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用簽合同嗎
A. 剛入職試用期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一、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四、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B. 試用期簽合同嗎
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
1、不得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法律沒有試用期合同與正式合同之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與你建立勞動關系了。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19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單位收取500元押金的行為違法。根據第9條明確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單位的收取500元押金的做法明顯是違法的。
3、單位關於「試用期提前半個月打辭職報告」的規定違法。
根據第37條的規定,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提前半個月。
綜上,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你認為工作適合你,待遇也可以的話,你可以與單位簽訂這份違法的「不平等條約」,但是工作中注意搜集單位違法的證據,一旦辭職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否則,趁早與這個單位拜拜吧!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