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房出售
1. 房屋買賣協議書
買賣協議書是一方將具有所有權的物品轉移給另一方。對方並將支付金錢所簽下的協議書,買賣是商品交換最常見的形式,為了在交易之後不產生糾紛以及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就需要簽訂買賣協議書。在最後簽字的那一刻懼具有了法律效應,任何人不得侵犯。下面,土巴兔小編將為大家提供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給大家參考。
甲方(賣方):簽名乙方(買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甲方乙方就某地房屋買賣相關事項,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下協議。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某市某區某地一座房子買給乙方(房屋面積130平方米,包括一個一塊小平地),其中與房產相關的土地所有權一並賣給乙方(附上房產復印件)
2、甲方必須保證房產的所有權清楚。
3、雙方協議的上述房屋及相關建築總共壹佰叄拾萬即130萬元,在簽訂合同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定金叄拾萬元,即30萬元。
4、由於房屋不支持按揭買賣,在協議書簽訂後2個月之內,乙方將支付房屋總額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金額
5、辦理房產的一些列相關手續費都由甲方承擔。
6、當乙方支付了定金後,甲方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過戶相關手續,乙方接手房產後盡快向甲方支付剩餘金額。
7、甲方要在辦理完所有手續一個月之內將房子交給乙方,並保證房屋無任何擔保,無人出租。無水費、電費、物業費拖欠等。
8、協議書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應,在乙方支付過定金後,雙方無論哪一方毀約,需要向對方支付五十萬人民幣,逾期一日加五百。
9、房屋在過戶之前,甲方不得毀壞房屋結構、不能移動的設施如牆壁、地面、柱子等。可移動的傢具除外。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編後:一份簡易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差不多就是這個樣子了,除房屋之外,像商鋪、二手車輛這些協議書也都可以這么寫,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 只有購房合同,還沒交房,可以出售嗎
不可以出售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合同房出售擴展閱讀: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第三十二條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 合同房可以交易嗎
拿到房產證的二手房,才能上市交易,這個是基本的回條件。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答無法辦理過戶的,而只有過戶了,這個房子才能完全屬於你。只有購房合同的房子也可以交易,但是會帶來以下風險:1、難以確定賣方是否有權出售該套房屋,如果賣方無權處理該套房屋,則雙方之間的買賣協議可能因此無效。第二交易存在較大變數,在簽訂買賣合同到取得房產證這一期間,賣方可能會因多種因素而選擇解約,比如,房屋價格上漲後賣方反悔,單方面提價,不配合過戶。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如果賣方執意違約,買房人無法依據雙方間的買賣合同而強制要求賣方履行過戶手續,往往最終僅能依據合同追回已付購房款項。第三賣方以不正當手段,將房屋以更高價格轉賣給第三人,造成兩個買家之間房屋權屬的爭議。4、因開發商的原因,賣方遲遲不能取得產權證書,造成買房人無法辦理過戶,也就無法享有對房屋的處分權。5、無法明確房屋土地性質,土地性質一般為出讓土地,但是,如果是劃撥土地的話,上市交易需要交納一部分土地出讓金,這也會產生一定的合同風險。
4. 自建房以合同房的方式出售,這樣的房子可以買嗎
這樣的房子屬於違章建築,就是我們俗稱的小產權房子,沒有五證 不具備合法的權益,如果要拆遷的話,有可能拿不到補助,但是價格非常便宜 建議一般別輕易買!
5. 合同房是什麼意思,能買賣嗎
合同房,簡單的說,就是僅有購房合同,但兩證不齊全的房子。比如,很多房子早已交房入住,但遲遲拿不到房產證。對於這類沒有完成產權過戶手續,以雙方合同約定房款金額、付款時間、過戶時間、過戶手續辦理等相關內容,並按合同約定內容進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稱的"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規范的,因為出賣人交易時並未取得房屋所有權,屬於無權處分行為,但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時有發生。一般而言,房屋買賣雙方私下簽訂合同後,買方會向賣方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待賣方取得房產證,並完成過戶手續後,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合同房」交易從簽訂合同到辦理過戶期間,往往會出現以下三種風險:第一、房屋價格上漲後賣房人反悔,單方面提價,不配合過戶。第二、賣房人以不正當手段,將房屋以更高價格轉賣給第三人,造成兩個買家之間房屋權屬的爭議。第三、因開發商的原因,賣房人遲遲不能取得產權證書,造成買房人無法辦理過戶,也就無法享有對房屋的處分權。
6. 什麼是合同房 合同房可以買賣嗎
很多人對於合同房應該是不陌生的狀態,相對於商品房來說,合同房的房價比較便宜,但是合同房存在的風險也是比較大。很多人一直對於這樣的房子有著不一樣的見解,不知道自己到底可以不可以買賣的事情有疑問。那麼,小編就主要說一說,合同房可以買賣嗎?購買合同房有什麼風險?
合同房可以買賣嗎?
1、如果是購買合同房來自住的話,可以根據家庭經濟情況來選擇,畢竟商品房價格高企的情況下,便宜的小產權也能讓資金有限的人先安家。如果決定購買小產權了,下面說一些購買的建議。
2、要是只有一兩幢房,建議小心為妙。優選規模大的項目,因為規模越大政府想拆除面臨的阻力越大。另外盡量買現房,也就是交了錢後,馬上給鑰匙的那種,交款的憑證之類的都保留好。不要買所謂合同房的「期房」,合同房本來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風險。
購買合同房有什麼風險?
1、無法辦理房產證、產權證
從法律層面,合同房其實是沒有產權的,因為這類房子是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當然購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備案。所以你就不可能拿到一個合法合規,有效的房產證。這是合同房大嚴重的問題。
2、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和抵押貸款
因為合同房沒有房產證,沒有經過備案,就不能去銀行做貸款,只能一次交清房款。對於購房者來說其實壓力也很大。而且現在不能去銀行做貸款,同理未來也不能拿這個房子去銀行做抵押,再者買賣的時候可能也有很多的風險和坑。
3、合同房交易難
如果想要向非集體成員的第三人出售合同房,因其沒有房產證而無法完成產權過戶,合同房屋購買人完全可以與其他人再次簽訂房屋買賣協議,達到一房二賣或是多賣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將得不到保證。
4、拆遷補償難,質量沒保證
因為購買小產權的購房者不是房屋合法所有人,無法對抗國家的征地和拆遷,購房者將來遇到拆遷,將很難得到補償。若合同房屋違反國家政策被強拆,購房人可能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房款的尷尬局面。
此外,開發商在建設合同房屋時,為賺錢可能會偷工減料,加上職能部門缺乏監管,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在實際使用中很多合同房出現牆體裂縫、房屋漏水等質量問題,更無法達到防風、抗震、防水、消防的建築規范和標准。一旦發生房屋質量糾紛,購房者維權難,終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綜上所述,本文主要是講述了合同房可以買賣嗎,以及購買合同房有什麼風險的全部內容,現在我們是知道了合同房的購買風險,如果你能夠承擔起風險,就可以買合同房子了,當然了,也有一部分的購房者是無奈的情況,才會考慮買合同房,只是這樣的房子買賣風險太大了。
7. 什麼是合同房合同房能買嗎
您好,所謂的合同房,指的是暫時沒有產權證書的房屋,一般常出現在公務員樓、單位內部分房轉讓中,這類房屋的交易一般受到公務員單位、職工單位內部文件的約束,如「約定10年內不能轉讓」或者「約定必須在本單位服務8年」等。 這類房屋的轉讓,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1. 如果轉讓,雙方目前僅僅能夠簽訂私下的轉讓協議,不能要求對方立即轉讓房屋。 2. 如果8年、10年後因房屋的升值,導致賣方不願意履行協議,拒不辦理房產證變更的,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房屋的所有權仍然屬於賣方,此時買方僅僅能憑借一紙協議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如果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或者沒有約定違約責任,那將對買方造成較大的損失。 總而言之,在購買「合同房」是,應當至少關注以下幾個法律問題:1. 買賣雙方之間必須訂立轉讓協議,明確賣方屆時必須協助買方辦理房產證書,並約定一定的違約金來約束賣方。2. 如果該合同房是在賣方結婚後取得的,此時訂立轉讓協議必須要賣方配偶簽字,或者讓其配偶單獨做一份書面的《同意轉讓承諾》,以防止其配偶以不知情為由拒絕履行變更義務。 3. 如果賣方年事已高,上有父母,下有妻兒,還有兄弟姐妹,那應當要求其父母、配偶及子女出具書面的《放棄該合同房的繼承權的承諾》,以防止在該房屋變更登記至買方前,賣方意外死亡,該房屋成為遺產被其親屬繼承。
8. 房屋出售合同問題
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如下: 1、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志著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2、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的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並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後,才能避免上當。 5、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6、一定要認准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7、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