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長期合同工
⑴ 事業單位長期合同工和正式有編制的除了一個有編制一個沒有編制還有什
區別: 1、編制:合同工屬於臨時招聘性質的,不佔用編制,單位對是否繼續簽約有回絕對決定權答; 在編即上報人事局備案,佔用編制名額,單位不能獨自決定人員去留,需報人事局審批,即相當於說是過去的鐵飯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據合同中商定的條款確定,只要合同沒變則待遇不變,受法律所約束; 在編人員福利待遇由單位擬定後報人事局審批,遇政策調整可相應作出調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險」,即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具體交多少由國家規定。另根據各單位自己的情況有一些節假日補助之類的,這就的看單位效益了
編制就是在編員工,指單位的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崗級也相應外包較高。
⑵ 該不該去事業單位做臨時工,能轉成長期合同工嗎
想進入正式編制必須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事業單位人事管內理條例》
第八條事容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⑶ 事業單位合同工長久嗎
想必很多人對於合同工、臨時工、事業編制、正式工、勞務派遣人員等等這些概念都傻傻分不清楚。近來,也有不少人給小編發來這些疑問,比如,事業單位合同工長久嗎?會被辭退嗎?事業單位合同工待遇與正式工區別有哪些?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合同工長久嗎會被辭退嗎?事業單位合同工與正式工區別 所謂事業單位的合同工,即沒有編制的合同工,其實質是每到合同期限時都要重新簽訂新的合同,也就是說,在合同期滿時雙方都有再次選擇的權利,和大家所說的鐵飯碗、金飯碗不同,在待遇方面也不盡相同。因此,合同工工作不是很穩定,也 不是長久之計,每隔一段時間,單位會進行考核,一般是通過考試的方式,如若不合格,則有可能被辭退。
另外,事業單位合同工的檔案是不能調入單位的,一般是放在人才中心託管。據了解,合同工的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人才中心會相應的按月收取一定的託管費用,該費用在求職時可以和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代繳或報銷檔案託管費。另外,合同工的薪資、福利待遇相較於正式工來說,差別也是比較大的,等等這些都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都擠破頭的想爭取一個編制的原因了。
再來說說正式工,是屬於本單位的職工或者叫編內,合同簽署的是本人與單位的關系,實行終身僱傭制,其檔案可以存放在單位。正式工與合同工是相對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的正式編制職工而言的,兩者區別主要表現在如下這三個方面。
一是招聘方式不同。正式工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合同工則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人事部門自行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
二是待遇不同。正式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工資較高,退休後的待遇也不錯;合同工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偏低,扣除社保之後,會更低。
三是工作許可權不同。合同工在日常執法行動中,只能是協助執法,而正式工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⑷ 事業單位長期合同工是否應該同工同酬
不能。
公務員受《公務員法》調節,事業編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調節,勞動合同人員(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受《勞動法》調節,在編人員與合同制人員是不同法律體系調整的對象,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說《勞動法》要求的與正式人員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同工同酬,你想一下,在企業里因為沒有編制不編制的說法,所以勞動法里指的正式人員,指的就是合同制人員,這種直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勞動法》的前提是勞動合同,只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才遵循這個法律,公務員不簽合同,事業單位簽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也不是一個體系的。所以同工同酬找不到依據和參照。
而且要不同工還不容易么,單位可以找出N個理由說你們不同工。
目前媒體其實都不是法律專業人士,都是僅僅憑借一個「正式人員」「同工同酬」就判斷與編制人員同工同酬,實則是不清楚法律針對的對象是什麼,《勞動法》只是調整編制外的人員,其只針對合同制人員與臨時人員、勞務派遣人員之間的待遇問題。而在編人員並不在《勞動法》調整范圍,其只針對事業單位中的合同制人員與臨時工之間的待遇差別。
相關案例你可以網路查找一下,看看法院對此類案件的解析,你才會懂什麼是同工同酬。
⑸ 我是事業單位的長期合同工,退休了給按企業算退休金,這樣合法嗎
你單位這樣做合法。事業單位的職工分成兩種情況:一是有編制的職工,這專類職工的待遇比照屬公務員法來。二是無編制,和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職工,他們是按《勞動合同法》享受各種待遇,就如你所說的和企業待遇一樣。看你的情況屬於單位用勞動合同聘用的職工,所以按《勞動合同法》來。
⑹ 我是事業單位的長期合同工,沒有編制,退休後的保障
因為醫院已經給你繳納了養老保險,那麼等到了退休年齡,你就會退休的,下你可以問一下你們醫院的財務,你們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否與 有編制的相同,一般是差不多的,退休後的待遇幾乎相同
⑺ 我是事業單位的長期合同工,跟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有二年了,我應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被剝削是不變的,至於其他五險一金的應該都有吧!具體您可以查下勞動法
⑻ 事業單位長期合同工
區別: 1、編制:合同工屬於臨時招聘性質的,不佔用編制,單位對是版否繼續簽約有絕對決定權權; 在編即上報人事局備案,佔用編制名額,單位不能獨自決定人員去留,需報人事局審批,即相當於說是過去的鐵飯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據合同中商定的條款確定,只要合同沒變則待遇不變,受法律所約束; 在編人員福利待遇由單位擬定後報人事局審批,遇政策調整可相應作出調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險」,即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具體交多少由國家規定。另根據各單位自己的情況有一些節假日補助之類的,這就的看單位效益了
編制就是在編員工,指單位的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崗級也相應外包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