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糾紛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復十四條,「合同或制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管轄法院,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 土地抵押合同發生糾紛怎麼辦
您好!醫療侵權損害賠償是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盡到一個勤勉謹慎的同業者應盡的注意義務,以致發生了患者非醫療必需的損害後果,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明示或習慣性的)目標,它在違約的同時也侵犯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權,歸結為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22條的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侵害了對方的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的一方有權選擇,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醫療侵權的受害人考慮到自己訴訟的實際情況,大半請求依據侵權行為責任處理。
二、如何認定醫療侵權損害
(一)醫療侵權行為主體是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
非法行醫給患者造成人身損害,觸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因非法行醫的行為人不具備訂立醫療合同的民事主體資格,這種民事責任性質,不應理解為違約責任,而應理解為侵權責任,可依照侵權行為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醫療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
考慮到舉證的難易,同時也考慮因過錯的醫療行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獲得更多的賠償機會,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的行為是否存在過失、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是否符合專業的標准,應由醫療機構負舉證責任。
(三)有損害事實的發生。
過錯的醫療行為已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如致死、致殘或給患者造成不必要機體組織損傷等。
(四)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所受的損傷後果有因果關系。
因醫療行為本身具有損害性特點,病員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變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現存的損害後果往往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即所謂的多因一果。在分析過錯的醫療行為與既存疾病在損害後果的作用力時,不能忽視患者原有疾病對損害後果作用力。多因一果的損害賠償之訴,在判斷原因事實與損害事實之間的關系時,日本法醫學家渡邊富雄與其他學者所採用損傷參與度,值得我們借鑒。所謂的損傷參與度是指損傷、既存疾病與現存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採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來判斷、確定責任的劃分與承擔。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3. 房產證抵押合同糾紛的裁判標準是什麼
無效,即便有效未經登記也不發生抵押權的效力。
4. 房產抵押合同糾紛屬於不動產糾紛嗎
廣義來說可以這么理解,但是從合同意圖來說,抵押合同時從合同,在確定管轄時一般會遵照主合同來確定
5. 解除抵押權的管轄法院 抵押合同發生爭議應當由哪個
合同管轄紛爭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根據《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紛爭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履行地的判斷還得看你這個抵押是什麼抵押。《民訴解釋》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6. 房屋抵押合同糾紛,十年前別人借了我3W快錢用房子做抵押合同上寫著如期不還錢房子歸我所有以外還需返還我
1、抵押需登記,否則無效。
房產抵押是否到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如果沒有登記則抵押無效。
2、「不還錢房屋歸你所有」的這條約定無效。
假設抵押已登記,也只能通過拍賣、變賣房產所得的價款來償還欠款,「不還錢房子歸債權人所有」的約定無效。
7. 有房產抵押合同糾紛怎麼辦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除非經抵押權人同意,用轉讓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或者受讓抵押物的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以外,抵押人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是對實際轉讓行為的禁止,即登記抵押的房產不得實際轉讓、不得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但是,對當事人簽訂登記抵押房產的轉讓合同需要按照上述要求清償債務或者與債權人約定債務清償後,才能簽訂房產實際轉讓合同。至於房產實際轉讓合同糾紛,必須以合同法規定以及糾紛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修訂,也可以由仲裁機構對合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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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抵押合同糾紛
1、不存在相互利用,不違法
2、最高人民法院剛剛頒布實施的《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這一問題作出了規定,確立了處理此類糾紛的規則。
如果承租人擅自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則構成侵權,其應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則須區分情況適用不同的處理原則,一是對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理規則。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承租人作為所有權人享有處分權;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區分合同無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情形,適用不同的處理規則。二是出租人是否對承租人的裝飾裝修進行補償,又如何補償,要區分不同情況。租賃合同無效時,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裝飾裝修,基於不當得利對承租人進行補償;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裝飾裝修的現值損失(現值損失是指合同被認定無效時,裝飾裝修的現存價值)作為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照過錯承擔。租賃合同解除時,由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承擔裝飾裝修殘值損失(殘值損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的剩餘「價值」,這一「價值」的確定是以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的現值為基礎,且不能低於合同履行期間攤銷的裝飾裝修費用)。若合同解除雙方均無過錯,由雙方依照公平原則分擔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在此,需要提請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時,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裝飾裝修的,仍然需要基於不當得利對承租人予以補償;若合同履行期間屆滿,則出租人取得附合裝飾裝修物且無需補償(本段直接引用塗成洲的陳述)
所以,關於裝修問題不是你的問題,而是田某王某和該公司的問題,公司如果有異議,公司可以租賃法律關系直接起訴王某和田某,要求王某田某承擔違約責任。但這並不妨礙法院拍賣房產,因為你的債權已經確定,進入執行程序,公司債權即使成立,也還沒有經過法律確認,屬於輪候程序,可以在拍賣款支付了你的債權後的剩餘部分進行賠償。
以上意見供參考討論
9. 抵押借款合同糾紛 約定管轄有用嗎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版住所地、權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管轄法院,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