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條款
A. 合同法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基本條款
樓主請參考《合同法》第十二條之規定。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
合同的內回容由當事答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B. 急!![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前述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①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②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③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⑤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傳統合同法上的八大條款並非每個合同都必須具備的「必備條款」、「主要條款」,缺少了其中的一個或幾個條款,並不當然導致一個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實上,每個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第12條的規定僅具有提示性意議,並無任何強制效力。
C. 合同法的規定,
您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無權處分行為本身是效力待定的,也就是說,如果您把房子交付給對方了,對於這種行為,不經房子的所有人追認,是無效的。
但是這個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合同效力沒有瑕疵。如果您毀約,會需要賠付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
D. 《合同法》對於合同內容所規定的條款有哪些呢
我國《合同法》第12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版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權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據此,只要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這些條款,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護自己的權益,節約交易成本。當然根據具體的情況,上述只是一般的條款,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加入一些其他條款。
E.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一般應包括哪些條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一般應包括:
1)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6)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F. 按照合同法規定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根據《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回: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答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G. 按照合同法規定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根據《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專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屬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H.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合同的條款包括哪些內容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自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題;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