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目的
『壹』 合同控制的目的、控制目標和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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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合同目的的簡介
合同法中多處涉及到合同目的,如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第一款「(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第五款「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又如第九十二條第一款「(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一一列舉。雖然合同法在很多地方使用了合同目的的概念,但並未就合同目的的含義進行明確的規定。
『叄』 什麼叫合同目的
合同目的,是指合同雙方通過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最終所期望得到的東西或者達到的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12條關於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中並沒有提到合同目的條款,以前的三大合同法也沒有對合同目的條款的規定。合同法中多處涉及到合同目的,如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第一款「(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第五款「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又如第九十二條第一款「(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一一列舉。雖然合同法在很多地方使用了合同目的的概念,但並未就合同目的的含義進行明確的規定
『肆』 合同目的的特點
合同目的與其他合同條款的比較
合同目的反映的是合同當事人對訂立合同抽象概括性的要求,而不對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 .合同目的在合同中可能是獨立的合同條款,也可能是通過分析合同的具體條款而進行推定得出的。它與合同其他條款的聯系在於:
1、合同目的是訂立其他合同條款的指導原則。
合同目的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當事人訂立其他合同條款的任務就在於實現合同目的,目的指導行動,因此,訂立其他合同條款應當以達到合同目的為指導原則。如購買一棟房子,如果目的在於居住,則其他合同條款須規定該房屋能夠適於居住,從宜於居者健康的角度看要通風不能太潮濕、陰暗;如果是用於作倉庫,則希望進出貨物方便,防火、防盜性能好其房門宜大而堅固。不同的目的指導下,對於房屋的大小、位置、面積等的具體要求不同。
2、合同目的包含其他合同條款共同的目的。
當事人訂立所有其他合同條款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就是合同目的。合同的其他條款一般包括合同的標的、數量、規格、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等。這些都是當事人具體合同權利義務,合同當事人確定具體合同權利義務必有其原因,而其最終原因就是合同目的。因此每一個具體條款是當事人未實現合同目的而確定的具體行動,該具體行動可能體現出合同目的的一個方面。各個具體條款體現的目的綜合構成合同目的,合同目的包含每一個合同具體條款所隱含的目的。這種包含不是簡單的相加,而是有機的融合,是一種綜合。由於合同目的包含獨立的合同目的條款和具體合同條款所反映的合同目的,所以,合同目的的范圍包含並且不限於其他合同條款所反映出來的目的。
3、合同目的是其他合同條款的有益補充。
由於篇幅所限,其他合同條款並不能窮盡所有合同當事人通過合同所欲達到的目標。合同目的通過高度的概括准確描述當事人的目的,可以起到其他合同條款的具體規定所無法達到的效果。明確目的對於理解具體行動的深層內涵有很好的幫助作用,因此,合同目的可以闡明其他合同條款的深層含義,並且對其不足之處進行補充。
4、合同目的與其他合同條款最終具有共同的目的。
盡管合同目的與其他合同條款存在本質上的聯系,但其不同之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決定了他們無法相互代替。
首先,其表現形式不同。合同目的表現為抽象概括的描述,而其他合同條款表現為對具體的合同權利義務的規定。由於目的本身就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而反映當事人目的的合同目的其表現形式必定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並且合同目的因其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而在作用范圍和靈活性上優於其它具體條款,因此對於合同目的其恰當的表現形式是抽象概括的描述。其他合同條款的作用在於確定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必須具體明確,否則難於履行,所以,只能是具體的規定,表現為確定的名稱、數量、質量標准等等。僅從抽象的目的無法推定具體的權利義務,而只有訂立具體條款才能確定權利義務。因此,其他合同條款的規定應具體。
其次,二者在合同中的作用不同。合同目的的作用在於確定根本違約的界限從而決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權,輔助對具體條款進行解釋,對合同具體條款約定不明確之處進行合理的補充和推斷,對矛盾的條款進行決斷。合同目的對合同權利義務的確定是間接的、補充性的、決斷性的。而其他合同條款的作用在於直接確定具體的合同權利義務的內容,其規定具體明確,直接用來確定具體權利義務。
最後,二者在合同中的地位不同。合同目的處於合同總綱的地位,而其他合同條款是具體的規定,一般而言,合同目的的效力優先。合同當事人對於二者的地位可以約定,即約定當二者發生矛盾時,何者效力優先。當沒有約定時,則只能依法而定。筆者認為,在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合同目的的效力優先。這是合同目的本身的性質所決定的,因為合同目的即合同的最終目的,其他條款只是為實現該目的所設定的具體的權利義務,應當服從於最終目的。另外,當事人如果依據合同的具體條款享受合同權利履行義務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顯然就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其對於合同存在重大的誤解,就可以主張撤銷權。
綜上,合同目的與其他合同條款相比對於確定合同權利義務具有重要的,其他條款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於合同目的的抽象性,其作用范圍比其他合同條款更為寬廣,從而可以起到彌補其他合同條款漏洞、缺陷的作用。因此,合同目的應當成為合同的重要條款之一。
『伍』 合同評審的目的
合同評審首要目的是:
確認己方是否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
需要注意的是: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雙方協商更改條款的,
則應再次進行評審,
驗證更改後的合同是否仍然能夠「保質保量地完成訂單」。
『陸』 合同目的的條款完善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結論,合同目的對於合同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訂立合同時,完善合同目的條款也是完善合同的有效方式之一。對於合同目的條款的完善應當著重於如下的幾個方面:
1、在合同中設立獨立的合同目的條款,單獨對合同目的進行規定。
合同目的在多種關鍵情況下成為一種權利是否存在的標准,因此,它應當獲得相應的獨立地位。並且合同目的作為獨立條款明確,不至於在使用其作為判斷標准時產生爭議。如,當非違約以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其必須首先明確合同目的是什麼,然後才能談的上是否實現。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的合同目的條款規定,對方可以對其主張的合同目的提出質疑,而非違約方則附有舉證責任。如果,合同中本來就有合同目的條款,就可以避免上述麻煩,減少爭議。
2、合同目的條款盡可能具體化、特定化。
盡管一般而言,合同目的是抽象的,但這種抽象是相對於合同其他具體條款而言的。對於,合同目的本身而言,可以進行具體化、特定化。如,買房子,目的是居住。可以更明確居住年限、居住者是中年人還是兒童、老人等等。居住年限決定房屋的壽命應當超過居住年限,如有老人、兒童其對於老人、兒童是否具有不安全或者不宜居住的因素。這些因素可能通過合同的具體條款無法窮盡,但通過合同目的的規定則可以輕易實現。
3、規定合同目的條款的優先效力。
同其他條款相比,合同目的對於當事人來說更容易理解更容易表述清楚,所以其表達更容易符合當事人的本意。因此,規定合同目的條款的優先效力有助於保證合同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當合同目的條款與其他條款矛盾時,可以依據合同目的否定其他條款的效力,從而保證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柒』 合同目的具體指的是什麼
合同目的就是雙方簽訂合同是要干什麼。比如:運輸合同的目的就是要把某物件從甲地運往乙地;建築工程合同目的就是甲方要建房;造價咨詢合同的目的就是要計算某工程的造價。應該不難懂啊?
『捌』 什麼叫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
比如說我們去買方,和賣方簽訂了一個買賣合同,若此時該房屋在過戶前已被查封或者已經售賣給其他人並過戶了,則此時合同的目的(即買房)就不能實現。可以解釋為簽訂合同想要達到的目的沒法達到。
『玖』 合同評審的目的是
合同評審指的是和甲方簽訂合同之前,對自身是否能夠滿足甲方要求的確定的過程。
正式合同的評審,一般都是以會議的方式進行。注意保存會議簽到和會議記錄,做為審核證據。
口頭合同,一般有個記錄就行。一般有調度的企業,體現在調度記錄里。注意完整性就行了。
從當事人利益的角度進行分析,委託律師審查合同的終極目的,是為了判斷合同是否能夠保證自己達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條款是否能夠有效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實踐中,大部分的合同審查是為了發現問題並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審查僅僅是用於為決策提供依據。
『拾』 什麼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意思是,合同從表面上看是合法的,但以合法的形式掩蓋了在內容和目的上是非法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行為具有兩重性,「合法形式」下一定掩蓋著另一個「違法形式」的存在,只有揭開「合法形式」的面紗,找到「違法形式」行為的存在,才能判斷其行為是否「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比如,有這樣一則案例:張三購買李四的房屋,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首付款,餘款擬用貸款支付。但張三名下有多套住房,再貸款利率較高。張三就用其弟弟張四的名義到銀行貸款,其弟弟是第一套房,貸款利率較低,張三用其弟弟張四的名字又與李四簽訂了一個十分簡單的買賣合同。
此買賣合同中,除了有房屋的地址、房款總數、首付款數額外,其他什麼也沒有。合同簽訂的時間、交房的時間、辦理權屬轉移的時間、房款支付方式(是否有貸款)違約責任等等,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有的條款均沒有。
因為雙方明白,這個合同是個形式,真正的貸款付房費的是張三。在這個案例中張三與李四的合同,是真合同。目的是將李四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張三。張四與李四的合同就是假合同。這個合同就是合法形式下掩蓋的那個非法形式。
(10)合同的目的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理財合同糾紛上訴案」中,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受託國債投資管理合同》是委託理財的權利義務關系,
但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又約定,鈦業公司同意健橋公司對國債進行回購,回購所得資金由健橋公司自主使用;健橋公司承諾在國債管理期末向鈦業公司歸還受託本金時,按照投資年收益率9%支付鈦業公司投資收益,作為對鈦業公司授予健橋公司回購資金使用權的補償。
這種約定變更了《受託國債投資管理合同》的相關約定,實質上是在規避國家法律、法規關於企業間禁止借貸等有關規定。
故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補充協議》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應為無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