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主合同是啥

主合同是啥

發布時間: 2021-02-06 20:15:42

Ⅰ 主合同,從合同是什麼謝謝

合同的多種形式之一 在兩個關聯合同中,不依賴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稱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稱為從合同。從合同不能獨立存在,而必須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為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失去效力;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也隨之終止。

Ⅱ 請問什麼是主合同補充協議算不算主合同

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內容僉的,不論是主合同還是補充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內容有沖突的,一般以補充協議為依據。

Ⅲ 什麼是主合同與從合同分類的法律意義,名

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不能獨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甲與乙訂立借款合同,丙為擔保乙償還借款而與甲簽訂保證合同,則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主合同,甲丙之間的保證合同為從合同。
區分主合同和從合同的主要意義在於,主合同和從合同之間存在著特殊的聯系,即從合同具有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效;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

Ⅳ 工程項目合同體系中主合同是什麼

工程項目合同體系中主合同要視合同的管理方而定。主合同是管理方就工程項目實施而版建立的合同體系中的權為完成全部項目目標所簽訂的核心內容的合同。實施過程中,圍繞核心內容的階段目標所發生的協議、紀要等為從合同。

Ⅳ 什麼叫主從合同

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

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去效力;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

主、從合同是相對而言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從合同,沒有從合同,也就無所謂主合同。盡管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將直接影響到從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從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並不影響到主合同的效力。

(5)主合同是啥擴展閱讀:

我國《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該條還同時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該條關於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的法律後果與民法通則第六十一條以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為了區分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進一步細劃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七條和第八條作了明確規定。

其中第七條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其中第八條規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從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看,擔保合同無效一般包括主合同有效但擔保合同無效、主合同無效而必然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兩種情形。

Ⅵ 什麼是主合同,什麼是從合同,主合同與從合同有

舉例: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如果借款合同終止,擔保合同也終止。

Ⅶ 委託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什麼

委託擔保合同與反擔保合同為同一性質的合同,其主合同法律暫無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一般以擔保合同為主合同。

委託擔保合同是債務人委託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作為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信用擔保所簽訂的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所簽訂的合同。
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保證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就叫反擔保。

擔保法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主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訂立的經濟合同。擔保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訂立的擔保主合同債權實現的合同。因此,擔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為根據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擔保合同的必要,沒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擔保合同,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是主從關系。主合同無效,從合同無效。但擔保合同無效並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同樣道理,委託擔保合同以擔保合同為主合同(而擔保合同又以主經濟合同為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委託擔保合同也無效。委託擔保合同無效,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

Ⅷ 總包合同和主合同什麼區別

應當根據整個合同內容確定,不可斷章取義。
master agreement:僱主合同、主合同、主協定等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