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理協議
『壹』 保理合同的概念和特徵
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內,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容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民法典》第761條)
1、雙合同構造:保理合同涉及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
(1)基礎合同(通常為買賣合同):(應收賬款)債權人與債務人
(2)保理合同:債權人與保理商
2、保理合同為要式書面合同(民法典第762條第二款)。保理合同的當事人為債權人與保理商。
3、保理合同的實質:
(1)保理人為債權人提供保理融資款(也稱「應收賬款轉讓預付款」或「貸款」)或應收賬款管理或催收或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
(2)作為保理融資對價,債權人將基於基礎合同對債務人享有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保理商,以債務人對保理商負擔到期清償債務的方式,作為保理商保理融資本息、服務費、行權費用等債權獲得清償的「第一還款來源」。
『貳』 保理合同是什麼意思
保理合同是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的或者將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資金融通、應收賬款管理或者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條)
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行為。
(2)再保理協議擴展閱讀
保理作為比較新的國際貿易結算手段,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而且逐漸成熟,並被更多出口商採用。
其主要是針對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買方的付款條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遠期,甚至賒銷等情況下,為了適應出口商既能夠保持出口需要,又要減少出口收匯的風險這樣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金融服務產品(就像保險也叫作產品一樣)。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條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問題:
1、買方(進口商)要有較好的信譽或信用,這樣進口保理商才能夠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否則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續做保理業務之前,這些申請、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簽訂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當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敘做該筆保理業務時,即出口保理商為進口商核准了信用額度後,才能夠正式簽定外貿合同或裝運貨物。
『叄』 保理合同屬於哪類銀行貸款
保理合同即保付代理業務。
保付代理業務簡稱保理,是銀行購買供貨企業因賒銷而產生的短期應收賬款債權,貸款由銀行先期支付給賣方企業:然後銀行作為債權人代理賣方再向買方企業催收。這項業務的貸款標的雖與應收賬款質押業務相同,但在債權債務處理方式上兩者是有區別的。
保理一般分為三類:
1、商業保理(commercial factoring)
指由非銀行保理商開展的保理業務。
2、國內保理(domestic factoring)
指保理商為在國內貿易中的買方、賣方提供的保理業務。
3、國際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
指保理商為在國際貿易中的買方、賣方提供的保理業務。
(3)再保理協議擴展閱讀:
與傳統結算方式相比,保理的優勢主要在於融資功能。保理商為其提供下列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1、貿易融資
保理商可以根據賣方的資金需求,收到轉讓的應收賬款後,立刻對賣方提供融資,協助賣方解決流動資金短缺問題。
2、銷售分戶賬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據賣方的要求,定期向賣方提供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逾期賬款情況、賬齡分析等,發送各類對賬單,協助賣方進行銷售管理。
3、應收賬款的催收
保理商有專業人士從事追收,他們會根據應收賬款逾期的時間採取有理、有力、有節的手段,協助賣方安全回收賬款。
4、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
保理商可以根據賣方的需求為買方核定信用額度,對於賣方在信用額度內發貨所產生的應收賬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壞賬擔保。
『肆』 再保理業務和保理業務有什麼區別
再保理業務和保理業務的區別:
保理業務是指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保理商之間存在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該契約,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再保理業務相當於二次保理業務,即賣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或銀行,保理商或銀行將該應收賬款再次轉讓給其他保理商或銀行,比如國際雙保理業務就是一種再保理。
在實際的運用中,保理業務有多種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為: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伍』 銀行的「再保理業務」是什麼意思和保理業務有什麼區別
一、契約關系不同:
保理業務是指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與保理商之間存在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該契約,賣方、供應商或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債務人)。
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服務中的至少兩項。
二、業務不同:
保理業務相當於二次保理業務,即賣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或銀行,保理商或銀行將該應收賬款再次轉讓給其他保理商或銀行,比如國際雙保理業務就是一種再保理。
在實際的運用中,保理業務有多種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為: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三、流程不同
國際保理業務流程:
案例:國際保理業務流程本身並不復雜,下面以國際保理中最常用的雙保理為例,對國際保理的業務流程進行介紹。
出口商為中國某壓力鍋生產商A公司,進口商為法國某大型超市B公司。
A公司經與B公司協商,欲採用賒銷(OA,90天)方式進行貿易。
A公司與國內某銀行(為FCI成員)聯系,向其提出辦理國際保理業務的申請,向該銀行提供與此筆賒銷交易相關的背景資料(貿易合同)。
(5)再保理協議擴展閱讀:
業務類型
國內保理業務通俗點講也叫應收賬款融資,就是公司將您的應收款項在通過銀行的審核後,轉讓給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根據不同的類型具體可分為買斷型保理業務和回購型保理業務。
保理業務銀行的審核點主要在對債務人(就是欠公司錢的公司)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
國外保理業務主要是根據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而設計出的金融產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讓進出口企業提前獲取資金。具體產品有打包貸款,發票貼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