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成本
A. 怎麼計算侵權損害賠償費用
著作權侵來權損害賠償怎麼計算
?確定自了賠償的原則,明確了賠償的范圍,對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就是關鍵問題。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著作權法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3、法定賠償。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我們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以上介紹司法實踐中的主要做法和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
B. 維權成本的降低成本
首先,在全社會樹立降低維權成本意識。要通過輿論宣傳使全體社會成員充分認識降低維權成本,對於保障公民權益、加大侵權成本、遏制違法犯罪、建立誠信社會、完善法律實現機制、構建和諧社會的極端重要性;要將降低他人維權成本作為維權機關和組織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的職業道德的組成部分,並建立相應的行業自律機制;要在全社會樹立為當事人和他人節省維權成本為榮、增加當事人和他人維權成本為恥的社會風尚,並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鼓勵維權機關和組織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積極主動地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其次,將降低維權成本納入績效評價體系。要以科學發展觀和科學政績觀為指導,將降低維權成本作為評價維權機關或組織、中介服務機構工作實績和服務水平的一個重要評價內容,形成科學的業績評價機制;要設置科學的維權成本指標體系,並確定相應的考核內容、標准和程序;要建立維權成本約束規則並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
第三,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維權收費標准。在確定維權機構和組織的收費標准時,必須尋求國家成本與當事人成本之間的平衡,在國家尚無力承擔所有維權成本的情況下,完全取消維權收費實際上不利於百姓維權;應當看到,仲裁費、訴訟費等規費的設置,不僅是一種成本分擔機制,而且是一種遏制當事人濫訴,利用經濟手段制裁侵權行為的機制,完全取消收費是不理智的;要在總結各地經驗和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現存收費進行適當調整,使收費標准盡可能公平、合理。
第四,限制維權隱性成本和不正當成本。要增加維權過程的透明度和公開化,防止爭訟掮客混跡其間,中飽私囊;建立嚴格的對維權機關和組織的工作人員的監督制約機制,杜絕維權中的關系案、人情案和金錢案;不斷提高爭訟程序的正當化水平,減少不必要的訴訟行為和訴訟過程,盡可能縮短爭訟周期,減少維權的必要時間和必要成本;全面落實司法便民等措施,千方百計地為百姓維權提供便利;加大調解和和解力度,使糾紛盡可能以和平或和諧方式解決。
第五,建立科學的維權成本轉移和分擔機制。充分發揮中介組織、行業協會、人民調解組織等社會組織的作用,鼓勵當事人選擇非訴訟途徑維護權益、解決爭端;普遍賦予行政執法機關在處理侵權者的違法行為過程中附帶調處相關侵權民事爭議的職權和職責,以減少不必要的民事侵權訴訟,使當事人被侵害的權益盡快得到恢復;建立百姓維權基金和法律援助制度,對於經濟確有困難、不能或難於支付維權成本的維權主體或維權本身帶有公益性的維權行為,應當依法免交國家規費或由國家或基金組織提供經濟援助和支持。
C.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
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4、精神損害損失 在司法實踐中,著作權侵權的案件屢見不鮮,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可知,著作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那麼,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在司法實踐中,著作權侵權的案件屢見不鮮,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可知,著作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那麼,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下面,律師365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3、法定賠償。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我們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下面分別介紹三種賠償計算方式的運用計算和司法實踐中的主要做法。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依據以下方法計算:1)侵權使權利人利潤減少的數額;2)以報刊、圖書出版或類似方式侵權的,可參照國家有關稿酬的規定;3)權利人合理的許可使用費;4)權利人復製品銷量減少的數量乘以該復製品每件利潤之積;5)侵權復製品數量乘以權利人每件復製品利潤之積;6)因侵權導致權利人許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難以正常履行產生的預期利潤損失;7)因侵權導致權利人作品價值下降產生的損失;8)其他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的方法。另外,因提起訴訟而導致的費用也應列入賠償范圍。提起訴訟可能發生許多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調查取證費和制止侵權所支付差旅費,為查閱收集證據材料支付的費用,對是否構成侵權的鑒定費用等。對被侵權人因訴訟而支出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應列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的范圍,以使當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補償。這些費用都是被侵權人因為制止侵權而實際必須支出的費用,應該都是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過《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按照其因侵權行為所受直接經濟損失和所失預期應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也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得利益計算賠償數額。侵權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費用的,其因侵權行為所得收入,即為所得利益。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種情況:1)產品銷售利潤2)營業利潤3)凈利潤。一般情況下,應當以被告營業利潤作為賠償數額。例如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發行,總共發行五千冊,那麼侵權賠償額是書的單價乘發行數量5000冊減去合理的費用印刷、發行及給發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權所得了。3、法定賠償最高院在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過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2款規定: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確定的,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害情節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以上的規定就是法定賠償,在難以查明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害或者侵權人的侵權獲益時,由法院根據侵權人的過錯性質、侵權情節等因素,在法定的賠償幅度內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的一種賠償方法。按照《著作權法》四十八條的規定。法定賠償的前提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難以計算的。賠償數額是由法院來決定,一般由審判的法院根據侵權情節、侵權所造成的影響等各方面來判決。數額最高是50萬元,沒有最低限。
D. 如何計算侵權損失
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單位犯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1、以商業秘密權利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經濟損失為損失額。該損失既包括現實利益,也包括可得利益,即可預期的合理收益。
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商業秘密研製開發的成本、商業秘密的成熟程度、商業秘密的利用周期長短及其是否可以重復利用、商業秘密的使用和轉讓、市場的供求狀況等。
2、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根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計算經營者的損失。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主要包括:侵權人利用該商業秘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直接經濟收益;利用商業秘密作為無形資本與其他企業簽訂有關合同,履行合同的受益;侵權人把商業秘密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獲得的轉讓費和許可使用費等。
E. 民事侵權起訴費多少錢
訴訟費參考如下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回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答)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F. 專利侵權費用是不是要很多錢
一般來說是根據這個專利的價值來判來判斷的。
就深圳這邊來說 ,「《深圳經濟特區加強專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若屬干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規定》)《若干規定》提出,對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等,三年內不得承接政府投資項目。此外,《若干規定》還提高了惡意侵權的賠償金額。針對惡意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若干規定》在懲罰性賠償機制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嘗試。其中,第三十條提到,「對於惡意侵犯知識產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損害後果和規模等因素,將賠償數額提高至權利人實際所應得賠償數額的二至三倍。」(信息來源自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
如果這個專利產生了實際的經濟效益,賠償的話會參考經濟效益來定侵權費用。。前幾天有個報道,華為起訴三星專利侵權就獲賠了8000萬元,這個金額算是一般高。。像蘋果被起訴專利侵權,有點賠償額都是在上億元以上了,這個算是比較高的。
G. 侵權案件法院訴訟費的新標准具體的計算方法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在提交起訴書的時候,會收取訴訟費,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收費也是不一樣的,而且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所以原告敗訴在案件結束後還會承擔訴訟費,自願承擔的除外。
(7)侵權成本擴展閱讀:
關於訴訟費的說明:
1、如果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並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應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並分別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納。
2、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53條規定,「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巧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3、終結訴訟的案件,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4、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決定的訴訟費用計算有異議,可向人民法院請求復核,不得單獨就訴訟費用的決定問題提出上訴。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規定,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情形包括: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
H. 著作權侵權違法獲利需要扣除成本嗎
你好!需要
對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計算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的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關於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也規定:「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一般是指銷售收入減去成本及應繳納的稅金。銷售收入的計算只涉及侵權人的實際收入,即已銷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庫存商品。」
以上兩種計算方法雖然不同,但其基準都是侵權獲得利潤。然而在商業運行中,企業獲得的利潤可以分為主營業務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三種。主營業利潤是指銷售獲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後的部分;利潤總額是指稅前收入,所得稅應當退庫作為銷售賠償額的一部分,其他支出應予扣除,產品銷售稅則不退稅;凈利潤是指利潤不僅應當扣除成本,還應當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純利潤作為賠償額。在侵權獲得利潤的賠償問題上,選擇主營業利潤作為侵權賠償的金額是較為合理的,既無需交納非因自己經營產生的所得稅以保護被侵權人的利益,還有利於阻嚇侵權行為。
但是,對於商標侵權中有的商標侵權的對象只是商標權人產品中的一項或幾項產品,而非所有產品的情況,就應當採取不同的計算方法。在實踐中比較實用的計算公式是:侵權獲利=侵權期間總銷售額×侵權商品配比率×利潤率。其中,侵權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權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佔的比例,而根據以上對侵權獲得利潤的論述,侵權期間總銷售額與侵權商品配比率的積就是上文中的主營業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