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咨詢合同
Ⅰ 建設工程咨詢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根據合同法,建設工程合同是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工程造價咨詢、監理合同不屬於建設工程合同。個人認為可將其歸為委託合同或服務合同。
Ⅱ 建築設計合同是咨詢合同還是承包合同為什麼
設計合同屬於咨詢合同,建築設計師屬於咨詢顧問,畫圖設計的過程是一個咨詢過程。承包合同是屬於建築合同,是建築總包公司總包工程用的,有實際的工和料。
Ⅲ 建設工程設計咨詢服務合同屬於設計合同還是咨詢合同
屬於技術咨詢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專行性論證、技屬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咨詢服務,另一方支付咨詢報酬的合同。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條 技術咨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
Ⅳ 建設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的規定是什麼,怎麼回事的
《合同抄法》在分則部分規定了15類有名合同,分別是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各類有名合同分別規定在:
第九章買賣合同
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賃合同
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倉儲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紀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
Ⅳ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可以歸類為技術合同或者委託合同。
我國合同法分則列出了以下15種合同: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以上15種在合同法中專門列出的合同,在法學理論上稱為「有名合同」。但並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們自願訂立的合同,只要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不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沒有專門將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樣受國家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