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算侵權
Ⅰ 在私人影院播放已下映的電影並收取一定費用,算侵權違法嗎
你好,這種行為的話,應該是違法的啊,首先是用於商業盈利性質的啊。 通過網路 搜 法律援助吧 ,裡面有律師專家可細問。
Ⅱ 私自用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私自用別人照片涉嫌侵犯肖像權。
肖像權,是指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採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是自然人對於肖像的製作權和標表使用權。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徵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是基於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肖像權規定,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權保留使用權。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協商,如拒不撤銷者,可依法進行起訴,申請司法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1.肖像製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製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作自己的肖像。非法製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在理解「肖像製作權」時,我們經常是以為只要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就不構成侵權行為,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製作專有權,取決於製作人在製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製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麼,同樣構成侵害製作肖像的專有權。以攝影人來說,你只要拿著照相機對准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質載體上(製作出來),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盡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其基本內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內容是: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一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里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Ⅲ 法律條文有版權嗎,我影印法律條文算侵權嗎
法律條文沒有版權,原因在於:
《著作權法》
第五條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內、法規容,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所以,復製法律條文本身不侵權。
Ⅳ 影樓拍照拍到隱私部位算侵權嗎
影樓拍照拍到隱私部位,在沒有經過你允許的情況下。這樣做了。這是侵犯了您的權利。希望像按部門投訴。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Ⅳ 私人影院有版權嗎
私人影院,是時下很多地方流行的娛樂場所。私人影院提供音響、屏幕、沙發等設施,消費者可在私密的空間內欣賞商家提供的電影,同時接受商家提供的酒水、茶點等服務。但是,這樣的商業模式可能具有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近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兩起涉及私人影院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案。
原告愛奇藝公司訴稱,原告是中國大型網路視頻平台「愛奇藝(iQIYI.COM)」的合法經營者,為采購版權許可支出高額成本,原告經授權享有《殺破狼2》、《十萬個冷笑話》等影視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信息網路傳播權。上海輕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萬幕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被告)在其經營的「萬幕私人影院」中,設有多個豪華包房,在未獲得涉案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通過自建的區域網利用計算機終端向消費者提供有償的視頻點播服務。原告認為被告將涉案作品置於區域網中,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播放涉案影片,侵害了原告享有的涉案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原告作為獨占性被許可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即立即停止在「萬幕私人影院」中提供電源《殺破狼2》、《十萬個冷笑話》的點播服務;2、(兩被告分別)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合理費用計500,000元。審理中,原告確認被告已經停止了涉案影片的點播服務,故撤回第一項訴訟請求。
被告辯稱,消費者可以在包廂內利用計算機終端直接登錄原告視頻網站觀看涉案兩部影片,有可能是消費者在線觀看後,涉案影片被自動緩存在被告的伺服器終端中,因而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實施了侵權行為;第二,即使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侵權,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消費者導電消費並非單純買票看電影,被告也提供了一定的空間服務。針對上述主張,萬幕影院未提供相關證據證明。
本案審理中,被告自述,在其經營的萬幕私人影院中,每個包廂內設有計算機終端,消費者開機後通過操作計算機終端中預裝的播放界面,搜索並播放影片。包廂中計算機終端的硬碟無法存儲影片,被告將涉案影片存儲在網路伺服器終端硬碟內,消費者使用統一的播放界面選擇、點播影片,通過店內架設的區域網讀取伺服器終端的影片並進行播放。
法院認為,原告對涉案影片享有信息網路傳播權。本案中,被告的「萬幕私人影院」包廂為計算機終端安裝有統一的播放界面,雖然每個包廂的計算機終端沒有儲存涉案影片,但顧客在播放界面自行選擇影片後,通過被告自行假設的區域網網路便可鏈接至伺服器終端。被告未經許可將涉案影片存儲在伺服器終端中,使用戶能在自行選定的時間內,通過網路對涉案影片進行播放,該行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關於被告變成涉案影片系消費者通過互聯網從原告網站上觀看的正版視頻而被自動緩存下來的抗辯意見,法院認為,根據公證記錄過程,涉案影片確實存儲在被告的伺服器終端上,且通過被告自己的「熱力首頁」點播界面進行操作,在被告的影片庫中可以搜索到涉案影片並進行播放,而如果是消費者播放後的緩存,則不可能存在上述將影片編輯入影片庫的行為,因此對被告的抗辯意見法院不予採信。
盡管私人影院這種經營模式在市場上已經開展多年,但楊浦法院此次判決是上海首例認定私人影院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2〕20號)第二條規定,「信息網路」,包括向公眾開放的區域網絡。第三條規定,通過上傳到網路伺服器、設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軟體等方式,將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置於信息網路中,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以下載、瀏覽或者其他方式獲得的,法院應當認定其實施了通過信息網路提供行為。
Ⅵ 私自用別人照片算侵權嗎
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內容是內:一是公民容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一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里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Ⅶ 上傳電影片段,而且設置為私有,算侵權嗎
不構成侵權。
Ⅷ 私人影院播放熱門電影是否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
近期,北京一區法院審結了一件私人影院侵犯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的案件,私人影院播放熱門電影是否需要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向公眾播放是否侵犯了該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侵權的損失賠償具體怎麼算?以下我們八戒知識產權帶您一起來了解私人影院播放熱門電影是否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私人影院播放熱門電影是否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我國法律規定,非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私人影院非經許可向公眾播放熱門電影屬於侵權行為。著作權包括以下內容:1、發表權;2、署名權;3、修改權;4、保護作品完整權;5、復制權;6、發行權;7、出租權;8、展覽權;9、表演權;10、放映權;11、廣播權;12、信息網路傳播權;13、攝制權;14、改編權;15、翻譯權;16、匯編權;17、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侵權的損失賠償:1、按照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3、二者都不能確定的,由人民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關於私人影院播放熱門電影是否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