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侵權
⑴ 是分管的責任大還是主管的責任大
分管都是大領導,出了重大事故或是大事情,當然是主管責任的,分管的領導也會有責任的。
⑵ 行政主管單位需不需要對其主管的單位民事侵權承擔連帶責任
要看該被主管的單位有無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如果有,那麼就由該單位獨立承擔侵權責任。
⑶ 煤氣主管從我家裡過算侵權嗎
如果從室內,就是侵權!
⑷ 員工打主管怎麼賠償
答: 員工打主管可以協商賠償
如有疑問
請繼續追問
⑸ 老闆侵權,其公司主管及研發技術人要受連帶責任嗎
老闆個人侵權行為由個人承擔侵權責任;公司(單位)侵權由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公司的相關人員存在故意行為或有參與實施行為的,承擔連帶責任。
⑹ 全資國企違法侵權,其主管部門可作為被告嗎
你好,你只能起訴國企,其具有主體資格,其他部門不具有被告的主體資格!祝好運!
望採納,謝謝!
⑺ 公司如何應對侵權問題
專利侵權的解決途徑:
一、協商解決
即專利權人與侵權行為人之問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解決是在侵權行為已經發生的情況下, 專利權人已經掌握了一定證據如在市場上買到侵權產品或者得到侵權產品的銷售廣告和說明等, 初步認定侵權行為成立, 侵權行為人和專利權人都同意協商解決為前提而採取的一種行之有效的途徑通過協商解決的辦法解決專利糾紛最後所實現的結果大致有三種情況①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並賠償專利權人的損失②雙方簽訂許可協議, 使侵權使用轉為合法使用③協商不成。
二、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
在當事雙方有一方不同意協商解決, 或就協商解決條件達不成共識或未經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專利權人均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調解處理專利糾紛專利管理機關是我國專利制度的一大特色它是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 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專利管理機關依據當事人的請求, 並依照簡易的民事訴訟程序及有關法規、法律, 以中間人的身份調解和處理專利糾紛專利管理機關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時候, 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當事人對專利管理機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 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權人發現侵權行為後, 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具體走哪一條途徑, 完全由專利權人自己決定在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注意到不是任何一級、任何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此專利權人在起訴之前先要弄清哪個法院有管轄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經濟特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及大連、重慶和青島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是審理專利案件的一審法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為二審法院。專利侵權案件通常由人民法院的經濟審判庭負責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