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處理
『壹』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怎樣處理
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規定訴訟時效的制度,是為了督促權利人及時專行使權利,使爭議盡快地屬解決。同時,便於法院調查取證、查清爭議事實,有利於及時、正確處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防止因年代久遠、證據不全或難以辨認而導致錯誤裁決。
一、訴訟時效定義
訴訟時效,是指賠償權利人於法定期間內不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就喪失依法定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的法律制度。
訴訟時效包含以下內容:1.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間,則喪失了強制賠償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在訴訟時效屆滿後,賠償權利人所喪失的並非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的權利,即賠償權利人仍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以時效為由提出抗辯,人民法院將不會保護權利人的具體請求,即當事人將喪失實體勝
『貳』 接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法院傳票我該怎麼辦
收到法院的傳票應該按照傳票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答辯狀。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處理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拘傳應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中華人民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被起訴了怎麼辦
車友,在此我首先要給你講的是,對方將你起訴至法院,並在訴狀中向你內提出了一萬元左右的相應的容賠償訴求,這在當今真可謂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這也是要想及時解決事故善後工作的最好的一種途徑。就你提出來的四個問題,我的作答如下:
一是,你無須作什麼准備工作,這場官司,對於你和你的保險公司來講,是輸官司;最終結果就是賠多賠少的事兒。因為,作為本案的被告有你之外,還有第二被告保險公司。實際上只要是法院作出了判決後,對方還可能較快直接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二是,這起雙責的事故,是在你購買的交強險的限額賠償的范圍內,來解決對方在事故中所受到的經濟損失。這部分的賠付是不按照同等責任的分割來賠償的。只有在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之外的款項,才由你們雙方按責定賠,各自承擔50%的責任。
三是,在法庭上,法官會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作出公正廉明的判決;對於對方提出過高的訴求,也是得不到法官的支持的。這一點請你盡可放心。
最後,你另外關注的什麼訴訟費用的事兒,在很多時候這筆費用都是對半承擔的,訴訟標的大概在一萬元的話,訴訟費也就在五百元左右吧。
『肆』 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
原告方對判決書的部分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判決書就不生效。
即使沒有對保版險公司上訴,在二審階權段,法院也必須向保險公司發送開庭傳票,因為保險公司是案件的當事人。
在二審法院沒有作出判決之前,保險公司不給賠償,是合理合法的。
『伍』 如何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首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餘下的不足部分,按照如下情況劃分賠償責任:
1、機動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由一方負全責的,該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其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比例分擔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若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沒有過錯,機動車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具有過錯,應承擔部分事故責任的,則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若交通事故的損失完全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則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證據證明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其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其承擔的賠償責任不超過百分之十。
了解其他交通事故賠償咨詢可以登錄中國交通事故賠償網。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後,機動車間按過錯比例劃分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之間,由機動車進行賠償,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確有過錯的減輕機動車賠償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故意的則機動車不承擔賠償責任。
『陸』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注意事項
在2008年《規定》中,在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第三級案由之下設道路交專通事故人身損害屬賠償糾紛作為第四級案由。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並不能涵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全部內容,給審判實踐中案由的確定和案件的審理帶來不便。本《規定》根據《侵權責任法》的內容,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提升為第三級案由,置於侵權責任糾紛第一級、第二級案由之下,體例、結構上更為科學合理,在確定案由時也更為方便。在確定案由時應當注意,本案由是針對《侵權責任法》第6章而設定,基於第6章中的每一條法律規定提起的訴訟,均確定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