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簽合同
A. 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向租戶收取的費用包括哪些
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該收取的費用就是押金,主要是預防他把房屋裡面的設施損壞過後進行賠償,還要提供他本人的身份證信息。
B. 二手房東與租戶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經房屋所有人同意轉租,二手房東與租戶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雙方發生糾紛可以合同的約定來執行。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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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C. 房東和租戶之間自行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東和租戶之間自行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或者合同本身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則合同無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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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D. 請問簽訂租房合同需要特別注意的幾個點
對於廣大的租房人群來說,看房、選房尋找租房房源是辛苦的,而辛苦是必要經歷的。而你想要租的放心,住的安心,那麼在選定房子之後的合同簽訂才是最關鍵的。畢竟合同詳細了很多矛盾糾紛就比較好解決哦!
一、長租短租要寫明,轉租協議可事先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不過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並不固定。如果是長於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shzyqiyu88
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簽一年的,租戶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願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麼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二、電話、寬頻易忽視,不使用要及時停機
對於普通的租戶來說,傢具家電、水電煤氣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須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會比較關注。但是卻往往會忽視電話、寬頻這兩項。因為在簽訂合同時不好確定電話、寬頻的狀況,往往在簽訂合同後才發現房東或原租戶拖欠了大量的電話費,或者是寬頻無法順利安裝,對後期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有無電話機,是否能夠順利安裝寬頻,是否拖欠費用。如果有電話,租戶在租期內並不使用,要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辦理停機。
三、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
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就尤為關鍵。
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主及客戶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戶還應與房東或者房產中介約定有線電視費、保證金的支付額度以及支付方式,確定後期使用時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的交付方式及時間,取得電卡、水卡等支付憑證,以免後期使用出現麻煩。
四、房內設施清點好,有更改需雙方簽名確認
租戶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內,此時租戶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傢具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牆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灶、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
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後,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戶進行賠償,如果合同沒有事先約定,吃虧的還是租戶。
五、一切以書面為准,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在確認房產安全後,後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於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一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並滿口答應傢具家電一應配齊並保證使用。許多租戶在簽訂合同時,被房東的熱情所麻痹,沒有將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在合同簽訂後,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准,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戶也只能吃啞巴虧。
所以,一定要把相關的事項盡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合同非要仔細看,租房舒心就靠它!
E. 為了避免接觸,房東可以和租戶簽電子合同嗎
根據《電子簽名法》規定,電子合同必須滿足「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這三個條件,才能具有與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作為國內領先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台,多年來我們也在不斷打磨自身產品,全方位布局智能化。我們的電子合同SaaS產品功能,在原有實名認證和合同簽署的兩大核心功能基礎上,增加了組織管理、審批管理、印章管理、合同起草、合同模板管理、公證存證六大模塊。較早前,我們還發布了手寫筆跡識別、碎片化存儲機制、文印安全防偽等多項技術。此外,針對線上司法處置通道缺失、電子證據效力認定標准不一等問題,我們推出了「實槌」保全系統,以實現證據保全、實時出證,在為客戶提供電子合同服務的同時,提供更專業高效的法律保障服務。
F.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租期內房屋修繕義務及費用。在房屋出租期間,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發生問題或故障,由誰維修,費用怎麼承擔,這是必須提前達成協議的,不然,如果發生了問題,很容易發生糾紛。
2、出租人身份。租房者要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很多騙子都用假身份證行騙;還有就是要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還在辦理過程中,就要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3、租金、物業管理費收取。通常租金由出租人收取,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4、交付標的物。如果出租方沒有遵守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譬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可判定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5、出租人不受限。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G. 租戶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
有,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