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業糾紛
A. 在他人土地上種植樹木算什麼法律糾紛
屬於侵佔他人土地使用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執行移除所種植的樹木,並給予土地使用者一定賠償。
B. 佔用土地種植莊稼糾紛
你們的地,當然有權處置地上物
C. 農業糾紛
百分百有責任,如果葯物本身沒問題的只是混合劑量問題的就要你們協商賠償損失比例,可以請第三方來調解。如果葯物是假冒或過期或沒這個功效的,賣葯的要負全部責任。
D. 關於農村耕種土地的糾紛,有什麼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土地承包法》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用益物權。
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目前,中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來源有:①鄉(鎮)、村企事業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來源:第一,依法使用集體土地(參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標准進行過用地補償和安置);第二,1982年以前通過與被用地單位簽訂協議使用的集體土地;第三,1962年以前調用集體土地沒有退還的;第四,1982年以前農民集體自行使用本集體的土地;第五,過去經有關領導批准或同意,並進行一定的土地調整或補償的;第六,沿用已撤銷企、事業單位閑置的土地。②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權來源:第一,集體撥用;第二,私有宅基地轉來;第三,通過繼承、購買房產使用集體土地。③農業用地集體土地使用權來源:第一,與集體簽訂承包合同;第二,與原承包人(使用人)在集體參與下簽訂轉包合同;第三,承包開發利用集體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第四,以拍賣、協議、招標等方式有償取得集體荒地的開發、使用權。
集體土地使用權有以下三種形式:①宅基地使用權。公民對其在農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權。使用權客體的范圍一般以房檐滴水線為准,房屋所有權人只對房檐滴水線內的土地享有使用權。對於房屋周圍的空地,如果這些空地面積和宅基地面積之和不超過該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積的最高限額,可以作為宅基地進行使用權登記,但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兩年)作為宅基地使用,超過面積多佔部分,應退還集體耕種。新修房屋,一般應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盡量不佔用良田。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除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外,還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按批準的面積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佔、批東佔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②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權。自留地、自留山是農業合作化以後集體分配給社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為解決社員的生活用材。這種使用權形式自確立後一直保持了下來,1982年憲法也明確肯定了農民對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權。自留地只能用來種植農作物,自留山只能用來種植林木,未經批准,不得改作他用。③鄉村企業和公用事業用地的使用權。農民舉辦鄉村企業,或鄉、村興建公用設施需要佔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經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決定外,還必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興辦鄉村企業,土地使用權必須折價作為企業的出資,由土地所有權人依法享有出資的收益。鄉村企業終止時,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E. 民事糾紛一案,我們種植玉米被人砍光怎麼辦
玉米被他人砍光,不見得只是民事糾紛。如果沒有前因故意而為,並且數額達到法定量,就可能會受刑責。
F. 蔬菜種苗糾紛如何處理
朋友你好,這種糾分是最難處理的,其中需要各種的證據,證據有了以後,又要牽址地域不內同、種植方式、氣候容條件、種植技術、管理、葯物、肥料等等各種可大可小的條件,異地執法等等。最好是種苗可靠種植方面又沒問題,產生了糾分啊,往往是購買種苗的一方是弱勢,贏了官司輸了錢的事多了去了。
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所幫助。
G. 種植合同糾紛
最好請教專業律師,這種事情村裡經常有,如果沒有落實到紙面上,村裡隨時可以反悔拆你們的棚的!當初應該堅持簽合同,沒簽成,村委會就按現在的章程辦,但之前的就不應該管了,啥時簽算啥時候的!
H. 種植菜種失敗發生糾紛怎麼辦
保留證據向村級管理部門、當地農業部門反映。購買菜種的行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處理。
I. 土地種植引起的糾紛該怎麼辦
可委託律師處理
J. 農村農田換地糾紛
一般土地承包期30年,如果你們換地沒有到村裡更改登記,應該補償給原土地的承包人,即名字是誰的就補償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