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造成輕傷
㈠ 因民事糾紛導致對方輕傷。會判多久
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專人重屬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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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在民事糾紛中致人輕傷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1、傷情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重傷致死。
2、傷害案件是按傷害結果來定罪判刑的,專屬於結果犯。故屬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微傷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按治安管理給與行政處罰;輕傷以上就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3、刑法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述意見供參考。
㈢ 民事糾紛,因打架對方造成了輕傷,對方已訴訟,如果判刑會有多嚴重
因為民事糾紛引起打架致人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回徒刑、拘役或管制答。
㈣ 民事糾紛造成輕傷害公安局調解的具體賠償標准...
輕傷案件中,對傷害賠償的標准並沒有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對於醫療費的問題,該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對於誤工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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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賠償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
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鑒定標准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輕傷
㈤ 因民事糾紛造成輕傷二級,願意賠償對方,法院如何判
1、因民事糾紛造成輕傷二級,願意賠償對方還不行,不行是已經賠償,並且取得受版害人的諒解,法院才可能判處權緩刑。
2、如果僅僅願意賠償,沒有賠償到位,受害人沒有諒解,法院會判處一年左右最多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㈥ 民事糾紛導致輕傷,如何處理
如果鑒定後是輕傷及以上,構成刑事上的故意傷害,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走民事程序就是要進行人身損害賠償。
㈦ 因為民事糾紛引起打架輕傷如何判刑
因民事糾紛引起抓扯,導致受害人輕傷的,行為人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有自首情節和積極賠償的,可從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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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因漏水問題引發矛盾男子將鄰居打成輕傷二級賠30萬
樓上樓下因為漏水問題發生矛盾,男子張某在電梯內將鄰居呼某打成輕傷二級,事後賠償3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豐台法院認定張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查明,2012年9月22日上午,張某在豐台區某小區與呼某同乘電梯時,因瑣事與呼某發生糾紛,並將呼某打傷,致呼某右尺骨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傷殘等級為十級。兩人事後分別報警。
呼某說,他進電梯後,樓上的張某從後面推了他一把,兩家因為房屋漏水的問題一直有矛盾。他說,張某用拳頭將他鼻子打流血,他抱著頭護著,對方一直用拳頭打他。
案發後,張某賠償呼某經濟損失共計30萬元,呼某對張某表示諒解。法院認為,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於張某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取得諒解,且本案系鄰里糾紛引發,故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㈧ 因民事糾紛導致輕傷害
這應該對抄待處理: 1,土地糾紛應通過雙方已達成的轉讓協議處理,如果沒有轉讓協議的,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或起訴至法院判決; 2,如果你是被對方故意致傷的,你可以申請傷害鑒定,並依法起訴,要求對方賠償.(賠償內容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食宿補貼、住宿費、營養費等)如果傷害程度達到輕傷或以上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㈨ 民事糾紛發生沖突造成輕傷法律如何解決
是否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要看當時的具體情形,如果在你舅舅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對方仍要繼續加害,你舅媽才奪刀傷人的,可以認為是防衛行為,但是從後果上來看,你舅舅只是輕微傷,而對方卻是輕傷,有可能被定為防衛過當。
若還有問題可咨詢我。
㈩ 民事糾紛引起糾紛,打架造成輕傷怎麼處理
因民事糾紛引起抓扯,導致受害人輕傷的,行為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賠償的責任。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化解矛盾,酌情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