回復原狀。所以問題一所說的解除,就因為合同本身的無效而無所謂解除了。至於問題二,好像沒說的太明確,比如丙方起訴甲方?他們之間是有業務往來么?問題有些模糊,可否再完善一下?
G. 甲乙丙三方未簽勞動合同且沒買保險,丙方在工地摔傷要求賠償15萬
這些東西不是法律規定應當賠多少的,主要看傷殘等級,按照傷殘等級進行賠償的。
小包工頭回的責任答主要就看與甲之間的協議了,如果說協議上聲明了甲對於安全隱患事件不承擔任何責任的話那麼乙需要全部承擔,如果說沒有的話就要看丙想告誰了,他可以在甲乙之間選擇一個進行起訴
H. 甲方和乙方是合作關系,但是又沒有簽訂合同,乙方又叫丙方勞動、但是也沒有簽訂合同,現丙方出事故致傷左
當事人應該要求單位出面做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勞動局申訴和做工傷認定。
如果經過認定工傷,即使沒有簽勞動合同,單位也要負責。
沒有勞動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則單位屬於違法。而如果沒有為當事人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經過鑒定當事人屬於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
I. 生效,然而丙方並沒有蓋章簽字合同生效嗎
這種情況下,合同不生效。
J. 甲方委託乙方與丙方簽協議,此委託須丙方認可嗎
根據你的描述,這份協議對受侵害農戶是沒有約束力的,如果對賠償事宜不滿,可以繼續版找相關方權索賠。
原因在於此協議實質排斥了當事方(受害農戶代表),村裡沒有經過農戶代表的委託,因此不能代表農戶,所生成的協議僅對除農戶代表外的另外三方有約束力。
如果村裡說代表農戶,那從合同效力來看,這也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屬於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最後如果公路局不給解決,可以以公路局和鎮里為被告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