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鄰里糾紛
『壹』 鄰里間產生糾紛社區解決不了,該找什麼部門解決
自己有辦法解決,找個社區德高望重之人出來說話,恢復上水,如果出現內漏水,叫瘸容子叫你現場下來驗看,真漏的話,你負責維修。。。。。
如果你不想這么麻煩,請片警或110來調解,因為你們一家不可能一直不用水吧,,
跟不講理的人打交道,要麼找他「敬」的人,要麼找他「怕」的人。
『貳』 社區不盡責調解鄰里糾紛能向街道投訴嗎
你是要解決鄰里糾紛,還是要懟社區?
『叄』 鄰里矛盾可以找居委會或者派出所調解嗎
解決鄰里矛盾,最快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找居委會調解,基層居委會有責任幫助居民解決問題,派出所也可以,但是派出所出面都是矛盾升級到居委會解決不了的時候,再到派出所解決。
『肆』 社區居民糾紛的類型和特點。我要官方的回答。詳細的點。比如因糾紛主體可分為什麼什麼的和其他
社區法律糾紛大約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鄰里糾紛。鄰里糾紛處理不當容易激化,釀成惡性事件,影響公民的生產、生活,且易形成積怨,影響社會穩定。
2、物業服務糾紛。據中國人民大學一個社區管理的課題組,對北京70個居民小區的調查結果顯示,業主與物業公司發生嚴重糾紛,佔到他們調查總數的80%左右,這種高比例的情況,在上海和廣州也極為突出
3、社區管理糾紛。
一是管理體制上的糾紛。
二是計劃生育管理的糾紛,
『伍』 鄰里之間發生傾倒垃圾糾紛 社區幹部怎樣調解
為了解決不同類型的糾紛,國家相應設置了不同類型的糾紛解決辦法,主要包括:
()自行協商:即由糾紛當事人進行平等協商,就糾紛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的方法。
(2)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指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組織。依照法律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用調解的方法解決一般的民事糾紛和輕微的刑事案件。
經調解自願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自覺履行,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或調解後反悔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調解委員會不是國家司法機關的組成部分,也不是一級行政組織,它的活動及結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強制性。
(3)仲裁:即由仲裁機構對民事糾紛進行居中調停。與自行協商和民間調解相比,民事仲裁的程序相對完整,當事人為之所支付的糾紛解決成本也較高。但合法、有效的仲裁裁決能夠得到法院的強制執行,有利於糾紛的最終解決。
(4)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在各種民事糾紛解決方式中,民事訴訟的程序最為完善、復雜,當事人為之所付出的糾紛解決成本也最高。
但是,由於得到了國家權力的直接介入,因而民事訴訟也是各種糾紛解決方式中效力最高、最具有強制力、最徹底的一種。
(5)社區鄰里糾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如下:
第十七條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
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對適宜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可以在受理前告知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十九條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也可以由當事人選擇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
第二十條人民調解員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在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後,可以邀請當事人的親屬、鄰里、同事等參與調解,也可以邀請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經驗的人員或者有關社會組織的人員參與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支持當地公道正派、熱心調解、群眾認可的社會人士參與調解。
第二十一條人民調解員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堅持原則,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及時、就地進行,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十二條人民調解員根據糾紛的不同情況,可以採取多種方式調解民間糾紛,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講解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耐心疏導,在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幫助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陸』 鄰居糾紛社區不解決怎麼辦
找警察解決吧,不行的話上法院吧。
『柒』 作為社區工作者,如何處理鄰里矛盾糾紛
一般有兩種辦法,一個是開放式,適用於兩邊都有矛盾,就是把有矛盾的人家集中到一起集中處理,問清兩邊各有什麼訴求,有什麼要求,然後去發掘矛盾的關鍵點,只要把這個矛盾點處理掉後面都沒有問題。
還有一種是非開放式,適用於單方面矛盾,比如A B兩家,A家一直對B家懷恨在心,B家卻沒有,這個就需要單獨了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