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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什麼需要勞動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2-05 04:39:56

『壹』 辦理勞動合同需要帶些什麼東西。

帶上身份證,有的地方也需要身份證復印件,最好在復印件上寫上,僅用於此次勞動合同辦理,這樣避免了自己的復印件被廠家再次利用。
有的企業也可能需要暫住證和健康證。
具體需要什麼,可以咨詢你要入職的企業。

『貳』 辦理什麼會用到勞動合同與工作證明

1、勞動者在辦理信用卡和銀行貸款的時候,可能會用到。
2、勞動者去社保部門辦理專社屬保或者去勞動部門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用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叄』 辦理什麼事情需要提供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具有來辦理登記的義自務。規范性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具有辦理登記的義務,用人單位也可以委託持有合法《職業介紹許可證》的職業介紹機構代辦。
2)辦理登記的對象。用人單位以各種形式招用的勞動者(合同工、勞務工、非全日制工等)都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如不辦理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辦理登記的材料。一是錄用人員的《勞動手冊》;二是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三是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勞動保障年檢手冊;四是按勞動者戶口地址分區縣填寫的《上海市職工錄用名冊》,錄用名冊一式四聯,第一聯由受理招工錄用登記備案手續的職業介紹所留存,第二聯供職業介紹所蓋章後調集檔案,第三聯由受理職業介紹所轉交被錄用職工戶口所在區縣職業介紹所,第四聯由受理職業介紹所蓋章後交用人單位留存。
4)辦理登記的程序:

『肆』 哪些方面會用到勞動合同

如下情況會用到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辦理信用卡和銀行貸款的時候,可能會用到。
2、勞動者去社保部門辦理社保或者去勞動部門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用到。
3、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出現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時可能會用到勞動合同。
4、有些地區外來務工人員的小孩上學,學校也會要求小孩的父母提供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伍』 辦什麼事情需要用到勞動合同

發放工資,員工請假,違反規定操作等只要公司和個人確定了勞動關系之後的行為內都與勞動合同容有關。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陸』 辦理什麼手續和證件需要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訂立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為,必須嚴肅認真並履行一定的手續。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且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3)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並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柒』 辦理什麼會用到勞動合同和工作證明

會用到勞動合同和工作證明:
1、勞動者在辦理信用卡和銀行貸款的時專候,可能屬會用到。
2、勞動者去社保部門辦理社保或者去勞動部門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用到。
3、外地務工人員的小孩上學時,部分地區的學校會要求小孩子的父母出具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捌』 辦理什麼業務需要勞動合同和工作證明

很多業務都會涉及到這兩個資料的,比如一些資格證報考,貸款,代表公司對接外單位辦理業務等等

『玖』 除了勞動糾紛外,還有什麼情況或辦理什麼業務需要用到勞動合同

您好
發放工資,員工請假,違反規定操作等只要公司和個人確定了勞動關系之後的行內為都與勞動容合同有關。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拾』 如題 辦理什麼手續和證明需要勞動合同 急急急

  1.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 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

  3. 勞動合同的用途和作用為:

  4. 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5. 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6. 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系。

  7. 在工作過程中很多時候都會用到勞動合同,比如在證明其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的時候。

  8. 勞動合同是保護雙方權利義務的有效證明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可以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以及也允許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這樣, 即規范了用人單位的相應制度 ,也有效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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